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乐园追忆(第2/9页)

这书出版于1940年,书中的黑白插图多少有点表现主义的夸张,恰如其分地运用了解剖学技巧,精心地描绘出男孩生活的艰辛。还是早在棒球运动被成千上万球迷狂热迷恋之前的一个简单的关于世俗命运之谜的故事。当时各主要球队的队员看起来不像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倒像面黄肌瘦的苦力,画上似乎有点美国大萧条时期的苦行僧味道。大概每十页左右就简洁地描绘了故事中的戏剧性场面:“他要加劲了”,“不公平”,“纳热尔一瘸一拐地回到休息室”等。上面浅色墨画为一个骨瘦如柴、若隐若现的球员用空白页突出、犹如这世界上最可怜的孤魂野鬼,与自然和人类都隔离开来,或者将他瘦削的身影在球场草地上拉得老长,像只毛毛虫。他身穿球服也毫无迷人之处,戴着手套的双手像爪子一般。一幅接一幅的图片清楚地表明:在主力球队打球,尽管很威风,也不过是另一种劳神费力、报酬不多的苦差。

《托姆金斯韦尔的男孩》这书名可以改为《托姆金斯韦尔的羔羊》,甚至可以叫做《从托姆金斯韦尔走向屠宰场的羔羊》。在罗伊从最开始的球队中坚堕落到布鲁克林多杰俱乐部末名小卒的生涯中,每一次胜利都附带一次失意的惩罚或意外的打击。这孤独思乡的男孩和多杰队老练的接球手德夫·利奥纳德之间逐渐形成一种坚固的依附关系,后者成功地教会他在联赛球队打球的方法,并以“面罩后那双坚定的褐色眼睛”耐心教他如何进行无安打球赛[1]。但这种关系在进入赛季六个星期后就被粗野地破坏了,棒球老手转瞬之间在俱乐部的声誉一落千丈。“有种速度却无人提及:那就是球员身价涨跌的速度。”就那么回事。当这小伙子连续赢得十五场比赛(这位新手的记录没有哪个联队的投球手能超过)后,在细雨中被刚赢得巨大胜利、纵情狂欢的队员意外地撞翻在地。肘上的跌伤使他无法再投球,那年剩下的日子就只好呆坐一旁当替补队员,只因还有点气力。过了飞雪的冬天,他回到康涅狄格,白天在农场干活,晚上还是到杂货店打工。他名声很响,又成了祖母的好孩子。他刻苦地坚持锻炼,按德夫·利奥纳德的话(“总想将右肩下垂向上摆动是致命的弱点”)去做,努力保持手臂摆动的水平。罗伊在谷仓外用绳吊着球,寒冷的冬天一大早就用他“心爱的球棒击打,直到浑身冒汗。啪!……”击打在球上,发出清脆动听的声音。到下个赛季,他已准备好回到多杰队当个动作敏捷的守场员,在第二垒就使击球率达到百分之三十二点五,像一员猛将带领球队拼搏到底。在赛季的最后一天与巨人队的球赛中,才到一半对方已遥遥领先。罗伊激起多杰队员的勇气,大家奋力反攻,在一比十四的低谷,两人出局,只剩两人的情况下,他大胆冲刺、领头跑垒,力挽狂澜,使多杰队终于反败为胜。他拼死一搏、飞身接球,撞到中外场围栏上,以惊人的技巧把多杰队送入世界强队排名。而他自己则“在绿色的草地中央痛得翻滚”。土尼思最后写道,“薄暮降临到球员的身上,降临到蜂拥而出的观众身上,降临到用担架抬着毫无知觉的躯体穿过人群的几个人身上……只听‘啪’的一声惊雷。波洛运动场骤然下起暴雨。”下来了,下来了,一声惊雷,男孩们的历险书就这么结尾。

我那时才十岁,从未读过类似的东西。生活多么残忍,多么不公道,我简直不敢相信。多杰队里该遭谴责的是拉兹尔·鲁根特,一个重要的接球手,同时也是个酒鬼,性情粗暴的家伙,只知以强凌弱,对罗伊嫉妒得要命。然而不是拉兹尔被人用担架“毫无知觉”地抬下场,而是他们中最优秀的球员,这个被人人称做男孩的农场孤儿。他谦虚认真、纯朴忠诚、天真可爱。他勤奋刻苦、和蔼可亲、勇气十足,是一个前途无量的运动员,一个风流倜傥、一丝不苟的小伙子。不用说,我把瑞典佬和这个男孩看成同一人,真想不通瑞典佬怎么能读这本使我几乎落泪、整夜失眠的书?我若有勇气和他讲话,一定得问问他是否认为书的结局指罗伊完蛋了,还是有可能东山再起。“毫无知觉”一词使我感到恐怖。罗伊在这一年最后的接球时丧命?瑞典佬知道吗?他关心吗?他是否想过灾难既然能将托姆金斯韦尔的男孩打倒,也会将伟大的瑞典佬打倒?或者这本书不过是有关一个可爱的球星遭到粗野对待和不公正惩罚,还是关于一个极有天赋、完全无辜的人,其最严重的错误也不过是常常将右臂下垂再摆动起来而已,却被惊雷怒吼的上天无情摧残?或只是放在他“思想者”书夹之间的一本普普通通的书而已?

克尔大街是富有的犹太人居住区,说富裕是指他们比大多数家庭看起来富。大多数犹太人住在租来的两三家合住的房子,放学后我们总是在那一带玩耍:掷双骰子赌博、打牌、玩街头棒球,直到廉价的橡皮球被无情地击打在阶梯上,球缝突然爆裂开来为止。还在繁荣的二十年代早期,莱翁农场就被由街道两旁的洋槐树镶嵌而成的大格子分隔开来,战后到纽瓦克的第一代犹太移民重组为一个社区。这种灵感主要来自于美国生活的主流意识,很少模仿他们出生在王子街一带贫穷的第三区、重建波兰犹太人小村落的讲意第绪语的父辈。克尔街的犹太人已有像模像样的地下室、遮阳的走廊和石板阶梯,似乎房屋正面就表现出这些大胆先驱者对美国化形式的渴求。利沃夫一家是先锋中的先锋,他们赐给我们瑞典佬,一个我们想要的,同其他美国人相差无几的男孩。

提起利沃夫一家,作为父母的娄和西尔威亚看起来一点不比我那出生于泽西城的犹太父母更美国化,也不比他们更有涵养,更会讲话或更有知识。这恰恰更令我惊讶。除了那幢在克尔街的独户院落,我们之间差距不大,并不存在像我从学校学到的那种农民与贵族之间的区别。利沃夫太太和我母亲一样,是个喜爱整洁、举止无可挑剔、相貌姣好的女人,特别顾及大家的感受,总能给她儿子们自信。她和那个年代许多妇女一样,做梦也未想过要摆脱以孩子为中心的家庭企业。从母亲那里利沃夫两兄弟继承下来修长的体型、漂亮的头发。尽管她的头发更红,有点拳曲,依然娇嫩的肌肤上有些雀斑,她也不像他们一样有惊人的亚利安人特征,在街头的人群中他们看起来算不上什么遗传学上的奇迹。

他们的父亲不过五英尺七英寸或八英寸,一个蜘蛛人,比那个将焦虑传递给我的父亲脾气更糟。利沃夫先生在犹太贫民区长大,他们这些缺乏教育的犹太父亲有意识地促成了一代勤奋好学的接受高等教育的儿子,对这样的父亲来说,一切事情都是铁定的责任,只有正确或错误,没有折中的方法。他们的野心、偏见和信仰都难以更改,因为他们仔细想过一切并不像他们认为的那样容易逃避。这些精力充沛、能力有限的人既容易交友又容易厌烦。在他们看来,人生最严肃的事情就是不管一切往前走。作为他们的儿子,我们应尽的职责就是去爱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