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丢人现眼的一章早写早好

为了这本倒霉透顶的书,我不得不简单谈一谈女生。还是先试试吧,瞧瞧我能不能不揍自己就顺利熬过这一关。

首先,小妞们倾心帅哥,而我算不上帅。事实上,我看上去有点像个布丁。我的肤色极其苍白,身材显胖,长相尖嘴猴腮,视力也不怎么样,所以经常眯缝着眼睛。此外,我还患有慢性过敏性鼻炎——听起来倒是蛮有意思,其实基本上意味着经常要操心鼻屎。我的鼻子不太通气,因此大多数时候我都张着嘴,看上去蠢得够呛。

其次,小妞们倾心于自信的男人。请先记住这一条,然后重读上一段。当你看上去是个胖乎乎、眯眯眼、尖嘴猴腮、心智不太健全,还时时挖着鼻孔的家伙,那你恐怕很难信心十足。

最后,我的泡妞策略亟待提高。

泡妞术败绩#1:冷面以对

念四年级时,我发现女孩子们楚楚动人。当然,我压根不知道该拿她们怎么办,只是隐隐希望其中能有一个归我所有,跟某件东西归我所有差不多。在所有四年级生中,最惹眼的美人无疑要数凯米·马歇尔。于是我支使厄尔去操场上找到凯米·马歇尔,告诉她:“格雷格并没有暗恋你,但他担心你偷偷暗恋他。”厄尔传话的时候,我正站在五英尺开外的地方。我本来希望凯米会说:“其实吧,我私下对格雷格一片痴心,恨不得当他的女朋友。”结果她回答道:“你说谁?”

“格雷格·盖恩斯,”厄尔说,“他就站在那儿。”

他们两人双双扭头望着我。我抽出挖鼻孔的手,朝他们挥了挥——那时我才意识到自己正在挖鼻孔。

“拉倒吧。”凯米说。

从此以后,我的泡妞生涯依旧没有多少起色。

泡妞术败绩#2:毒舌

凯米我显然是高攀不上了,但凯米的死党——麦迪逊·哈德纳也是一位非常迷人的辣妹。念五年级时,我认定:鉴于凯米如此让人心神荡漾,麦迪逊一定极为渴望被关注。(请注意:回头想想,十七岁的我很难理解一个十岁的毛丫头如何称得上“辣妹”,不过当初情有可原嘛。)

不管怎么说,我对麦迪逊使用的策略在其他五年级生身上很见效:损他们。于是我经常对她恶言相向,有时甚至损得狗屁不通:我把她叫作“麦迪逊大道·哈德纳”,却根本不明白“麦迪逊大道”是什么意思。我起的绰号还有“渣迪逊”“肥迪逊”,最后终于花了好一阵子想出了“麦迪逊臭屁啦”——这个绰号总会惹得其余学生咯咯傻笑,因此我经常用它。

关键在于,我简直毫不留情,有点过火。我告诉她,她的脑子跟恐龙一样小,另一副脑子长在屁股上。我说她家没有晚餐,全家人只是坐成一圈冲对方放屁,因为他们太蠢,蠢得连什么叫美食也不知道。曾经一度,我还打电话到她家里,说她用呕吐物洗头。

瞧,我是个傻蛋。我不希望大家认为我拜倒在某人的石榴裙下,因此决定让所有人都认为我恨死了麦迪逊。简直莫名其妙。光是回头想想,我就恨不得扇自己一耳光。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我终于把她欺负哭了——记不清楚具体细节了,大概是咬定她用的唇膏跟鼻屎一样,结果老师罚我不得接近麦迪逊。我一声不吭地受了罚,之后大约五年再也没有跟麦迪逊搭过腔。直到今天,那依然是个不解之谜:曾经有一个星期,格雷格莫名地对麦迪逊恨之入骨。

上帝呀。

泡妞术败绩#3:声东击西

这么说吧,我妈妈逼着我去念希伯来语学校,直到我的成年礼6。这破事让人非常头大,我根本不愿意提。话说回来,希伯来语学校有一个妙处:它的男女生比例棒极了。我所在的班上有六名女生,除我之外则只有一名男生——乔希·梅茨格。问题在于:六名女生中只有一个辣妹——莉亚·卡森伯格;另一个问题则是:乔希·梅茨格是个到处留情的风流种。因为常游泳,他的一头长鬈发有点褪色,为人沉默寡言,成天板着一张脸,不仅害得我有点怕他,而且让女生们对他趋之若鹜,就连我们的老师也对他放电。希伯来语学校里是清一色的女老师,大多数还待字闺中。

无论如何,六年级到了,是时候对莉亚·卡森伯格出招了。为了赢取佳人芳心(请准备好见识前所未有的傻事),我决定设法让她吃醋。具体来说,所用的招数是跟瑞秋·库什纳打情骂俏。她是个相貌平平的小妞,长着大大的牙齿,头发比乔希·梅茨格卷曲得还厉害。跟她聊天没什么劲,因为她讲话慢死人,而且总是没有什么内容可讲。

不过她有一个长处:她觉得我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人。我随便一招就能逗得她哈哈大笑:学老师的样啦、做斗鸡眼啦、学鸽子跳舞啦。我的自尊很吃这一套。不幸的是,这对我与莉亚·卡森伯格之间的情缘成了一盆冷水。没过多久,莉亚·卡森伯格便认定我与瑞秋是一对,结果某天希伯来语学校放学后,她亲口夸我们是一对可人儿。

于是突然,我有了个女朋友。只可惜,不是我心仪的那个。

借尼扎尔的话讲(他是本森高中脾气最坏、英语说得最烂的外籍学生)——真是“他妈的狗屎蛋”。

第二天,我打电话告诉瑞秋,还是只谈友情吧。

“不要紧。”她说。

“太棒了。”我说。

“你想到我家来玩吗?”她问道。

“嗯,”我说,“我的脚被烤面包机卡住了。”这话蠢到家,但不用说,又逗得她好一阵开怀大笑。

“说真的,你想到我家来吗?”她足足情不自禁地咯咯笑了三十秒,然后又问一遍。

“我必须先解决烤面包机的问题。”我说。因为心知这种聊天不可能有下一步,我挂断了电话。

这个玩笑一开就是好几天,接着又是好几周。每逢瑞秋打电话过来,我有时说自己正粘在冰箱上,其余几次则不小心把自己跟一辆警车焊在了一起。我还加进了动物元素:“我得跟发怒的老虎厮杀呢。”不然就是“我正忙着消化整整一只袋熊”。——这话简直讲不通嘛。到了最后,瑞秋终于开始觉得这些话不太好笑了。“格雷格,说真的,”她的话变了样,“格雷格,如果你不想跟我一起玩的话,直说无妨。”可惜无论如何,我都无法说出口:那样也太狠了。最傻的一点是:我的做法其实要狠得多。但在当时,我并没有发觉。

说到这儿,我刚刚扇了自己一耳光。

到希伯来语学校上课变得非常难堪。瑞秋不愿意再跟我搭腔,莉亚跟我的关系也没有任何起色。我的意思是,是个人就能看出来:莉亚认定我是个无可救药的混账家伙。实际上,我可能多多少少出了一点力,让莉亚认定男人通通是些无可救药的混账家伙,因为在“瑞秋风波”过后没多久,莉亚变成了一位女同性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