第56章 喵喵喵喵

九月中旬, 《霜冻》的片场。

这是一个废墟, 废弃的木桌和凳子散乱了一地,很高的小窗格外,天幕也是灰蒙蒙的一片凝在一起,门背后有些已经变成暗褐色的血迹,杂草藤蔓丛生。

窗外是连绵不绝的炮火声。

但许多人都知道,这是黎明前最后的黑暗了。

等到后天, 甚至是明天早上,敌方投降的电报就会发往华国的每一个角落,折磨了这片土地近十年的苦厄与灾祸将走到尽头, 一切冤屈血迹将被洗刷殆尽,太阳将要升起来,关于英雄的歌谣将传彻每一寸土壤。

所有人都在等, 忐忑地卧在角落、心惊胆战地缩在阴影里,听着这最后一次炮火喧天。

少年——或者说青年,他穿着一身军服,右手拎着酒瓶,与身边的人轻轻一碰,一饮而尽。

他是高挑瘦削的身材, 双排扣,裤管收束进军靴里勾勒出笔直的长腿。这身衣服很衬他,让他显得英俊又挺拔。他的军服穿的非常规整, 扣子一丝不苟, 肩章熠熠生辉, 有种与杂乱背景格格不入的庄严气质。

但仔细看去却能发现,他面颊上有从右耳到唇角的一道伤痕,肩膀和腹部都有绷带,包扎的是在不怎么样,且在渗血。

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青年俯身坐下,取下帽子一捋头发,浅琥珀色的眸子显得干净又平和。他随意道:

“等这阵子过去,小董也能继续唱戏了,我家里还有一柜子碟片。他要是想要,去拿就是了。”

“我前些年捡了一个男孩子,家里还留着点钱,可以送他去上私塾。”

“还有——”

他与身边的人对视半晌。

他身边那人军服外套松垮垮地披在肩上,同样是灰头土脸、满身伤。那是个相貌俊美的男人。这个人叫莫霜冻,以前是个抽烟打牌的二流子,说来好笑,两个人还是在街巷里打架时认识的。

当时大概都没想到会有现如今这一幕。

窗外是喧天的轰鸣炮火声,越来越近,时间不多了。

“还有……”

青年微微抿唇,掌心攥着一枚玉佩,却迟迟不敢伸出手。

他身边的男人到这时才‘啧’了一声。

“要给你的情人带东西?”男人斜着眼看他,声音沙哑又懒散,“自己给去,老子没空。”

“不是情人。”青年立刻赧然地否认道。

他垂下眼眸,不大好意思地捋了捋额发。忽然他吸进一口气,剧烈地咳嗽起来,整张脸都是白的,咳出些血沫。

两人都看着地上的血迹。

莫霜冻沉默了半晌,从他手中拿过那枚玉佩,在掌心里随意抛了抛,笑得懒散:

“行吧,算你欠我的。”

“他是我……挚友。”青年笑了笑说,“谢谢你。”

“出去之后别说我死了,就说我在执行秘密任务,收尾工作,要好长一段时间出不来。”他犹豫片刻又说。

男人没说话,片刻后漫不经心地笑着,‘嗯’了一声。

“干杯。”

两人握着酒瓶再一碰,各自饮尽了最后的酒。

炮火声近了。

男人站起来,拍了拍身后的灰尘,与青年拥抱一下。

“一路平安。”

“你也是。”

这便算是告别了。男人很高,走路的姿势也是吊儿郎当的,血迹顺着脚踝往下淌,他一手拎着把枪和空酒瓶,一手举起,头也不回地同青年挥了挥手。

没有黏糊或者刻意悲惨的告别,两人都显得洒脱而率性,仿佛前面伫立的不是生死,只是平平常常的一场宴会或者赌局。

前方还有一场硬仗要打,九死一生。

男人从门口走远,而他身后,青年在废墟中站定,对着男人离开的方向、也对着光亮远远投射来的方向,笔直站立,行了一个庄重严肃的军礼。

快要天亮的,熹微的光线凝聚在他眼中,一点点氤氲成了更加深邃刻骨的情绪。

在灰蒙蒙的天幕之下,青年的相貌有种不可思议的英俊,他眼睛里倒映着无边长夜里的火光,倒映着壮阔的万里山河,倒映着即将到来的一场破晓——

信仰的火种连绵不绝地燃烧着,让他即使伤痕累累,即使身处泥泞尘埃,也有不堕尘土的高贵品格,光风霁月,君子傲骨。

无论是歧途、末路,亦或是死亡。

他身后,窄门忽然被猛烈敲响,半晌后被人踹开!

青年却没动。他甚至没有回过头看,而是平和地一捋额发,戴上军帽,正了正。

他身后,无数把枪对准了他。

“东西在哪里?”那是个身材短粗的人,一脸横肉,紧紧盯着他,“不想死就拿出来,老子没时间跟你浪费。”

青年眼神温和,扬了扬手中的物事:“这个吗?”

那人眼中一瞬间闪过惊喜:“算你识相,快点——”

下一秒,他的面色一点点青了。

青年擦亮火柴,火光一点点吞没了那小半张纸片,夏末的风一吹,灰烬扬了漫天,像一个无声又肆意的嘲笑。

“我林殊恒一生,”辛辣的酒淌过喉咙的触感仍在,因为长时间的颠沛奔波,他的嗓音已经沙哑了,却依然清朗平和,丝毫不见被死亡阴影笼罩的恐惧。

他朗声道:

“不为任何人而死,只为信仰而死。”

说到此处,他顿了顿,片刻后垂下眼眸。

所有炮火与喧闹倏地远去。他看向有光透出来的窗格,一瞬间好像跨过了数年的岁月,回到那片湛蓝的天幕之下。阳光灿烂,白鸽高飞,江南小城的水声桨声悠悠传来。

那个人掌心握着一朵玫瑰捧给他,对他笑了笑。

无数画面走马灯一般淌过。

——不为任何人而死,只为信仰而死。

而……那个人,是他的信仰。

废墟里,清晨的光线下,青年手上握着一把手枪,食指搭在枪栓上。这把枪只剩最后一颗子弹,是留给他自己的。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所有逝去的、不曾拥有的都一一回归,他隐约觉得自己是拥有过他的。他们在江火灯影里接吻,在元宵灯会买下糖人,从少时相伴到老来厮守,养了一个小男孩。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终于愿意与自己和解,愿意妥协,愿意承认。

——他爱他。

青年闭上眼睛,唇边含着笑,扣下扳机。

.

“卡!”

林升云喊完,长出一口气:“封朗留下准备下一场,方怀……方怀可以休息了,回去琢磨琢磨明天要怎么演。”

他眼睛仍然紧紧盯着摄像机里的回放,简直是越看越满意。

他敢笃定《霜冻》会拿奖,当然这是不能说的,说了会有他狂妄自大的嫌疑,不过——方怀演的,是真的好。

和戛纳影帝对戏都不显逊色的好。

当然,这里面还是有封朗故意收着、让着他的因素在,这一场是林殊恒这个角色的最后一幕,即使莫霜冻是男主角,再去抢戏也不合适。但不可否认,方怀的确有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