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死神,来收人了

风驰电掣的酷炫机车载着两人的身影从马路上疾驰,在这飞快移动的过程中,两侧景象犹如横向移动的电影胶卷,不断被他们废置到脑后。

该庆幸横滨本就是一块法外之地,不然他们又是超速又是不戴头盔,早就要被交警抓起来了。

但要说他们头顶什么都没戴的话也不对,像是变成了中也本体的那顶黑礼帽,就好好地位于他的脑袋正上方,即使机车时速飙到一百码,耳旁有狂卷的风声在呼啸,帽子也被他用异能牢牢压制在自己赭色的头发上纹丝不动,让不明真相的路人看了直觉惊奇。

此刻的霜叶端正地坐在机车的后座,穿梭过中也发梢的晚风不断吹拂到她的脸庞,代替信使捎来了属于他头发的味道。

闻起来不是草木的气息,也不是其他天然香精的格调。若要比喻的话,就像是美丽海鸥在云端领地里轻盈飞翔,或是一尾鲸鱼在自己的海洋王国里任意遨游的感觉。

这大概是自由的味道。

有着大胆的清爽,和任性的飘逸,与能让人心甘情愿埋首在他发间的魅力,霜叶只是闻着闻着,就不由自主的全部放空了思想。

机车不时会碾过路面上的石子或陡坡,顺应惯性传来隐约的颠簸,不过这辆高级货的防震功能很强悍,完全不会使座位上的人感到不适,纵然颠簸也仍像是腾云驾雾一般爽快。

趁着霜叶还在想着他洗发水的味道出神,机车的主人这时直视着前方的视野,很偶然的在驾驶间隙跟她提及了一件事。

“喂,你当初为什么会当踏上这条路的?”

低沉却好听的声音将她从思绪里倏然拽回,霜叶透过他的肩膀往后视镜的方向看去,只见映在镜子里的少年,短发被迎面而来的疾风给尽数吹到脑后,展露出的那张精致面庞依旧平静,貌似只是无聊间随意抛出的问话。

霜叶思索了一会,遂开口道:“你是想问我明明能靠脸吃饭,却为什么要靠才华?”

行驶中的机车立马就传来了明显的左右晃动,若不是坐在座位上的都不是什么普通人,反应神经敏捷,差点就要在现在引发一场影响交通路线瘫痪的惨烈血案。

“……我没这么问好吗!”饶是中也都像是被此人的厚颜无耻给刺激到了,不禁开始后悔因为一时在意而忍不住抛出的问题。

在这个时不时需要适应她神来一句的过程中,他真的付出了很大的忍耐跟努力。

霜叶可不知道他所付出的牺牲,不过就算知道了也会当做无事发生。接收了中也的反驳,她只静静将视线投放到远处的街景,好似沉湎在了往日的回忆中。

昏黄色路灯落入眼睛里的画面,像倒垂的金色扣针般在闪烁着光芒,她久久没有回话,久到中也要以为她不愿回答而放弃的时候,耳畔才姗姗来迟传来了那道清冽如泉的声音。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呢……”霜叶直视着眼前不断前进的路面,淡淡地说道:“只不过是从一开始就别无选择而已。”

真正饥饿到垂死的人不会管自己吃到的是面包还是糟糠,就如同很多人摆在眼前的困境,后方已经是即将崩裂的悬崖,唯有盲目地拼命沿着前路奔跑才能寻到生机,为此前方等待着自己的是什么,都无所谓了。

中也接下来也没有回话,默契地随同她一起在寂静里沉沦,只留意倾听黑色轮胎在马路上摩擦的声响。

到了目的地附近,他们就将车子停靠在路边,依靠步行的方式暗中接近敌方据点所在的位置。

“我们分头行动,你解决西边的人数,东边的就交给我,怎么样?”霜叶按照手机里红点分布的区域,简单划分了两人的工作范围。

“可以。”中也偏头扫了眼屏幕,敌人的数量各占一半,他没有什么意见。

跟从不优柔寡断的人讲话分分钟就商量完毕,没有什么比这个更省心的了。霜叶旋即阖上手机盖,收敛了浑身的气息,将银眸转往了他的方向。

一瞬间,竟然分辨不清月光和她的面容比起来谁要更朦胧一些。

“那,待会见?”霜叶问。

赭发少年的目光同样投入了她的眼底,锐利得仿佛能刺穿她的心脏,将之收割为自己的战利品。对视片刻后他忽然转过了身,洒脱地背对她摆了摆手,朝着西面的方向走去。

“可别让我等太久啊。”

站在原地的霜叶注视着他潇洒离去的背影,没过多久也选择了跟他相反的方向,背道而驰时不经意扬起的白色衣摆,在下落时好似能顺势将她轻轻消逝在空气里的低喃逐渐掩盖——

“谁等谁,还不一定吧。”

……

偌大的库房里聚集了近有二十名的壮年男子,个个躯体肌肉贲实,显然都经过了持久的锻炼,获得了能在危机情况下反应果断的身手。

他们各自穿着迷彩色的防弹衣,围坐成一个圈,脚边零散堆积着东倒西歪的酒瓶,手里还在源源不断地往嘴里灌送着酒液。

“福山那家伙又不躲到自己房间里不肯过来,是看不起老大你吗——”

库房内传来了一名打着酒嗝的雇佣兵骂骂咧咧的声音,他半带虚假又半带着谄媚地对前方的男人说道:“不就是懂得按几下电脑么,次次都不给老大面子,等米切尔老大你重振家族的时候迟早要把他踹了——”

今晚是为了庆贺将港口Mafia的追踪部队完全甩开而举办的集会,加上之前窃取到的一个数额多达上亿资产倒霉蛋的账户存款,黑钱林林总总加起来足够他们挥霍大半辈子的狂喜与将港黑脸面踩到脚底的自得,让他们都忍不住纷纷上头,觉得自己看到了跟在老大身后的光辉未来。

雇佣兵本就是为了金钱卖命的一类群体,与其说他们折服于这个团体老大的魅力,不如说是嗅到了钱财的铜臭味才驱使他们聚集于此处,只要一有不对,他们或许就会立马作鸟兽散状。

这样的乌合之众当然也会有不买账的家伙存在,不过当前是庆贺之夜,他们都不愿提及太多去破坏当下的好心情。

“哼,要是当初家族没有没落,我还是当家的大少爷,每天名酒美人作伴又算得了什么——”犹如被众星拱月般围坐在前方,叫做米切尔的褐发男人面露不屑地发言。

他看上去只有三十岁上下,和一众雇佣兵们的装束不同,仍固执地穿着一套落魄的昂贵西服,像是要把这作为贵族的最后尊严永远恪守在他的灵魂当中。

说着,他取出一瓶今天刚搞来的高品质红酒,拔开木塞,优雅又矜持地倒入了自己的高脚杯里,自傲地介绍道:“你们知道Petrus(帕图斯)么,这可是酒客们心目中的红酒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