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离开阿什兰的那天

事情大致上是这样的,爱德华·布龙长大成人,他很健康,而且强壮,父母都很爱他,并且他高中毕业了。他与伙伴们奔跑在阿什兰青葱的田野里,享尽美酒佳肴,过着梦境一般的生活。直到一天早上他醒来时从心底明白,他必须离开。他将这个决定告诉父亲和母亲,他们没有阻止他,但是他们带着不祥的预感交换了眼色,因为他们知道只有一条路能离开阿什兰,而这条路意味着爱德华必须经过一个无名之地。那些注定离开阿什兰的人可以毫发无损地通过,但是那些不该离开的人就要永远留在那里,无法前进也无法后退。于是他们向他道别,心想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而他也这么想。

他离开的那天早上天气很晴朗,但是在去那个无名之地的路上,天却阴沉下来,浓雾包围着他。不久他就来到一个看上去很像阿什兰的地方,但是某些重要的地方不大一样。在主街上有银行、科尔的药店、基督教书店、塔伯特的一元店、普里科特的珠宝名表店、好食咖啡馆、桌球馆、电影院、一块空地、五金店,还有杂货铺,货架上商品的年龄比他还大。有些商店在阿什兰的主街上也有,但是在这里它们是空荡荡、阴森森的,橱窗都碎了,店主从空旷的门廊里呆滞地望过来。但是他们看到我父亲时都会微笑,他们微笑并且挥手。一个顾客!他们想。主街上还有一家妓院,就在转角处,但是和城里的妓院不一样,它只不过是栋住了个妓女的房子。

他晃悠进镇子的时候人们都奔跑着前来迎接他,而且他们都盯着他那双英俊的手。

“离开?”他们问他,“离开阿什兰?”

他们是一帮怪人。有个男人有一条蜷缩着的胳膊,他的右手从手肘处垂下来,手肘以下的胳膊都蔫了。他的手就这么从袖孔里探出来,像一只探出纸袋的猫脑袋。多年前的一个夏天,他开着车,把手伸到了窗外,想感受清风。但是车开得太靠近路边,他感受到的不是风,而是一根猛地扎过来的电线杆,他下臂的每一寸骨头都碎了。他的手就这么悬在那儿,废了,并随着时间流逝越缩越小。他微笑着欢迎我的父亲。

还有一个女人,五十多岁的模样,几乎各方面都相当正常。这些人都是这样,大体上都正常,但有一个地方很糟糕。许多年前她下班回家,发现她的丈夫吊在地下室的一根水管上。她当场中了风,左半边脸永远地僵住了:嘴唇夸张地下垂着,皱着眉,眼睛周围的肉陷下去。她根本无法移动那半边脸,所以她说话的时候只有一半嘴在动,她的嗓音就像被深深困在嗓子眼儿里一样,言语痛苦地从她嗓子里爬上来逃跑。在这些事发生以后,她试图离开阿什兰,但是只能到此为止。

还有许多人生来就那样,他们的出生成了第一个也是最糟糕的意外事故。有个脑积水的人名叫博特,他以扫地为生。他到哪儿都带着一把扫帚。他是那个妓女的儿子,也是本地男人的一个困扰——大多数男人都去过妓院,任何人都有可能是这个男孩的父亲。对于那个妓女来说,他们全都是。她从来不想当妓女,而小镇需要一个,她就被迫上了岗。年复一年,她变得越来越刻薄。特别是当她的儿子出生以后,她开始讨厌她的顾客。他是很大的乐趣,但也是很大的负担。他根本没有记忆可言。他会成天问她:“我爸爸去哪儿了?”她会随手指向窗外第一个出现的男人然后说:“那个就是你爸爸。”他就会跑出去抱住那个男人的脖子。第二天他什么也不会记得,但是他还是会问她:“我爸爸去哪儿了?”他会得到另一个爸爸,总是这样。

最后,我父亲遇到了一个叫威利的男人。他坐在长椅上,看到爱德华走来就站起身,就像他一直在等我父亲一样。他的嘴角干而开裂,他的头发灰而刚硬,而他的眼睛小而黑暗。他少了三根手指(一只手少两根,另一只少一根)。他已经挺老的了,老得好似早就超过了人类的寿命极限。但是,他还活着,他开始倒着活。他一直在萎缩,会变得像婴儿一样小。他动作缓慢,就像在及膝深的水中行走。他看着我父亲,笑容狰狞。

“欢迎来我们镇,”他对我父亲说,友善但多少有些疲惫,“介意我带你参观一下吗?”

“我不能留在这儿,”我父亲说,“我只是路过。”

“他们都这么说。”威利说着搀住了我父亲的胳膊,两个人开始并肩前进。

“反正,”他又说,“你着什么急呢?你至少应该看一看我们都能提供些什么。我们有商店,一间小商铺,还有这儿——来这儿,”他说,“如果你想打桌球,我们这儿也有地方。桌球房,你知道。你可能会喜欢。”

“谢谢。”爱德华说,因为他不想得罪这个威利,或者周围看着他们的任何人。他们已经吸引了三五个人跟着他们,穿过空荡荡的大街,保持着距离但是虎视眈眈。“非常感谢你。”

威利带他参观药店的时候手拽得更紧,然后是基督教书店,再然后,他狡黠地眨了眨眼睛,到了那个妓女住的房子门前。

“她也很可爱。”威利说,接着,仿佛想起了什么不愿意想起的事情,又说,“有时候。”

天更黑了,开始下起小雨。威利抬头看着,任由雨水滴进他的眼睛里。父亲擦了擦脸,皱起了眉头。

“我们这儿老下雨,”威利说,“但是你会习惯的。”

“这儿所有东西都有些……潮湿。”我父亲说。

威利狠狠地瞥了他一眼。“你会习惯的,”他说,“这个地方就是这样。爱德华,任何事都要习惯。”

“这不是我想要的。”他说。

“这也是,”他说,“这个你也得习惯。”

他们在沉默中穿过脚下聚集的雾气,穿过轻打在头上和肩膀上的雨水,穿过这个古怪的小镇黄昏一样的早晨。人们在角落里聚集起来看着他们经过,有人加入跟随他们的小分队。爱德华瞥见一个穿着破黑西装、面容憔悴的男人,他认出了那个人,是诺瑟尔·温斯洛,那个诗人。他几年前离开阿什兰去巴黎,去写作。他站在那儿看着爱德华,几乎笑了出来。然而爱德华看到了他的右手,上面少了两根手指,于是诺瑟尔的脸色开始变得苍白,并把手攥到胸口,消失在角落里。人们曾对诺瑟尔寄予厚望。

“当然,”威利说,他看到了刚才发生的一切,“经常有你这样的人从这儿经过。”

“你的意思是?”我父亲说。

“正常人,”威利说,仿佛这个词在他嘴里留了苦味,他啐了口唾沫,“正常人和他们的人生规划。这雨,这潮湿,像是某种残渣,梦的残渣。事实上是许多的梦,我的、他的,还有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