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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件,警察没读过我“宗教与暴力”课的课程论文。

托德的妈妈带我们出去吃饭,不是在戴维斯吃的,戴维斯没有什么餐馆入得了她的眼。我们去了萨克拉门托老城,那里有鹅卵石铺的路和木制人行道。那晚我们是在消防站餐厅吃的饭,托德的妈妈催我选一只龙虾来庆祝我幸免于难,但我得把手伸进水箱里抓龙虾,所以我还是拒绝了。因为当那号龙虾放到我的盘里时,我会觉得那是一只球潮虫。

她跟我说,就算是我跟警察保证了不会离开,但明天我还是可以回家过圣诞,所以第二天我真的回家了。

我谢了她很多次。“不用,”她说,“托德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你知道我妈是在瞎扯,对吧?”托德之后问我,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指的是我们是朋友这件事。显然不是,他指的是他妈妈盛气凌人而且不分对象。我知道对一个妈妈来说有时候这不是什么好品质,但这次除外。我觉得我们有时候可以抱怨父母,但有时候更要感恩父母,把两者混为一谈很不明智。我在脑中默默告诫自己以后自己也要这样做,但过一会儿就忘了。

几周后,我问托德我们是不是朋友。“露丝!我们已经做了好几年朋友了。”他说,听起来像是被我伤到了。

那辆豪车把我们送回公寓后,就带着托德的妈妈消失在夜色中了。三楼早就吵翻了天。音乐声震耳欲聋,最后肯定会有人打电话报警。他们把课堂笔记撕碎了当成五彩纸屑扔到了院子里,过道上还放着一张办公椅,椅子的轮子还在转。开门时迎接我们的是一堆装满水的安全套。住在无人管理的公寓里就是这个样子,我们必须得习惯。

我们围着桌子坐下,在外面喧闹的海洋里,这里就是一个忧伤的小岛。我们喝着托德的萨德沃啤酒,感叹着以斯拉的命运,他之前还曾想过加入中央情报局,但他首次(我们所知的首次)突击解救一只猴子的行动就没有成果。没人提到费恩,然后我终于明白了他们还不知道费恩。但他们却知道洛厄尔,一想到他们竟然让危险分子在公寓里待了一夜就很兴奋。他们也觉得我很棒,竟然有这么隐秘的生活。他们觉得我的生活非常有深度,他们绝对猜不到。

托德为之前觉得洛厄尔只是哈露的玩偶而向我道歉,事实正相反,哈露才是洛厄尔的玩偶。“你哥哥肯定把她招入组织了,”他说,“她现在就是组织中的一员——”我从来没这么想过,一听到托德这句话就很不喜欢这种说法。总之,我觉得不太可能。哈露的心都碎了。我见过演戏的哈露,我也见过真实的哈露,我能分清两者的区别。

之后我们又看了一遍《第三十四号街的奇迹》,托德和吉米坦白说实际上他们那晚基本上都是睡过去的,我可以在他们不知道的时候随便进出。

《第三十四号街的奇迹》是一部赞扬律师的电影,但批判了心理学家。

即使洛厄尔没鼓动哈露进戴维斯实验室,但他仍是哈露这么做的原因。彻底了解我们家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但不是托德想象的那种危险。很明显,哈露试着用洛厄尔留下的唯一线索去找他——他的导航路径记录。我很好奇她有没有成功。但我不敢赌她没成功。

其实她不是洛厄尔喜欢的类型,那只不过是她装出来的而已。要是她真想要洛厄尔,那么现在就必须踏踏实实。不再学戏剧专业,也不再说些“大家朝我看”之类的废话。但我觉得也许她能做到。我觉得他们在一起可能会很幸福。

那天深夜我打开卧室门,闻到了哈露身上香草古龙水的味道,然后我径直走向那个粉蓝色的行李箱。不出所料,德法热夫人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