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合(第3/4页)

“中尉”又点上一支烟,出去安排宿营,熟悉一下新来的人;我呆在廷蒂身边,他的生命在缓缓消失,几乎没有痛苦。这就是说,路易斯死了,烤羊羔味道好极了,到晚上我们就有九个或十个人了,又有了继续战斗的弹药。真是绝妙的消息。这就好像一种冷漠的疯狂,一方面在人力物力上加以增援,但另一方面所有这些只是为了一把抹去未来的希望,剥夺这一荒唐行动的存在理由,以一个消息加上烤羊羔的味道宣告了它的终结。在山洞的黑暗中,我努力让烟卷燃烧的时候久些,感到此时此刻容不得我就这么接受路易斯的死亡,只能把它处理得好像是行动计划中的一部分,因为如果保罗也死了,按照路易斯的意思我就要领头,这一点“中尉”和所有人都知道,我能做的只有接过指挥权,到达山区并继续前进,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我记得自己闭上眼,那个异象在记忆中再次浮现,有那么一刻我觉得路易斯摘下他的脸递给我,而我两只手护住自己的脸,说:“不,不,求求你,路易斯。”等我睁开眼的时候,“中尉”背着身在看廷蒂,后者急促地喘着气。我听见他说刚刚有两个山里的小伙子加入了我们,好消息一个接一个:弹药和炸甘薯;一个药箱;正规军在东部的山丘中迷了路;五十米外有一眼甘泉。但他没看我的眼睛,嚼着烟叶好像在等我说点儿什么,等我首先提起路易斯。

之后的事好像一个混乱的空洞,血液离开了廷蒂,廷蒂离开了我们。山里人自告奋勇去埋葬他,我留在洞里休息,虽然里面全是呕吐和冷汗的味道,很奇怪我忽然想起我以前最好的朋友,在我人生中的转折之前,从那以后我便离开祖国赶到几千公里之外,赶到路易斯那里,登陆到这个岛上,这个洞里。我计算着时差,想象在这个时候,星期三,他刚来到他的诊所,把礼帽挂上,看一眼邮件。这不是幻觉,我不由回想那些年中,我们在城市里的生活密不可分,交流政见、女人和书籍,每天在医院见面;他每一个表情我都那么熟悉,而且那不仅仅属于他,也是我当时世界的一部分,如同我自己,我的女人,我的父亲,我的报纸(少不了他夸张的品评),我中午和值班医生共进的咖啡,我的读物,我的电影和我的理想。我自问我的朋友会怎么看待这一切,路易斯或我,仿佛看见回答写在他的脸上(不过这是发烧造成的,应该服奎宁)。一张神情自足的脸,被优越的生活、优选的善本和所向披靡、声誉远播的手术刀所蒙蔽。他甚至不必张口对我说“我觉得你的革命不过是……”完全没必要,只能如此,这些人无法接受一种变化来揭穿他们言行背后的真实理由,那些廉价和定时的慈善,有章可循、人人均摊的仁爱,与同类相处的天真,沙龙里的反种族歧视:“那姑娘怎么能嫁给个黑白混血人,切”,离不开年度分红和节庆广场彩旗飘飘的天主教信念,中间道路的文学,不外乎限量发行版加银饰马黛茶壶的民俗学,官吏奴才们的会议,或迟或早无可避免的愚蠢的灭亡(奎宁,奎宁,又是哮喘)。可怜的朋友,我难过地想象他像白痴一样捍卫着那些虚假的意义,正是这些将毁掉他,便是再侥幸也将降临在他儿女一代。他捍卫封建主的所有权和不受限制的财产权,而他自己只不过拥有一家诊所和一处精心打理的房子而已;他捍卫教会的准则,而他妻子布尔乔亚式的天主教信仰却迫使他在情人们那里寻找慰藉;当警察关闭了大学,查封了出版物,他还在捍卫名义上的个人自由。他捍卫是出于恐惧,对变革的恐惧,出于怀疑主义和不信任,这些在他可怜的失落的祖国是唯一存活的神祇。我在想这些的时候,“中尉”跑了进来,冲我大喊路易斯还活着,刚刚截住了一个与北部联系的交通员,说路易斯活得比谁都结实,已经带着五十个老乡上到山区的高处,还把一个营的正规军堵截在洼地,缴获了所有的武器。我们像傻子似的抱在一起,说的那些话在事后很长时间里都让人又气恼又害臊,却也成为美好的回忆,因为这些和吃烤羊羔以及前进是唯一有意义的事,唯一重要并且不断进展的事。那段时间里我们彼此不敢对视,用同一根木柴点烟,眼睛直直地盯着木柴,擦着眼泪,要知道烟雾催泪的性质是众所周知的。

剩下就没有太多可说了,天刚亮,我们队伍里的一个山里人领着“中尉”和罗伯特来到保罗和三个同伴呆的地方,“中尉”托住双臂把保罗举了起来,因为他的双脚已经在沼泽里泡坏了。这下我们有了二十人,我记得保罗以他肆无忌惮的方式一把将我抱住,跟我说话的时候嘴里也没忘叼着烟卷:“只要路易斯活着,我们就能赢。”我为他的双脚打上绷带,漂亮极了,小伙子们拿他开玩笑,因为看上去活像是在试穿雪白的新鞋,说他哥哥一定会批评他这样不合时宜的奢侈,“那就让他批评好了,”他开玩笑地说,像个疯子一样抽着烟,“要想批评人自己先得活着才行,伙计,你都听见了,他活着,活蹦乱跳,活得比鳄鱼还有精神。咱们这就上山,瞧你给我打的这绷带,真奢侈……”不过好景不长,太阳一出来子弹也铺天盖地地来了,我在耳朵上挨了一枪,如果再近上那么两厘米,你呀,儿子(或许有一天我写的这些你会读到),可你老爸的这些事你就无从知晓了。鲜血、疼痛和惊吓使事物在我眼前变得立体化,每一个形象都凸现于眼前,因为我的求生欲望而产生了另外的色调,其实我并无大碍,用手帕扎好就继续上山;但后面倒下了两个山里人,其中一个是保罗的人,脸上被一颗45型子弹打爆了。在那种时候有些让人永远忘不了的蠢事;我记得有一个胖子,估计也是保罗手下的,在战斗最危急的时候,想躲到一棵树后面,侧着身,跪在树干后,我特别记得那家伙还喊着投降吧,记得夹在两阵汤姆森机枪扫射之间,“中尉”回答他的声音,一声怒吼压过了枪声:“这里没人投降,妈的!”山里人中最年轻的一个,一直腼腆得不说话的小伙子,他告诉我一百米外有条羊肠小路,通往左上方。我喊着告诉“中尉”,并开始领头,山里人都跟着我。他们在枪林弹雨中健步如飞,仿佛是种享受,看得人赏心悦目。最终我们渐渐挨近路口的木棉树,山里的小伙子在前攀爬,我们跟在后面。我喘得迈不动步,脖子上的血流得比砍了头的猪还要多,但心里却很有把握这一天我们也能逃脱。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感觉就像数学原理一样不容置疑,这天晚上我们将与路易斯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