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来

白莲教某者,山西人,烧巨烛于堂上,戒门人恪守,勿以风灭。漏二滴,师不至。儽然而殆,就床暂寐;及醒,烛已竟灭,急起爇之。既而师入,又责之。门人曰:“我固不曾睡,烛何得熄?”师怒曰:“适使我暗行十余里,尚复云云耶?”

——《聊斋志异·白莲教》

有空去看看二舅吧,他提了好多次了。母亲一面提着红色塑胶水桶,浇着那几盆种在废铁桶里的菜说,难得你这次回来的时间较长。

伊说,舅妈过世后,他更孤独衰老了。但他好像有什么话要和你说。

近年你们其实并不常见面。自从你离乡之后,往往得隔上几年才见得上一次,和所有离乡的孩子一样。虽然你之离乡念书,有赖于他无私的支持,但你和妹妹都尽量避免多花他的钱,飞机票并不便宜。因此你不常回乡。返乡时就会尽可能长时间和他聚谈,听他“车大炮”①,就像是和父亲相处。

你们一直借住他在镇郊的那间房子——那是间标准的新村屋,后院有一口井,屋后还有一小块空地。母亲长年在那儿种着香蕉、芋头和几畦菜,养十几只鸡,靠帮人割胶养大你们。

大舅一生下来就死了,所以你们当然都没见过他。

从小他给你们的印象是生性风趣,爱“车大炮”,是亲戚里极少数会讲故事的人,不会板着脸教训人。不知是先天的残疾还是后来受的伤——也许是那场车祸——他看东西有点斜眼的坏习惯。斜眼看人,一向会被误会是有轻蔑意味的。

你们也知道他的故事荒诞不经,不能太当真,但那也是百无聊赖的生活必要的调剂,可以让索然无味的日子变得略有滋味。但也许因此,你们更爱听他说故事。

他们在你们心目中一直是完美夫妻的典型,相较于亲族里其他的夫妻档——那各式各样的怨偶,辗转传来的种种怨怒。他们之间似乎总是客客气气、开开心心的。但二舅妈没有生小孩,也许终究是一大遗憾,因此对亲族里的孩子们都很好,对你们尤其是。这在过年包红包时最为清楚。

外婆在世时,常会私下讲衰②他们因为太年轻就谈恋爱,她的身体一定是“被你二舅‘玩坏了’”。但二舅显然很爱她,自石器时代以来。他常以一种夸张的语调、目中无人的姿态对你们说,他和舅妈是小学同学,她的位子就在他前面,她每天都绑着两条辫子。而他每天最快乐的事就是可以一整天看着她的背影,抚弄她的发辫,一直看着她长大。但他有时候也会作弄她,就像任何那年龄的孩子那样,把黏人草的种子偷偷埋入她的辫子里,“看看会不会发芽”。

“我每次都拿全班第二名。”二舅总是喜滋滋地指着舅妈,“她第一名。”

听他重述这些话时,舅妈即使中风后疲惫不堪,脸上还是会露出一股说不出的得意神情。那妩媚的回眸,年轻时必伴以辫发轻扬的吧。但那笑容,一直保留到风烛残年,脸皮皱了,目光依然明丽动人,好像是个什么信物似的。

说不定小学时她就经常那样转过头,回应坐在后头痴望他的目光。那让他们早熟。

但那一班只有八个人。全校六个年级还不到五十个人。荒漠般的园丘里的华文小学。

小学念完他们都没能继续升学。和那时代大部分的孩子一样,家里各自为他们找了认为他们可以胜任的工作。女的帮佣,男的到芭场③里去出卖劳力。但那时他们可能就在一起了,一直厮守到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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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舅长年都在半岛深处的油棕园里工作,带领一大批工人,负责管理种植园。那种洋人(或洋人留下的)的种植园,里头都有个几乎自足的生活小区。有配给的砖造宿舍、小学、简易加油站、杂货店(兼小吃店)、足球场、羽球场等。他和舅妈长年住在那里,从外头的小镇驱车进去都要耗上好几个小时。除了由他亲自开车接送,就只能借搭工人的货车,相当不便。从小学到中学,你曾多次在较长的学校假期(俗称的“大放假”)到那里与他们同住,跟随他到原始林大河边钓巨大的吉罗鱼、美味可口的苏丹鱼、笋壳鱼、多鳗;他还向经理借来猎枪打山鸡、鼠鹿和四脚蛇(偶尔的)。在舅妈绝妙的厨艺烹调下,那都成了美味的盘中飧。

你在那里学会钓鱼、钓虾、抓螃蟹、游泳、打鱼,甚至打猎(初次体验猎枪的后坐力);初中后也学会了开车,在红石子路上横冲直撞,一任尘土飞扬。那里没有任何警察,更别说交警。

英国人来之前,那里广大的园丘是绵延百里、古木参天的雨林,但如今几乎砍得一棵都不剩了。虽然油棕园里时时可见尚未完全朽灭的巨大黑色树头,一任白蚁啃蚀。夜里灯火掠过时,常会误以为是什么巨大的怪物躲在树林里。

当然你也学会以长刀割下油棕叶、切下大串球果、以铁叉把果甩上卡车尾……诸如此类的。高中后你几乎就可以独当一面,以简单的马来语带领一批印尼劳工,完成他指派的任务。他付给你可观的工资,好让你去买一部中古摩托车、收音机。如果没离乡念书,凭着那些年跟他学习的技能,大概也足以谋生。但你渐渐不耐油棕园景致和生活的单调了。

你油然地佩服舅妈,她的生活更其单调,也许因此把心力都花在精细地烹调食物——尤其是极费工夫的娘惹菜——单是切小洋葱头就搞上大半天;残存的篆学,临帖,抄佛经,抄写《金刚经》。

有一回跟着舅舅,坐在载满油棕果的啰哩④车副驾驶座上,到遥远的提炼厂去。那得穿越仿佛无边无际的油棕林。那一身身鳞疤创痕的树,其实像是一株株巨大的、恐龙时代的草。树与树间疏疏地间隔开,但夜来时填塞其间的是无尽的、稠密的黑暗。还好一路顺利。只是那路的漫长令人昏昏欲睡。就在那晚,长夜漫漫,他说了许多故事。有的是说过的,大概他忘了自己曾经说过,譬如那耳中小人的故事。有的是说过的故事的变奏,譬如那眼中小人的故事、茅山道士的故事。森林鬼火的故事,这是他说了无数次的,但因为身在相似的旅程中,多了层身历其境的感受。那不仅仅是故事,好像随时会具现为现实。既期盼遇上,又祈祷别遇上。

他说有一回他载着满满一大车果,可能载太多了——那是个大丰收的季节——他和跟了他很多年的工人阿狗,车子竟在穿透那林中之时在途中出状况了。轮子陷在黄泥路雨后被辗烂的旧辙里,卸下一半的果后还是起不来,两人都给轮子溅一身泥,全身汗。而时近黄昏,他们怎么弄都起不来,然后天就黑下来了。唯一的希望是有另一部啰哩经过,帮忙拉一拉。但那只能看运气,只能等待。在无尽的暗夜里,抽着烟驱赶蚊子。除了尿急不得已外,都躲在车上,怕肚子饿的虎豹出来找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