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魔种(第2/3页)

此时人群泾渭分明,一边是黑皮肤,一边是白皮肤。很快,两群人开始紧张地融合;终于,他们完全融合在了一起,接着马库斯出现了:肤色黝黑,瘦削依旧,面容清癯,满头银发,笑容可掬,眼神热切。热切而热情,这是他一贯的风格。他和客人们一一握手,同时将脑袋往后一仰,那动作威利还记得。

威利说:“我还等着看他戴礼帽穿晨服呢。看到他穿着普通的深色西装,还真有点儿失望。”

罗杰说:“这又不是早上的仪式。”

威利说:“你有没有在他身上看见那种年龄带来的道德缺陷的痕迹?”

“我正在找呢。但我得承认,我并没有看到。我没有看到理智的挣扎。我只看到了巨大的幸福,巨大的仁慈。你会觉得这真是了不起,想想打你认识他以来,他经历了多少次革命和内战。都是些部落间的琐事,对于我们其他人而言无足轻重,但却非常难对付。无论事情大小,磨难就是磨难。我敢说,马库斯曾多次遇到这样的情况:黎明时分,他几乎是被赶着来到儿时玩耍的某片热带海滩,剥下衣服,在海浪的轰鸣声中,被或轻或重地揍一顿、挨枪子或被用棍子打到半死。他挺过来了,因为他很警觉。什么东西对他重要,他自有看法。这使他在非洲时表现出不寻常的平和。他没有硬摆出什么愚蠢的姿势。他凡事讲求中庸。他挺过来了。你瞧,他过来了。”

“罗杰。”

“马库斯。这是威利,你还记得吧?”

“当然记得。我们的作家。”

威利说:“今天是你的好日子。”

马库斯和蔼可亲。“他们一家很幸福。林德赫斯特选对了伴侣。”

其他前来祝贺的宾客涌了过来,威利和罗杰离开马库斯,朝这幢大宅被废弃的花园走去,那里搭了一些凉棚。远远望去,那些凉棚仿佛一座营地。他们去的第一个凉棚在半死不活的果园。某个角落里,一株老朽的七叶树根部被常春藤密密实实地缠了一匝又一匝。每当一截树枝从一棵老苹果树上脱落,树干上就会留下一个洞:这是植物的天性,当生命的循环进入这个阶段,植物就和人一样,开始自我消解。但是凉棚下面的灯光使一切都变得柔和了,使每一棵垂死的树木重新焕发了生机,使每一根细长的枝条都变得引人注目,使这个颓败的果园宛如一个舞台,使它变得神奇,令人向往。

村里的姑娘们出现了,手中的托盘上放着廉价的酒品,大家都有事可做了。

直到此时,林德赫斯特和他的新娘还是不见踪影。倒是来了一对令人惊叹的黑白配,仿佛是想抢走新郎新娘的风头。他们就像是现代艺术中的“人体装置”,在模仿婚礼的象征意味。那白人女孩身穿蓝色短裙和红色丝绸上衣,紧紧搂住男伴的腰,把脸埋在他袒露的胸前。而那个男人则浑身上下都引人注目。他身材修长,肤色黝黑,穿了一身黑西装。他的白衬衣看上去十分昂贵。衬衣的竖领几乎敞到了腰际,露出的无瑕的黝黑肌肤呈完美的倒三角形。他戴着一副有色眼镜。皮肤油光发亮,大概是涂了牛油树脂或是从其他某种非洲坚果中提炼的乳液,这油脂或乳液仿佛在午后的暖意里融化了,即便是在凉棚的阴影之中。皮肤的油亮似乎在威胁白衬衣的挺括和洁净,但这显然就是他们想要的效果。他的发型也与众不同:结成一个个闪闪发亮的小发团,相互之间颇为疏远,让人觉得发团之间的头发可能被剃掉了,露出的头皮似乎也是油亮亮的。他光脚穿一双凉鞋,如同站在鞋底和脚跟构成的黄褐色轮廓上。凉鞋鞋带上的商标也是黄褐色的。他从头到脚就是一件绝妙的作品。每一个细节都是精心设计的。他吸引了所有的眼球。他让每一个人都相形见绌,但他自己却藏在有色眼镜后面,专心对付身上的重负。那女孩紧紧依偎着他,压在他身上的体重使得他看起来像是在侧身行走,有时甚至是在后退。人们纷纷为他们让路。他们就像是舞台上合唱队簇拥着的明星。

马库斯来到罗杰和威利身边。他说:“无耻啊。这是对神圣婚礼的嘲弄。我敢保证他们绝不是林德赫斯特的朋友。”

当他经过这对男女身边的时候,他也为他们让了路,仿佛面对的真的是令人心神不安的“人体装置”展品。

人群在各个凉棚间缓缓流动,大家在高低不平的地面上小心翼翼地择路而行,女士们穿着高跟鞋如同走在碎玻璃上。除了马库斯外,威利和罗杰谁也不认识,他们试着辨认谁是黑皮肤那方的,谁是白皮肤那方的。但很难分清。直到婚礼仪式开始,情况才明了起来。

举行仪式的场地四周种了一圈高高的黄杨树篱。探出来的枝条被粗粗地修剪过。这里新近养过鸡,那些熟悉家禽的人还能闻到淡淡的气味。有一面树篱上开了个缺口,对面的树篱上也有一个,非常适合当天下午的仪式。婚礼的主角从其中一个缺口正式入场。宾客则从另一个缺口进入。草地上铺着一块长方形的绿色帆布,那是举行仪式的区域。上面放着一些椅子,分作两摊,那是为男女双方的亲友准备的。马库斯的座位与他亲家的座位隔着一条极其狭窄的走道。他的威望和喜悦,他的肤色所显示的朴素的力量,和他们那微弱到几乎缺失的苍白尊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罗杰对威利悄声说:“他们很困惑。他们的教育程度不高。这种事曾经很时髦。但现在,他们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人们对他们有些什么期望。对他们来说,这个世界变得太快。也许他们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太多感受,也许过去这一百年来他们一直感到困惑。”

牧师身上那件硬邦邦的法衣在这样的场合显得过于华丽了。他似乎还不习惯这一身——那衣服对他而言似乎太重了,随时会从他肩头滑落:也许是因为他穿得不得法——一边对着那尊贵的衣袍硬挤出一丝笑容,一边尽可能不露声色地挣扎着让那些华丽的衣饰各就其位。

在上述这一切之后——指路牌、婚礼场地、帐篷和凉棚,以及神奇的灯光——林德赫斯特出现了,胸膛宽阔,面貌凶狠,在他身上,非洲的痕迹已经被抹去了一大半,旁边是他那位长相平平的白人新娘,穿着样式简单的丝质连衣裙,平庸得令人惊讶。他们身后甚至还煞有介事地跟着两个花童,他们的孩子,一个黑皮肤,一个白皮肤,白皮肤的那个跟着新郎,黑皮肤的那个跟着新娘。新郎新娘本就希望仪式简单一些,现在他们的愿望实现了,比他们预期的更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