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和曼斯菲尔德在一起代译本序(第2/3页)

奥斯丁研究专家普遍认同这样一种说法,《曼斯菲尔德庄园》里,奥斯丁的讽刺笔触更加犀利也更加全面。好像是的,曼斯菲尔德庄园的朋友圈,大多是富人,而富人,一向是奥斯丁调戏的对象,所以,轮番出场的人物,从芬妮的两个姨妈到两个表姐,到表姐夫、表姐夫的妈妈,每一个人物都是领了奥斯丁淋漓的讽刺才落座的,但是芬妮除外。想想《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的主人公们,他们一个个比芬妮美,比芬妮更有激情更有思想更有才华,但每一个人都得过奥斯丁的冷嘲热讽,但芬妮没有。甚至,芬妮回到家乡朴茨茅斯,突然看不惯自己的家,看不起自己的父母,吃不惯家里的饭,奥斯丁也没有一句讽刺的话,还竭力地贬损她的家人来为她的反应正名,实在是,在芬妮身上,奥斯丁已经把自己卷进去了。

萨义德[1]曾处心积虑地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一个偏远地理概念——安提瓜,提出了文化和帝国主义的问题。他详细分析了托马斯爵士的离开,展示了小说中的家庭秩序对另一个世界——缺席的加勒比殖民地——的依赖。把他的这个思路推到小说中的人物关系,我们会发现,玛丽和亨利,相较于芬妮和埃德蒙,几乎就是亨利·詹姆斯后来反复探讨的关系,既是世俗欧洲对纯洁美洲的一次性启蒙,也是淫荡欧洲被清教美洲的一次爱教育。而在芬妮身上,更是多个层面汇聚一起,她是安提瓜,又是英帝国;是曼斯菲尔德,又是朴茨茅斯;是美洲,又是欧洲,而这样多层面交织的结果,无疑大大削弱了芬妮的爱情激素,《曼斯菲尔德庄园》也因此成了奥斯丁小说中最丰富也最严肃的一部。

事实上,除了奥斯丁以旁观者的热情介绍了芬妮对埃德蒙的感情,我们就没见过男女主人公像样地谈过一次恋爱,所以,被奥斯丁早期小说养育大的读者,面对这种水到渠成式的兄妹情爱,难免不满足。芬妮和埃德蒙的爱情,既没有财产需要赞美,也没有意志需要重申,漫长的岁月更拖垮了化学反应,甚至,原谅我还保留着《傲慢与偏见》时代的势利,《曼斯菲尔德庄园》看到最后,当玛丽·克劳福德对埃德蒙喊道,如果芬妮接受亨利,那大家就都快活了!有那么一瞬间,虽然这样的呼吁被埃德蒙认为十分罪恶,我却觉得也可能是一部分读者的心声。毕竟,在整部小说中,最有恋爱表情也最有恋爱勇气的,是这个花花公子亨利,他那么有激情,那么有诚意,那么可能成为达西!甚至,我在想,亨利可能给芬妮更大的幸福,因为,毫无疑问,只有离开曼斯菲尔德,芬妮才能获得真正的主体性,否则,她永远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的一个养女,埃德蒙的一个表妹。

奥斯丁听到我们说出这么冲动的话,摇头了。

《曼斯菲尔德庄园》看过几遍以后,终于明白,奥斯丁是不会让芬妮离开庄园的。这是伟大的英国文学传统决定的。

问过很多从英国回来的朋友,最难忘的是什么?几乎百分百,他们都回答,英国乡村风景。根据奥斯丁小说改编的电影也不计其数了,我相信多数粉丝也最喜欢BBC版本,原因无他,BBC镜头里的英国风景最迷人。甚至,夸张地说,当英国田野、小路、河流、庄园在眼前徐徐展开时,我们莫名地会有一种乡愁感,虽然,比如我自己,从来就不曾到过英国。那乡愁从何而来?

很多个假期,我一遍又一遍地看奥斯丁,看到伊丽莎白·班纳特面对彭伯里无力自拔,我也跟着软无力。当然,你说我势利我也没意见,但彭伯里为什么比英国国会更激动人心?是什么东西催眠了我们的意志,让我们的心灵和伊丽莎白一样既轻佻又庄重?实在是,英国文学史上,使得乡村风景具有最大抒情功能的,奥斯丁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而奥斯丁的六部完整作品,哪一部离得开乡村风景?她自己也说得很明白,她写的,无非是“乡间村庄里的三四户人家”,而这六部中,倒有两部,还直接以地方命名。因此,与其说《曼斯菲尔德庄园》是一部爱情小说,不如说它是一部有关一个人对一个地方的爱的小说。

这样想,我们也可以对芬妮和埃德蒙的兄妹之爱释怀了。让我用最通俗的方法来解释一下,整部小说中,真正的男主人公是曼斯菲尔德庄园,你也可以说,它就是达西,所以芬妮第一次面对“他”时,并不愉快,这跟《傲慢与偏见》的出场很相似;而亨利·克劳福德的出场,就代表着要把芬妮带离曼斯菲尔德的力量,这力量当然只能以韦翰似的方式收场;相似的,为了让芬妮真正意识到曼斯菲尔德的好,需要让她离开一段时间,所以朴茨茅斯一段必不可少,虽然有不少读者嫌这一段多余,但曼斯菲尔德在道德上必须有朴茨茅斯这样的陪衬,就像曼斯菲尔德在经济上需要不出场的安提瓜;这样,最后,小说也就顺理成章以曼斯菲尔德和芬妮的关系结尾:


他们搬回曼斯菲尔德以后,便住在那里的牧师府中,这幢房子在它从前的两个主人居住时,芬妮每次走到那里,总不免要提心吊胆,惴惴不安,现在却很快成了她心爱的地方,在她眼中,它已与曼斯菲尔德庄园区域内的一切景物融成一片,变得同样美好了。


所以,一点不奇怪,小说中每次芬妮情绪波动,都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的景色出场,它是安慰,它是抚摸,它是爱情。这样的人和景色之间的绵绵情意,在英国文学中,由来已久,就像华兹华斯的《露西》组诗所表达的,“你绿色的田野曾最后一次/抚慰过她临终时的眼睛”。英国作家和风景之间,常给人一种“幸福,因为在英国”的感觉,那奥斯丁的贡献在哪里呢?

基本上,奥斯丁以最不动声色的方式,把英国作家的这种情怀扩大为英国人的普遍情怀,最后,藉着她世世代代的读者,英国风景无声无息地成为无数人的乡愁。她描写的村庄的景象、道路的状况、土壤的差别、庄园的气派、河流的反光,充溢其间的感情既是特殊的又是日常的,既是个人的又是普遍的,所以它具有介手神和人的品质,既给我们的心灵带来愉悦,也提供劝导: 就这样,和曼斯菲尔德在一起。

和曼斯菲尔德在一起,和英国乡村在一起,和英国在一起,奥斯丁对英国的“传销”,真正做到了: 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奥斯丁的世俗笔墨具有真正的催眠性,感谢上帝,我们有这样好的译者,项星耀先生,不仅带我们亲临了十九世纪的庄园,而且还天仙配一般地把中文的魂魄附着在了奥斯丁身上。我想,这也就是奥斯丁对译者的所有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