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尼亚圣女

在马拉希阿马达[2]的群山之中,她肯定试过把名字告诉他们,可他们都听成了“洛塔尔”。向导被枪击中的时候,她从尖利的岩石上跌下来,腿上受了伤,还发起了烧。那些人把她裹进毯子里,绑在马背上,究竟花了多长时间才把她带出了群山,她完全不知道。他们时不时地喂她点儿水,有时候是拉基酒,一种烈性白兰地。她能闻到松木的气味。他们还坐了一会儿小船,她那时醒过来,看到了天上的星星,明暗闪烁,位置变幻—一簇一簇摇移着,令她很不舒服。后来,她才想到,他们那时肯定是在湖上。斯库台湖[3],或叫施罗德湖,或叫斯坎德湖。他们扯着芦苇爬上岸边。毯子里满是水中的小虫,都爬在她腿上裹着的碎布上。

在旅途的终点—尽管她当时并不知道那就是终点—她躺在一间石头小屋中,那是一座被称为库拉的大房子的外屋。住在这里的都是病患和垂死的人,没有分娩的产妇,这些妇女都是在玉米田或者运货去市场的路边生下孩子。

她在一张蕨草堆成的床上躺着,也许躺了好几个星期了。床很舒服,脏了或者染上了血的话,也很方便更换。一位名叫蒂玛的老妇人照顾她,蒂玛用一种蜂蜡、橄榄油和松脂制成的药膏封住伤口,每天数次除去衣物,用拉基酒冲洗伤口。洛塔尔能看见黑色的蕾丝窗帘从屋椽垂下来,还以为自己躺在家中的房间里,而照顾自己的就是妈妈(其实她早已过世)。“你干吗要挂这种窗帘?”她说,“难看死了。”

她能清楚地看见蜘蛛网,全都挂满了厚重的灰尘,数年无人惊扰。

而且,在她神志昏迷的时候,感觉有一块宽板—类似棺材板的东西,按在自己的脸上。不过,等她清醒过来,才发现那不过是一个十字架,木头的,一个男人正拿给她亲吻。那男人是牧师,属于圣方济各会。他个子高,面容严肃,有着黑色的眉毛和小胡子,体味刺鼻,除了十字架,还带着一把枪,后来她才知道那是一把勃朗宁左轮手枪。他只看样子就知道她不是穆斯林,但他没想过,她有可能是不信教。他懂一点英语,可是发音却让她听不明白,而她那时候也完全不懂当地的盖格方言。但是,她的烧退了之后,他试着说了几句意大利语,他们总算能够交谈了,因为她在学校学过意大利语,还在意大利旅居过半年。他比周围人听懂的都要多,一开始,她还指望他能完全明白自己的话。离得最近的城市是哪里?她问他。他回答说,斯库台。那么,请到那里去吧,她说,去那里找到英国领事馆,如果那里有的话。我属于大英帝国。告诉他们我在这里。要是没有英国领事,就去找警察。

她不知道,无论这里发生什么事情,人们都不会去找警察。她也不知道,现在她属于这个部落,属于这个库拉,虽然,他们并没打算囚禁她,把她关在这里只是一个尴尬的错误。

袭击女人,是一种让人难以置信的可耻行为。他们射杀向导的时候,还以为她会调转马头,沿着山路飞奔而回巴尔[4]。但她的马受到枪声惊吓,被大石头绊倒了,她也从马上摔下来,腿部受了伤。他们没办法,只能穿过黑山和马拉希阿马达之间的边界线,带她一起回来。

“但是,为什么抢劫向导而不是我?”她问,想当然地以为枪击的动机是抢劫。她想起来那些人饥饿的样子,那个人和他的马,还有他飞扬的白色头巾。

“哦,他们不是劫匪!”牧师震惊地说,“他们都是好人,杀他是因为与他的家族有血债,这是他们的规矩。”

他告诉她,那个被枪杀的人,她的向导,杀死过这个家族里的一个人,原因是那个人杀死了他家族里的某个人。这种冤冤相报迄今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而且仍将持续下去,因为总是有更多的子嗣出生。而他们认为本族的子嗣比世界其他地方的都多,才能满足需要。

“当然,这很可怕,”牧师总结说,“不过,这是为了他们的荣誉,他们家族的荣誉。他们随时准备为这荣誉而牺牲。”

她说,那位向导既然逃到了黑山,说明他还没准备好吧。

“那也没什么区别,不是吗?”牧师说道,“即使他逃到了美国,也一样。”

在的里雅斯特[5],她登上一艘汽艇,要驶往达尔马提亚海岸。她和朋友们在一起,是在意大利认识的柯曾斯夫妇,还有他们的朋友兰姆医生,他是从英国前来跟他们会合的。他们来到这个小小的港口(意大利人称之为安蒂瓦里),住在欧洲宾馆,晚饭之后,就去露台散步。可是柯曾斯太太担心会感冒,于是走回室内打牌。晚上下起了雨,她醒来听到雨声,心中满是失望,更升起一股对那些中年人的憎恶,尤其是那个兰姆医生,她认为柯曾斯夫妇把他从英国叫来是为了结识她。他们可能以为她很有钱。一位大洋彼岸的女继承人,他们几乎可以宽恕她的口音。这些人吃得太多,然后又不得不吃药。他们总是对陌生的地方心存焦虑—那他们出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清晨,她还得和他们一起回到船上,不然他们又要大惊小怪。她永远也不可能穿过群山去往黑山的首府—有人告诫过他们去往那里十分不明智。她将永远不可能看到曾悬挂土耳其人首级的钟楼,也看不到诗人王子在树下为人们吟诗的悬铃木。她辗转无眠,决定天光初露就下楼去。虽然雨还在下,她还是决定去小城后面的路上走走看看,她知道那里有橄榄树丛中的废墟,还有山岩上奥地利人的堡垒、洛夫岑山的背面。

天公作美,宾馆的前台几乎立刻引荐了一位骑着瘦马、衣衫褴褛却令人愉快的向导。他们出发了—她骑着马,向导走在前面。路途陡峭而又曲折,到处都是大石头,日头越来越热,不断出现的阴影里却十分阴冷。她感到饥饿,觉得自己应该立刻返回,和晚起的同伴们一起吃点儿早饭。

向导的尸体被发现之后,人们肯定会找她。官方肯定也收到了通知—别管是哪个官方。船会准时出发,她的朋友们肯定上船走了。宾馆没有收走他们的护照。加拿大也没人会想到要调查,她并没有跟谁定期通信。她跟兄弟闹翻了,父母已经过世。你不把遗产花光是不会回家来的,她的兄弟说,到那时谁来照顾你?

在被带着穿过松林的时候,她醒了过来,发现虽然疼痛,自己却有种听天由命的感觉—也许是因为拉基酒。前面男人的马鞍上挂着一包东西,一上一下地在马背上跌宕,她盯着看,那东西约有卷心菜大小,用一块硬邦邦的铁锈色布料包裹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