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4/6页)

博兹像那些憎恨女人的男人一样玩起了把戏。在安提娜看来,他纯粹是疯了。

他总是在下班路上去取干洗好的衣服,因为他总说:“宝贝儿,你的时间比我的宝贵得多。除了专业课之外,你还有专设的音乐课和戏剧课要上呢。”他觉得,她听不出来自己那种阴阳怪气的嘲讽口气。

有一天,博兹拎着她的几套衣服回家,这时她正在洗澡。他低头看着她的一头金发和白嫩的皮肤,浑圆的双乳和臀部上满是香皂沫。他粗声大气地说:“我把这堆衣服扔进浴缸里,你觉得怎么样?”但他没这么做,他把衣服挂在衣帽间里,把她从浴缸里扶出来,用玫瑰红的毛巾帮她擦干身体,然后跟她做爱。几周之后,这样的事情又出现了一次,但这一次,他把衣服扔进了水里。

有天晚上他威胁说要砸了所有的盘子,但他没有。一周以后,他把厨房里的东西全摔了。这类事情之后他总会道歉,总要跟她做爱。但是这回安提娜拒绝了他,他们分房睡了。

另一晚吃饭的时候,博兹挥起拳头说:“你的脸过于完美了。要是我把你鼻梁打折,你会显得更有性格一点,就像马龙·白兰度那样。”

她躲进厨房,他也跟了进去。她吓坏了,拿起了一把刀。博兹笑了,说道:“这种事你不行。”他说得对。他轻而易举地夺走了刀。“我只是开玩笑,”他说,“你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幽默感。”

安提娜才二十岁,她本可以向父母求助的,可她没有。她也没找朋友倾诉烦恼,她慎重地思考着解决之道,她相信自己的头脑。她知道自己没法毕业,情况已经十分危险,学校根本保护不了她。她也曾动念让博兹重新爱她,变回曾经的那个博兹。可如今她反感他,一想到他的抚摸就恶心。于是她明白,虽然假装爱他并不困难,但她再也装不出来了。

最终把安提娜逼到忍无可忍、非走不可的不是博兹对她所做的事,跟她其实并没有关系——事情关系到贝萨妮。

他常闹着玩儿地把一岁大的女儿抛到空中,然后假装不去接她,直到最后一刻才猛扑上去接住。不过有一次,他让宝宝落下来弹在了沙发上,看起来像是意外。最后有一天,他终于故意让孩子掉在了地板上。安提娜吓得喘不过气来,赶紧冲过去抱起孩子抚慰着。整晚她都没睡觉,守在婴儿床旁边,以确保孩子平安无事。贝萨妮的头上肿了个吓人的包。博兹声泪俱下地道歉,说再也不开这种玩笑了,但是安提娜还是下了决心。

第二天,她把自己的支票和存款账户全都清空了。她把自己的行程安排得复杂无比,这样就没法追踪。两天之后博兹回家时,她已经带着女儿消失了。

六个月之后安提娜只身来到洛杉矶,开始了她的职业生涯。她轻易就找到了一个中等级别的经纪人,在小剧团工作。在马克泰帕论坛剧场的演出帮助她得到了小电影里的小角色,然后就有大制作电影中的配角找上门。之后的一部电影终于让她成了一个叫座的影星,博兹·斯堪尼特却再次进入了她的生活。

成名后的三年时间里,她用钱打发了他,奥斯卡奖上这一幕,她并不惊讶。这是老把戏了。这一次,只是小玩笑而已……但是下一次,瓶子里就是真的硫酸了。

“片场出了点儿问题,”茉莉·弗兰德斯这天早上对克劳迪娅·德·莱纳说,“是安提娜·阿奎坦内。大家都担心因为奥斯卡的袭击她不会回来接着拍片子了。邦茨要你去片场。他们希望你能跟安提娜谈谈。”

克劳迪娅是跟厄内斯特·维尔一起到茉莉的办公室来的。“这边一收工,我就给她打电话。”克劳迪娅说,“她不会的。”

茉莉·弗兰德斯是混娱乐圈的律师。在这个遍地是可怕人物的城市里,她是电影界最让人望而生畏的法律大鳄。她热衷于法庭上的唇枪舌剑,而且几乎屡战屡胜,因为她既是个优秀的演员,又熟谙法律条文。

从事娱乐业法之前,她是加利福尼亚州首屈一指的辩护律师。她从毒气室里挽救了二十个谋杀犯,他们因为不同级别谋杀入狱,但是判得最重的也只是坐上几年牢而已。可是她的神经撑不住了,她转向了娱乐业。她常说,这个地方虽然没那么血腥,但是罪犯更多,也更狠。

现在,她专门为大导演、当红影星和一流编剧代理。奥斯卡奖典礼第二天早晨,她最喜欢的客户克劳迪娅·德·莱纳来到了她的办公室。和她一起的,是正与她合作的编剧,著名小说家厄内斯特·维尔。

克劳迪娅·德·莱纳是老朋友了,虽然她是弗兰德斯最无关紧要的当事人之一,但两人的关系却最为亲密。所以,当克劳迪娅问她能不能代理维尔时,她答应了。现在她后悔了,维尔的麻烦她解决不了。而且,她不喜欢这个人,通常情况下她连凶杀案的当事人也会尝试着喜欢。眼下的情形,要把这个坏消息告诉他,这让她有一种罪恶感。

“厄内斯特,”她说道,“所有的合同和法律文件我都看过一遍,你坚持起诉罗德斯通已经没有意义了,唯一能拿回这些权利的情况是:你在版权过期之前——也就是五年之内——死了。”

厄内斯特·维尔十年前曾是美国最炙手可热的小说家,评论界对他一片褒扬,他拥有无数的读者。罗德斯通电影公司买下了一本小说里某个角色的使用权、买断了相关权利,拍成电影之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两部续集也挣了大钱,于是电影公司又追加了四部续集。不幸的是,维尔在第一份合同里就把角色和标题“在任何地方,任何已知或未知娱乐手段的使用权”卖给了电影公司。对电影界尚未有影响力的小说家来说,这就是标准合同范本。

厄内斯特·维尔老是一副苦大仇深的别扭样。这是有原因的,虽然评论界仍然推崇他的书,公众却不愿再读了。还有,他才华横溢,生活却是一团糟。过去二十年里,他老婆带着三个孩子离开了他。好不容易有一本书成功搬上了大银幕,却被一次性买断了,而电影公司能在未来几年赚上好几亿。

“这怎么解释?”维尔说。

“合同写得很清楚,”茉莉说道,“工作室拥有你的角色。只有一个空子可钻——版权法有规定,如果你死了,你作品的一切权利由你的继承人取得。”

维尔头一次露出了笑容:“赎回来呢?”他问。

克劳迪娅插嘴问道:“得多少钱?”

“公平交易的话,”茉莉说,“是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如果他们再接着拍出五部片子,其中没有太烂的,全球总票房差不多有十亿。所以大概是三到四千万。”她顿了顿,哂笑着说,“你要是死了,我能给你的继承人达成一笔更可观的交易。这等于把枪抵在他们脑袋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