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2/4页)

时光。她把手放在了脸上。如果她已发出了40岁生日派对的邀请函,如果她现年……39岁——一想到这里,她就感到窒息,喘不过气来——那么她的容貌一定发生了改变。变老了。屋子前角的洗手池上有一面镜子。她可以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脚,上面穿着白色短袜;之前那一拨护士当中,有人帮她脱掉了脚上那双奇怪的运动鞋(那是一双大块头的胶鞋),把它们放到了床边的地上。爱丽丝完全可以跳下床,走过去看看镜中的自己。

或许下床是患者的大忌。她头部有伤,如果贸然下床,可能会晕倒,进而再次撞击到头部。没有人叮嘱过她不要下床,但是他们可能认为这种事情是不言而喻的。

她应该照照镜子。但是她不想看到,也不想知道自己镜中的模样。她不希望这是真的。不管怎么说,她现在顾不上。她必须翻一翻背包。于是,她迅速打开包扣,把手伸了进去,仿佛在抽奖一般。她取出来的是……一条毛巾。

一条普通、无害、干净的蓝色浴巾。爱丽丝看着它,除了尴尬之外,没有任何感受。她觉得自己是在翻弄别人的私人物件。简·特纳显然拿错了包,而且看都不看,就一口咬定这是她的。简就是这样的人,太专横,太没有耐心。

好吧。

爱丽丝又赏玩了一下她那副修剪精美的指甲。她再次将手伸进包里,掏出了一个塑料袋,将它摊平。这是Country Road(1)的购物袋。哎呀,这家店的服饰可贵呢。她把袋子里的东西倒在腿上。

袋子里有一件女士外套、内衣裤、一件红色连衣裙、一件饰有单只大木扣的奶油色开襟羊毛衫、一双及膝高的米色靴、一个小巧的首饰盒。

内衣裤为奶油色,绸缎质地,饰有蕾丝边。爱丽丝的内衣裤一般图案浮夸,略有褪色:内裤上画着活泼的海马,文胸为紫色棉质,款式为前扣式。

她将红色连衣裙举到面前展开,发现它很漂亮,设计简单,面料丝滑,饰有奶油色小花团。开襟羊毛衫的奶油色与小花的奶油色恰好相配。

她看了看连衣裙上的吊牌。尺码为8。这对她来说是太小了,不可能是她的连衣裙。

她把衣服重新叠好,打开首饰盒,拿出一条缀有大颗黄宝石的精致金项链。

就她的品味来说,这颗黄宝石太大了,但是她把项链往连衣裙上一比,就发现它们确实很搭。且不论这些物件的主人是谁,此人的品味看起来挺不错的。

另一件首饰是爱丽丝的蒂芙尼(Tiffany)金手链。

爱丽丝说:“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她拿起手链,将它戴在手腕上,心里感觉到了些许安稳,仿佛尼克终于来了。

这条手链是他给她买的,就在前一天,他们发现她怀上了“小葡萄干”。他本来不应该花那么多钱的,因为用尼克的话说,他们当时正面临着“严峻的财政压力”。之所以面临严峻的财政压力,是因为他们对房子进行的每一道装修工序,最终耗资都超出了预期。但是尼克说,购买项链的支出可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特别项目”中(且不论“特别项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因为怀孕是一件非比寻常的大事。

“小葡萄干”是在某个星期三的晚上怀上的,虽然最终的结果如此重大,但是那天晚上确实不怎么刺激,就连那次做爱也毫无激情和浪漫可言。只不过是因为电视节目没什么好看的,所以才会想到做爱。当时尼克打着哈欠说:“我们应该去粉刷走廊。”爱丽丝则说:“噢,不如我们做爱好了。”尼克又打了个哈欠,说道:“嗯……好吧。”接着,他们发现,床边的五斗橱里没有避孕套了,而当时他们已经进入状态,两个人都懒得起床,专门跑到浴室里去找避孕套。况且,那天是一个星期三,不戴套也就那一次,再说,他们都是结过婚的人了,是可以有孩子的。反正就这么怀孕是不太可能的。第二天,爱丽丝发现,抽屉深处其实有一个避孕套,只要她前一天晚上再把手往里面伸一点点,就可以够到,只可惜发现的时候,已经太迟了。“小葡萄干”已经开始准备演变成生命了。

后来,他们做了八次早孕测试,结果都是阳性(之所以要做八次,是为了以防万一,说不定前七次的结果都有错误呢)。第二天,尼克下班回家后,递给她一个礼品包装的小盒子,盒子上附了张卡片,上面写着,给孩子的母亲,盒子里就装着眼前这条手链。

老实说,这条手链在她心中的分量甚至超过了订婚戒指。

当然,如果真要掏心窝子地说实话,她其实一点也不喜欢自己的订婚戒指。她有点讨厌它。

世上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一点。这是她唯一、真正的秘密,只可惜,它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秘密。她的订婚戒指是爱德华七世时代的古董,原本属于尼克的奶奶。爱丽丝从来没有见过洛夫家的奶奶,她显然是一个既严厉,又慈爱的老太太(她听起来很可怕)。尼克有四姐妹,不可否认的是,她们个个都性格乖僻,因而被尼克称为“怪胎”。她们对那枚戒指都很痴狂,奶奶在遗嘱中将戒指留给了尼克,引起了很多怨言。总是会有一两个“怪胎”抓住爱丽丝的左手,用轻蔑的口吻说:“这样的首饰,你到哪里都寻不来!”

爱丽丝觉得它很丑。一颗巨大的翡翠镶嵌在一圈钻石中,看起来就像一朵花。不知怎的,看到这枚戒指,她就会联想到芙蓉,而她一向不喜欢芙蓉,不过她也明白,戒指是神圣的,而且它值不少钱,因为世上的女子似乎都抱有同样的想法。

这就引出了另一个问题。这枚戒指是爱丽丝拥有的最贵重的首饰,而爱丽丝是一个经常丢东西的人。她总是需要折回脚步,倒空垃圾箱,联络火车站、餐馆和杂货店,看看他们有没有捡到她丢失的钱包、太阳镜或雨伞。

“噢,不是吧。”当伊丽莎白听说爱丽丝的戒指是一件不可替代的传家宝时,她不由得失声惊呼,“依我看,你得做手术,让它长到你的手指上才好。”

大多数时候,除非是在特殊场合,或者需要与“怪胎”见面时,爱丽丝根本就不戴那枚订婚戒指。她一般戴那枚普通的金婚戒,或者什么都不戴。反正她从来就不属于真正喜爱首饰的人。

尽管如此,这条蒂芙尼手链却是她的心爱之物。和戒指不一样,它似乎代表着过去几年出现在生命里的所有美妙的事物——尼克,宝宝,房子。

现在,她把手链系在手腕上,头向后仰,靠在医院雪白的枕头上,将背包抱在怀里。她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说不定这世上有几百万条完全同款的手链,所以这也很可能是别人的东西——毕竟背包里的其他东西她都认不出来——但是不知何故,她就是知道这条手链是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