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一八章 你这名字和我取的有什么不同

张闿当场就想翻脸,但想想面前坐的这位是吕布的兄弟,这脸就不太敢翻了,要是把脸子翻过去之后,却被人家拿出真本事来一脚踩在脸上,脸子再也翻不回来,那就完蛋大吉。到时候别说什么脸面,连里面都输了个干净。

他强忍怒气,哼了一声,落了座。

李辉却凑到貂静耳朵边,低声笑道:“貂小姐,我看我对你多好!他无礼地看你一眼,我就直接抽他脸,抽了他还不敢反抗,你有木有觉得,我这样的男人很可靠呀?”

貂静嘻嘻一笑:“少来啦,就算你这样讨好我,我今晚也不让你进我房间。”

“喂喂!这就不讲道理了啊。”李辉惨叫:“明明都验明前世夫妻关系了,为什么还要拒我于房间之外。”

“没把你拒在千里之外就算对得起你了。”貂静笑道:“你这么皮的男人,给点阳光就灿烂,我可不敢放松了对你的警惕。”

好吧,李辉不吐槽了,反正来日方长,总有一天……

这时候,糜竺开始跳出来缓和气氛了,他举起酒杯,对着张闿道:“张将军,你怎么今天有空跑到朐县来了?”

“哦,是这样的!”张闿道:“我奉陶大人之命,去迎接一个重要的人,然后护送他到兖州去。”

哦,来了!李辉和貂静两人同时精神一振。

“重要的人?”糜竺奇道:“什么人?”

“曹操的父亲。”张闿嘿嘿笑道:“曹操之父曹嵩自琅邪前往兖州,将要路过咱们徐州,陶大人正想交好曹操,这就是个难得的机会,他就派了我去护送曹嵩一家人,将他们平安送到兖州去,说不定就能让曹操不再发兵来攻打徐州了。”

这是件对徐州所有人都有好处的事,糜竺赶紧道:“原来如此,那真是辛苦将军了。将军接了曹嵩之后,想毕还会再路过朐县吧,不如把曹嵩请到我这里来,我这里好吃好喝再招待一番,说点好话,说不定老人家一开心,回去给曹操说几句好话,就解了咱们徐州之危。”

“那样也不错。”张闿笑道:“住在糜先生家里,总胜过住在荒郊野外。”

两人在那边商量,李辉这边也在和貂静低声说话。

貂静低声道:“怎么办?张闿这一去,曹嵩就死定了,这件事虽然好像和我们无关,但是明知道会发生凶杀案,却不去管的话,总觉得有点冷血,缺乏社会公德心啊。”

李辉不禁乐了:“我说貂小姐,你在这种地方讲社会公德?这可是三国乱世,哪有什么公德不公德,只有利益与利益的碰撞。”

“那也不能看着老人家死吧?我看史书评价说,曹嵩为官清廉,其实是个好人来的。”

李辉不禁笑了起来:“这可不好说,是好是坏,史书经常不实。不过……”他话音一转道:“救救曹嵩倒确实是很有必要的,历史上,吕布最后是死于曹操之手,其实曹操当时是不想杀吕布的,很想收下吕布,只不过被刘备这家伙腹黑地在旁边插了一句黑话,最后才下决心杀了吕布。我如果在这里救下曹嵩,结下一个善缘,将来曹操在想要杀吕布时,说不定就会想到这个人救过自己的父亲,从而手下留情。”

说到这里,李辉的脑子慢慢清晰起来,他回到历史上来,是为了救前世的自己,但他又很清楚,虽然能救得了自己一个人的命运,但他并不能改变天下大势。例如救了李全与杨妙真,最后他们还是会和宋朝一起完蛋。救了夫差与西施,也改变不了吴国灭亡的历史。救了霸王项羽,楚汉争霸的结果也依旧是刘邦赢。

这一次也是一样,也许他能救得了吕布,但肯定没法改变曹魏得天下的国运。

那么,在不改变国运的情况下,要想让吕布活下来,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当然是让吕布投到曹操手下,也就是说,白门楼如果曹操不杀吕布,而是收下吕布为将,那么国运不会变,吕布也能得救,这毫无疑问是一个两全其美的“优解”。

回到三国之后李辉一直有点迷茫,不知道自己究竟该怎么做才能救得了吕布,现在心中了有计较,信心大涨,精神也为之一振。

貂静看到他的眼神越来越清明,也不由得放下了心。她知道这个男人是很有本事的,只要他已经想清楚了以后的路该怎么走,那就不必担心他做不到。

她低声笑道:“那我们要怎么救曹嵩?跟着张闿去吗?”

“不,不用着急。我们就在这里等,张闿会把他接过来的。”李辉笑道:“历史上,张闿杀了曹嵩之后逃去了淮南,也就是说,他是向南逃跑的,而他现在要向北去接曹嵩,也就是说,如果他在接到曹嵩之后立即杀了他,那向南逃亡的时候还得再路过朐县,那岂不是要被愤怒的糜家拦截?那还怎么跑路?所以,他必然是从朐县出去之后,去兖州的半路上才会下手。”

貂静仔细一想,还真是这样,她不禁笑道:“你一个大老爷们,心比我这女人还细。”

“哈哈,我是细心体贴的好男人哦,四不四更稀饭我了?”

“看看看,果然给根竹竿就会立即向上爬。”貂静哈哈一笑,躲了开去。

李辉和张闿两人互相看不顺眼,也就没什么话好说,糜竺和糜芳两人拼命活跃气氛,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最后,这场宴会还是不欢而散,大家各自回房休息。

第二天大早,张闿带着五百士兵离开的朐县,向北去了。

李辉也不急,他等着就好,正好利用这段时间,给自己手下那群渣渣一样的部曲武装一下!

十几颗玻璃珠子全都被李辉“大方”地送给了糜竺,而糜竺也没有让李辉失望,给他送上了一大批精良的武器和铠甲,让李辉的部曲们从头一直武装到脚。

每一位渣渣兵都得到了一把有铁质枪尖的长枪。

这时代大多数的普通杂兵都是用的竹枪,也就是把竹子削尖就叫做枪了,而有铁枪头的枪,那就已经算是非常牛逼的武器,渣渣兵根本不敢想。

除此之外,每人还得到了一幅皮甲,两三百渣渣穿上整齐划一的皮甲配上长枪之后,看起来倒是精神了不少,不那么渣渣了,看起来有了点“部曲”的味道。

村长得意洋洋地走到李辉面前,低声道:“主公,咱们也得有个名字吧?”

“名字啊?”李辉仰起头来想了想:别人家有白马义从、虎豹骑、先登死士、陷阵营、无当飞军……一个个名字听起来拉风无比,我的部曲也不能没没无名,应该有个说出去响当当,能吓死人的名字才对,不然就白回三国来这一趟了。

苦思良久之后,李辉一本正经地大声宣布道:“好,你们以后的名字,就叫做——洪兴社,本人就是第一任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