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思泽(第2/2页)

他对着袁一的方向努努嘴,“那个胖胖的,是我儿子,很可爱吧?”

女学生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忙不迭地夸道:“可爱,很可爱!你儿子的眼睛好大呀!”

袁清远没搭腔,唇边慢慢溢出笑意。

子女是父母的心头肉,从婴儿到孩童再到成年,即便你成家立业,韶华渐老,在父母的眼里,你始终是个小孩。

袁一便是袁清远的心头肉、命根子,是他心中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更是他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男人生孩子,荒唐离奇,可是袁清远家族里的男人都有这个能耐。只不过大多数人选择娶妻生子,而且生下来的全是女孩,然后女孩又生女孩,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发展,他们的家族逐渐走向没落,到最后整个家族会生孩子的男人基本上只剩下袁清远一人。

袁清远是个吃过苦的人,他的两个父亲在他年幼时因意外去世,那时候他连照顾自己的能力都没有,肚子饿了就跑到左邻右舍混饭吃,这家吃一餐,那家吃一顿,可以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好在父亲们留下的钱够他生活和上学,再加上好心人的帮助,他这一路虽然走得坎坷,但他还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入了理想中的艺术学院。

他很早就知道自己的性取向,他无法与一个女人成家立室,原本打算孤独地过一辈子,却没料到刚踏入大学校门就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情窦初开时,恨不得把一切都交付于那个人,于是在一次意乱情迷中他怀上了袁一。

袁清远真心喜欢他的男友,可他却不敢将怀孕的事情坦诚说出来。

一来是怕对方接受不了;二来是他发现对方并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同性恋者。

他曾经找那人谈过一次,试探着问对方以后会不会找一个女人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去。

那人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只是说,这辈子只会喜欢他这一个男人。

一辈子实在太长了,他不敢保证对方永不变心。说白了,他信不过这段感情。

汹涌而至的爱情,总是来得快也去的快。

那时候他们太年轻,无法许下天长地久的承诺。

大概是怕受到伤害,他悄悄地走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对方的生命中。至今想起来,仍感到惋惜。因一时的懦弱,他都没能好好地与他的爱人告一声别。

办了退学手续后,袁清远便躲回老家生孩子。家族里只剩下一群上了年纪的老女人,在她们的帮助下,他顺利生下了一个儿子,并没有遭太多的罪。

他给孩子取名为袁思泽,因为那个人的名字里有一个“泽”字。

顾名思义,思泽思泽,他一直忘不掉那段感情。

后来他把思泽留在了老家,自己回到了城里,心里纵有万般不舍,他也无力去抚养一个孩子。

当时他才十九岁,他要继续上学,他要拼命工作,他要挣钱养他的儿子。

一个人摸爬滚打了六七年,他终于混出了些名堂。他凭着扎实的舞蹈功底,获得了很多商演的机会,同时也挣了不少的钱。

在城里站稳脚跟后,他决定把儿子接回来自己照顾,大城市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条件以及能带给孩子的视野、眼界是小县城无法比拟的,他想把最好的东西全给思泽,只是他万万没想到思泽居然患有严重的读写障碍症。直到那个时候他才知道,他的儿子读了一年的小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袁清远很自责,要不是他的疏忽,思泽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后来,他替儿子改名为袁一,写名字时画个圈,再写一横,便完成了。

作者有话要说:什么生子家族全是胡编乱造的,这一点就不要较真了,大家看文儿,看攻受卖萌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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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袁一的另一个爸爸,猪脚与重要配角已经全登场了。

全文以温馨治愈基调为主,走轻松欢乐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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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文案无能,在这儿为你们排个雷,攻受酒后乱性,先怀孕后恋爱,怀孕的过程会写,生子应该是一笔带过,我努力为大家避开狗血与雷点,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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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故事,破镜重圆,后面会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