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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尼带头,大家大声鼓掌,掌声停下时他站在了房子中间。

“弟兄们,姐妹们,既然没有别的更合适的人选了,我提议选斯塔克斯兄弟当市长。”

“附议!!!”众人七嘴八舌同时说了起来,因此就没有必要表决了。

“现在,让我们请斯塔克斯市长夫人讲几句鼓励的话。”

热烈的掌声被乔本人的发言打断了。

“感谢大家的夸奖,不过我的妻子不会演讲。我不是因为这个娶她的。她是个女人,她的位置在家庭里。”

片刻停顿以后珍妮脸上做出了笑容,但很勉强。她从来没有想到要演讲,而且觉得根本不会愿意去讲。但是乔不给她任何机会作答就讲了以上的话,这使一切都黯然失色。总之,那天夜里她跟在他身后走在路上时觉得很冷。他带着新的尊严大步走着,出声地思考着计划着,丝毫没有意识到她的思绪。

“这样一个城市的市长不可能老呆在家里。城市需要建设起来。珍妮,我找一个人到店里来帮忙,在我着手干别的事情时,你可以照料店铺。”

“啊,乔迪,你要是不在,我一个人干不来商店的事。也许忙的时候我可以帮你一把,可是——”

“老天,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干不来,只要有一点点的脑子就行。你也非干不可,我作为市长手头事情太多,这个城市现在正需要引路之光。”

“嗯哈,这儿确实有点黑暗。”

“当然很黑,不能在黑地里在这些树墩子树根上磕磕绊绊的。我马上就召集个会,商量树根和路上黑的事,第一件要处理的事就是这个。”

第二天他自己掏腰包派人到西尔斯罗巴克公司买路灯,通知市民星期四晚上开会表决此事。从来没有人想到过路灯的事,有的人还说这想法没用,他们甚至投了反对票。不过多数人还是支持的。

可是灯买来以后城里所有人都得意起来,因为市长并不只是把它从板条箱中取出往根柱子上一装便了事。他打开包装,让人仔细把灯擦干净,放在陈列橱中展览了一个星期供大家看,然后他定下举行点灯仪式的时间,并传话让奥兰治县的人都来参加。他派人到沼泽地去砍最好最直的丝柏做灯柱,并不断打发他们重新去找,直到找来一根令他满意的为止。他事先已经和市民谈过了这种场合下的招待问题。

“你们都知道,我们不能把别人请到我们城里来又怠慢人家。老天,不能这样。咱们得给他们东西吃,人们最爱吃烧烤全牲了,我自己拿出一整只猪来,看来你们大家应该能再凑出两只来,让你们的女人再做些馅饼、蛋糕和白薯糕。”

那天就是这么办的。女人准备好甜食,男人负责烤肉。点灯式的前一天,他们在商店后面挖了一个大坑,里面填满栎木块,然后把木块烧成一层红炭火,他们花了一整夜才把三只猪烧烤好。汉波和皮尔逊总负责,别的人在汉波往肉上涂浇汁的时候帮忙翻个儿。在不翻肉的时候他们就讲故事,大笑,再讲故事,唱歌。他们开各种各样的玩笑;在调料渗到肉骨头里、肉慢慢烤好时,他们吸着鼻子闻肉香。年轻的男子们临时把木板钉在锯台上,好给女人们当桌子用。这时太阳已经出来了,没事的人就回家休息了,准备参加盛宴。

到午后五点钟,城里满是各式各样的车辆,挤满了人。这些人都想亲眼看到在黄昏时点燃那盏灯。快到时间了,乔把街上所有的人都集中到商店前,发表了一通演讲。

“乡亲们,太阳正在下山,早上造物主再让它升起,晚上造物主让太阳睡觉休息。我们这些可怜的无能的人类无法催它快些升起或让它慢些落下。如果我们在太阳落山以后或升起以前想要点亮光的话,我们只能自己制造。所以才造出了灯。今晚我们都聚集在这儿来点一盏灯,我们到死都将记得这一时刻,这是黑人城的第一盏街灯,张大眼睛看着它,当我把火柴放到灯芯上时,让那光一直进入你们的心灵,让它发光,让它发光,让它发光。戴维斯兄弟,领我们祈祷吧,让我们用最特殊的方式为这个城市祈求祝福。”

当戴维斯加上自己的创造吟诵着一首传统的祈祷诗时,乔登上了专门放在那儿的一个木箱,打开了黄铜灯门,当人们齐诵“阿门”时,他用划着了的火柴点燃了灯芯,这时波格尔太太用女低音唱了起来:

我们将在灯光下行走,那美丽的灯光

来到我主仁慈的露珠明亮闪耀的地方

在我们周围日夜闪耀

基督,世界之光。

所有在场的人都接着唱了起来,他们一遍又一遍地唱着,直到再也想不出什么新花样的音调和节拍时才停下。然后大家不再出声,吃起烤肉来。

那天晚上一切结束以后,乔迪在床上睡下,问珍妮道:“怎么样,心肝?喜欢当市长太太吗?”

“我看还行,不过你不觉得这使我们有点太紧张了吗?”

“紧张?你是指准备吃的和照顾大家吃饭?”

“不是,乔迪,只不过这使我们有时相处不很自然。你老是出去商量事、处理事,我觉得自己只在原地踏步。希望一切很快就能过去。”

“过去,珍妮?老天,我还没好好开始干呢。我刚一开始就对你说了我的目标是当个能说了算的人。你应该高兴才对,因为这会使你成为一个重要的女人。”

一阵冰冷和恐惧的感觉攫住了她。她觉得远远地脱离了一切,十分孤寂。

很快珍妮就开始感觉到了人们的敬畏和羡慕在她感情上造成的冲击。市长的妻子不像她想的那样只不过是个一般的女人。她和权威人物一起睡觉,因而在市民眼中她就是权威的一部分。她和大多数人精神上只能接近到一定地步。特别是在乔强行在城里挖了一条沟好为商店门前的街道排水后,这一点就更为明显了。他们愤怒地叨咕说农奴制结束了,可是人人还得完成派给的活。

在乔·斯塔克斯身上有着什么东西让市民们惧怕。这不是由于肉体的恐惧,乔不是个爱打架的人,作为男人,他的身量甚至算不上魁伟。也不是因为他比别人文化高。是别的什么东西使男人们在他面前让步。他脸上有种命令你屈服的神情,而他走的每一步都使这变得更为实在。

比方说他那所新房子。两层楼,带回廊,还有栏杆之类的东西。城里别的房子看上去全像“宅院”四周的仆人住处。而且他和别人不一样,房子内外不全部刷好漆他不搬进去。再看看房子是怎么漆的吧:漆成洋洋得意的光闪闪的白色,那种炫耀的白颜色,威普尔主教、杰克逊和范德普尔家的房子才有的白色。这使得村子里的人和他谈话时觉得挺不自在——好像他和大家不一样了似的。还有痰盂的事。他刚刚作为市长——邮局局长——地产主——店主安顿下来,就马上和梅特兰的希尔先生或盖洛威先生一样买了张办公桌,还带一把转椅。他在那儿咬着雪茄烟,不发议论时就一声不吭,加上椅子转来转去,让人心里发虚。他还往那只金闪闪的花瓶里吐痰,这样的东西换上别人会高高兴兴地放在前厅的桌子上。他说那是只痰盂,他从前的老板在亚特兰大银行里就有这么个痰盂,用不着每次想吐痰都得站起身来走到门口去,也不吐在地上,那个金色的痰盂就在旁边。但乔比他从前的老板更进了一步,他买了个女人用的小痰盂给珍妮吐痰用,就放在客厅里,痰盂四周还画着一枝枝花。这很出乎大家的预料,因为多数女人吸鼻烟,自然家里有痰盂,可他们怎么会知道时髦人物把痰吐在这样花哨的小东西里?这多少有点让他们感到自己吃了亏,像有什么事瞒着他们了。也许除了痰盂之外世界上还有许多事是瞒着他们的,你看人们只告诉他们把痰吐在空西红柿罐头盒里。自己和白人不同就够糟的了,可是自己黑人中还有一个能如此不同,你便不免感到奇怪了。这就像看到自己的姐妹变成了一条鳄鱼似的,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老在鳄鱼身上看到自己的姐妹,在姐妹身上看到鳄鱼的影子,而你希望不是这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市民们尊敬他,甚至钦佩他,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任何在权力与财富之路上行走的人肯定会遇到仇恨。因此在某些场合下发言者站起来需要说“我们敬爱的市长”时,就像说“上帝无所不在”这话一样,人人都这么说,可没人真正相信。这只不过是给舌头上弦的一根摇把。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给市民带来的好处渐渐减少时,他在店里忙着,人们就坐在店的门廊上议论他。譬如那天亨利·匹茨偷了一车他的甘蔗被他抓住,他拿回了甘蔗,把匹茨赶出城去,有些人就认为斯塔克斯不应该这样做。他有那么多的甘蔗和别的一切东西。不过当乔·斯塔克斯在门廊上的时候他们没说这话。而在他收到梅特兰来的邮件进屋去分拣时,人人都说了个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