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特斯岛(第2/7页)

这些都并非直截了当表明的。而是以“我总是……”或者“我总喜欢……”或者“我觉得这样比较好呢……”这样的语气暗示的。

“哪怕住在荒野的时候,我也总喜欢……”我一心想打哈欠或尖叫,不过突然惊醒了。她在哪里的荒野住过?什么时候呢?

“哦,在海边啦,”她解释道,“从前,我也是个新娘来着。我在那里住了好几年呢。在联合湾。不过不算太蛮荒。叫作库特斯岛。”

我问她那是在哪里,她回答:“哦,很远啦。”

“那一定挺好玩的。”我说。

“呵呵,好玩,”她说,“如果你觉得熊好玩的话。如果你觉得美洲狮好玩的话。要我说,我宁愿多来点文明呢。”

厨房与起居室之间隔着橡木滑门。滑门总是拉开一点,坐在桌子一头的格里夫人可以时刻看到格里先生,后者待在窗前的躺椅上。她总称他“我坐轮椅的老公”,不过其实只有在她带他出门散步时,他才坐轮椅。他们没有电视—那时电视仍是种新奇玩意儿。格里先生就那么坐着,看着大街,街对面的锡蒂斯兰诺公园,公园后面的巴拉德海湾。去洗手间的时候,他会一手拄拐杖,另一只手扶着椅子背或撑着墙,自己挪过去。一旦进去,他一待就是很长时间,不过不用帮忙。格里夫人说,有时事后她得进去清理一下。

我通常能够看到的格里先生,仅限于一条从鲜绿色躺椅上伸出的裤腿。我在的时候,他有一两次跌跌撞撞地去了洗手间。一个高大的男人—大大的脑袋,宽肩膀,大骨架。

我没看他的脸。我受不了因为中风或者疾病而瘫痪的人,看了直揪心。我不敢看的并不是无力的肢体或者厄运导致的其他生理缺陷—而是他们的眼睛。

我相信他也没看我,尽管格里夫人高声告诉他,我从楼下上来做客。他发出一种咕哝声,很有可能那就是他所能表示的欢迎,或者不屑。

我们的公寓有两间半。是带家具出租的,按照此类地方的规矩,只是马马虎虎地提供了一点设施,用的都是本来要扔掉的东西。我记得起居室地板铺了长方形和正方形油毡边角料—颜色和图案千奇百怪,硬凑到一起,用金属线缀连,像一床碎布拼花被。厨房里的投币式煤气炉也一样,里面塞满硬币。我们的床位于厨房外的一个凹室—它严丝合缝地嵌进凹室,只能从床尾爬着上床。切斯在书上看到,土耳其后宫女郎都是这样爬上苏丹的御榻,先亲吻他的脚,然后爬上前去,膜拜他身体的其余部位。于是我们有时也这么玩。

床脚有道帘子成天拉着,隔开凹室和厨房。是一幅旧床单做的,布料滑不溜秋,缀着流苏,一面是黄卡其色,带酒红色花朵和绿色叶子,朝床一面则是酒红和绿色条纹图案,卡其色的花朵和叶子像鬼影浮现其上。这帘子是我对公寓印象最深的一件东西了。这不奇怪。从激烈的性爱到其后的余味袅袅,这片布始终在我眼前晃动,提醒我婚姻生活的好处—为此我承受了始料未及的做个小新娘的羞辱,还遭到一个瓷器柜的威胁。

切斯家和我家一样,认为婚前性关系可恶且不可饶恕,对婚后的性生活则只字不提,假装不存在。在我们的时代,这种观念即将寿终正寝,不过我们当时还不知道。切斯的妈妈有次在切斯的手提箱里翻出避孕套,便跟他爸爸抱头痛哭。(切斯解释说,是他的大学军训营发的—这个是真话;他早就忘掉它们了—这个是撒谎。)因此,能拥有一块我们自己的地盘,一张我们自己的床,可以自由自在的,真是太棒了。为了欲望,我们做了这笔交易,不过我们从没想过老一辈人—父母们,叔叔姑妈们—也会做这种交易。他们欲求的似乎仅仅是房子、财产、电动割草机、电冰箱和围墙。此外,当然啦,还有生娃娃—对女人而言。所有那些,我们都感觉我们可以选择要,也可以选择不要。我们从不觉得它们是由不得我们选择的东西,比如年老或者天气那样。

一旦实打实地思忖起这事,我就越发觉得如此。没什么不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结果。怀孕也一样。我们冒险尝试这事,只是想看看我们是不是真成年了,是不是它真的会发生。

我在帘子后头做的另一件事是阅读。从隔了几个街区的锡蒂斯兰诺图书馆借来的书。每次从书本让我陷入的不能自拔的惊奇境界中,从囫囵吞枣导致的眩晕中抬起头,我总是看到那块条纹布。书里的人物、情节,甚至气候都同布上古怪的花朵发生了联系,在酒红色之流或者阴郁的绿色中飘荡。我读着那些沉重的书,它们的标题仿佛魔咒,都是我早已熟悉的—我甚至试图读《约婚夫妇》[1]—间歇着还读奥尔德斯·赫胥黎和亨利·格林的小说,以及《到灯塔去》、《最后的情人》[2]和《心之死》[3]。我不分先后,一本接一本囫囵咽下,和我小时候一个读法,对每一本都沉醉其中。我还没脱离阅读欲望狼奔豕突、贪婪到几乎痛苦的那个阶段呢。

不过,比起儿时,情况多少复杂了一点—除了当读者,我现在似乎还想当个作者。我买来一本练习簿,尝试创作—确实写了,每张纸都是开始时雄心勃勃,旋即才思枯竭,最后我不得不把它扯下,像惩罚一样揉成团,丢进垃圾筐。这样周而复始,直到练习簿只剩封面和封底。然后我又买一本,再次开始。重复着循环—激动和绝望、激动和绝望。简直就像每周都悄悄怀孕,旋即流产一样。

不过,不完全是悄悄的。切斯知道我大量阅读,试着写作。他丝毫没有劝阻我。他觉得这是件合情合理的事,我大有可能学会。写作需要练习,但总归可以掌握,就像打桥牌打网球。我才不会为了这种混为一谈的信心谢谢他呢。它实在只是让我的灾难显得更为可笑。

切斯在一家食品批发行工作。他曾经想当历史教师,但他爸劝他,教书养不起老婆,过不了日子。他爸帮他弄到这个工作,提醒他一旦进了这行当,就别指望再得到什么帮忙。切斯并没指望那个。我们婚后头一个冬天,他每天起早贪黑地上班。他干得很卖力,从不多想这份工作能否满足他可能有过的任何兴趣,或者是否具有他曾经推崇过的任何意义。意义当然是没有的了,仅仅只是为了让我俩过上有割草机和电冰箱的生活—这种我们相信我俩都不感兴趣的生活而已。我要是仔细想想,真该对他的逆来顺受惊叹不已。他这种愉快的,你甚至可以说是勇敢的逆来顺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