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傍晚 索尔兹伯里(第3/7页)

说起来,我并不怀疑内伯斯先生拥有良好的组织才能;据我理解,他的确以引人瞩目的方式主持、策划过好几次重大的社交盛会。但是在任何阶段,他就从未曾达到过一位伟大管家的境界。我本该在他声誉最隆之时说这番话的,正如我早该预料到的,他在出尽风头不过短短的几年之内很快就声名扫地了。

一位一度曾是他那一代口中交相赞誉的业内翘楚,短短的几年之内却又被确切地证明他其实一无是处,这样的翻覆多长时间会出现一次?然而,当初曾对他不吝溢美之词的同样那些雇员,又将忙着对某一新角色赞颂不已了,他们从来不知道适可而止,检讨一下自己的判断能力。这些仆役大厅里的话题人物总是集中于某个豪门巨室的管家,可能因为成功地筹办过两三次重大的社交盛会而一下子声名鹊起,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人物的。随后,全英格兰上上下下的各个仆役大厅里就会谣诼纷起,其大意不过是某某要员或是显贵已经向他伸出了橄榄枝,或者全国至尊至贵的几户门庭正以堪称天价的高薪竞相对他进行延揽。但不过短短的几年之后,情况又复如何呢?同样是这位所向披靡的人物对于某桩大错却负有了不可推卸的责任,要么就是由于其他的原因而失去了雇主的宠幸,已经离开了他当初建功立业的门庭,就此不知所终了。与此同时,那同一批飞短流长的传播者们已经又找到了另一位后起之秀,继续津津乐道他的丰功伟绩了。我发现,那些来访的贴身男仆往往就是罪魁祸首,因为他们通常总是急不可耐地一心觊觎着管家的职位。就是他们这批人,总是一口咬定这位或是那位人物是最值得我辈效仿的榜样,要么就像是应声虫一样,热衷于一遍遍地传播某位特别的英雄人物据说已经就我们的专业问题所发表的卓识高见。

不过话说到这儿,我得赶紧补充一句,也有很多贴身男仆是从来都不会沉迷于这种蠢行的——他们事实上是具有最高鉴识能力的专业人士。当两三位这样的人士齐聚在我们的仆役大厅时——我指的是比如说像格雷厄姆先生这种水准的有识之士,只可惜我现在似乎已经跟他失去了联系——我们能针对我们这个行业的方方面面进行某些最饶有兴味、最才华横溢的辩论和探讨。的的确确,时至今日,那些夜晚都算得那个时代留给我的最美好的记忆。

话休絮烦,还是让我们回到那个让我们真正备感兴趣的问题吧,当年我们在仆役大厅度过的那些夜晚,若是没有被对这个行业缺乏任何基本认识的无知之徒的喋喋不休所毁掉的话,我们最热衷于讨论的问题便是:“怎样才算是一位伟大的管家?”

据我所知,这些年来这个问题虽然引发了无数的讨论,我们业内却鲜有制定出一项官方答案的尝试。我能想到唯一可以援以为例的便是海斯协会所设立的入会标准。您也许对海斯协会不甚了了,因为近些年来已极少为人谈及。不过在二十年代及三十年代早期,该协会却曾在伦敦及周边各郡产生过相当大的影响。事实上,已经有人觉得它的势力过于强大了,所以当它最终被迫关闭时,很多人认为这并非一件坏事,我想那是一九三二或者一九三三年的事儿。

海斯协会号称,“唯有第一流”的管家他们才接受入会。它的势力与威望的日渐增长,大部分源自它与其他那些昙花一现的组织的不同诉求,它始终将它的会员人数控制在极低的范围之内,这就使得它的入会宗旨具有了一定的信誉度。据称,它的会员人数从未超过三十名,大部分时间都仅仅保持在九到十位。这一点,再加上海斯协会颇有些类似于秘密社团的事实,一度为它蒙上了不小的神秘色彩,由此也使得它偶尔针对职业问题所发表的见解会被众人视如圭臬、奉若神明。

不过,这个协会一度拒不公之于众的内容之一就是它自家的入会标准。随着公众要求其公布入会标准的压力与日俱增,也是为了答复《士绅男仆季刊》上刊登的一系列询问的信函,这个协会终于承认,他们接受会员入会的先决条件是“申请者须服务于显赫门庭”。“不过,当然了,”这个协会又继续解释道,“仅此一条尚远不足以满足入会之要求”。除此之外,该协会还明确表示,他们并不将商贾之家或是“新贵”阶层视作“显赫门庭”,而依我看来,单单这一食古不化的过时观点就已经严重削弱了该协会在我们的行业标准方面原本可能享有的任何严肃的权威性。在回应《季刊》后续刊发的来函时,该协会为它的立场作了辩护,声称他们虽愿意接受部分来函的观点,承认在商贾之家确实也有素质极佳的管家之存在,但“前提必须是纯正的淑女士绅之家不久即将前来礼聘延揽”,他们才会给以最终的认可。“纯正的淑女士绅”的标准必须作为最终判断的依据,该协会辩称,否则的话“我们差不多等于是遵行了苏俄布尔什维克的仪轨”了。此番言辞引发了更激烈的论战,读者来函的压力与日俱增,力促该协会明确全面地公布其会员入会之标准。最终,在写给《季刊》的一封短函中该协会算是公开表了态——我将凭记忆尽量精确地引用其原文——“入会标准之首要条件是申请人须拥有与其职位相称之高尚尊严。申请人无论有何等光耀之成就,倘若被确认在这一方面不符合标准,则将不能满足入会之要求”。

尽管我对海斯协会向来都缺乏热情,我却认为它这一特别的声明倒至少是建立在一个重要的事实之上的。如果我们来审视一下那些我们公认为“伟大的”管家,如果我们来审视一下比如说马歇尔先生或者莱恩先生,那么那个看起来将他们与那些只不过是极有能力的管家区别开来的因素,最切近的描述也确实只有“尊严”这个词差堪承当了。

当然,这只会引发进一步的争议:这个“尊严”又包含何种内容呢?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我跟格雷厄姆先生这样业内的翘楚人物进行过几次饶有兴味的辩论。格雷厄姆先生是一直都认为这个“尊严”是有点类似于女性之美的,因此试图去对它分而析之是无甚意义的。我则认为这样的比拟有贬低马歇尔先生之辈所拥有的“尊严”之嫌。不仅如此,我之反对格雷厄姆先生的这一类比的原因主要还在于,它暗示一个人是否拥有这种“尊严”纯粹出自造化的侥幸;如果某人并没有不证自明地先天就拥有了它,那么出自主观的奋力争取也就像是东施效颦般徒劳无益了。尽管我也承认,管家中的绝大多数最终都会清楚地认识到他们并无获得此种素质的能力,但我仍然坚信,这种“尊严”正是我辈应该终其一生在职业生涯中有意识地去努力追求的标的。那些像马歇尔先生这样“伟大的”管家们,我相信,也都是经过多年艰苦的自我训练和认真地吸取经验才终于拥有了这一素质的。所以,依我看来,如果站在职业的立场上接受格雷厄姆先生的观点的话,那可就无异于失败主义者的论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