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论社会习惯与时尚对美丑概念的影响(第2/3页)

某些古代的修辞学家认为,一定的韵律,本质上,只适用在一定种类的著述里,因为该韵律自然会散发出那种应该在该类著述里占支配地位的性质、情感或感觉。他们说,某一种韵律适合庄重的著述,而另一种韵律则适合轻松的著述,两种韵律如果互换,他们认为,那就很不恰当。然而,现代的经验似乎与此一原则背道而驰,虽然此一原则本身看起来很可能是正确的。在英文中所谓讽刺诗的韵律,在法文中却是英雄诗的韵律。拉辛[3](Racine)的悲剧和伏尔泰(Voltaire)的《亨利王颂》(La Henriade)所使用的韵律,几乎和“让我听听您对这重大抉择的意见”[4]相同。相反,法文中的讽刺诗韵律,却很像英文中的十音节英雄诗韵律。由于社会习惯使然,让某国人民兴起庄重、崇高与严肃想法的那种诗韵,在另一个国家却会让人民联想起轻松、随便与滑稽的念头。在英文里,不会有什么著作,比运用法文中的亚历山大(Alexanderine)诗韵写成的悲剧,更为荒唐可笑;相反,在法文里,也不会有什么著作,比运用十音节的英雄诗韵写成的悲剧,更为荒唐可笑。

在写作、音乐或建筑等各种艺术领域中,杰出的艺术家会使以往确立的艺术模式发生重大的变化,并且引进新的时尚式样。正如一个地位崇高又和蔼可亲的人,他所穿着的衣裳自然得人欢心,而且无论怎样奇异怪诞,很快便会受到众人赞美与模仿;所以,一个杰出的艺术大师,他的显赫地位也会使他的奇异怪诞受人欢迎,并且使他的特色,在他所从事的那门艺术中,成为时尚的风格。由于模仿某些音乐与建筑大师的奇特作风,意大利人在音乐与建筑方面的品味,在过去这五十年内,经历了重大的变化。昆悌良(Quintilian)[5]责备塞涅卡(Seneca)[6],说他败坏了罗马人的品味,说他引进了一种轻浮的秀丽,取代了庄严的理性与阳刚的雄辩。萨勒斯特(Sallust)和塔西特斯(Tacitus)也受到其他一些人的指责,说他们和塞涅卡一样败坏了罗马人的品味,虽然败坏的方式有所不同。据说,他们使某种写作风格大行其道,这种风格虽然极其简洁、优雅、意味深长,甚至极富诗意,不过,却是不自在、不单纯、不自然,并且显然是最费劲的与最用心的矫揉造作。一位作家必须具备多少伟大的品质,才能使他的一些真正的缺点这样讨人喜欢?在提高一国人民的品味那样的称颂之后,评论家所能给予任何一位作家的最高礼赞,也许是指责他败坏了一国人民的品味。就我们自己的语言来说,蒲伯先生(Mr.Pope)[7]和斯威夫特博士(Dr. Swift)[8]已经各自把一种不同于以往的写作风格引进到所有以韵文写成的作品里,前者的风格目前风靡于长韵文,而后者则风靡于短韵文。巴特勒(Butler)[9]的离奇有趣,已经让位给斯威夫特的平易近人。德莱敦(Dryden)[10]的散漫自由,以及阿迪生(Addison)[11]的正确得体,但往往冗长且平淡无力,不再是人们模仿的风格。目前所有长韵文的创作,都模仿蒲伯先生那种神经过敏的严谨风格。

社会习惯与风尚的影响范围,并不仅限于各种工艺作品。我们对于各种自然物体的美丑判断,也同样受到它们的影响。有多少不一样甚至相反的形状,在各种不同的动物身上,被认为是美丽的?在某种动物身上受到爱慕的那些体型比例,完全不同于在另一种动物身上受到珍视的那些比例。每一类动物,都有其独特的一个受到赞许的形态,都有一种属于它自己那一类,明显不同于其他每一类动物的美丽。正是基于此一缘故,所以,巴菲尔(Buffier)[12]神父,一位博学多闻的法国耶稣会教士,才断言,每一物体的外形之美,全在于该物体具有它所属的那一类物体中最常见的那个形状与颜色。因此,就人类的体形来说,每一部分相貌之美,就在于某一中庸的形状,和其他各式各样难看的形状间隔一样远。例如,美丽的鼻子,既不会太长,也不会太短,既不会太挺直,也不会太弯曲,而像是居于所有这些极端的形状中间似的,和这些极端的形状中的任何一个差异的程度,小于这些极端的形状彼此之间的差异。自然女神每次在塑造人类的鼻子时,原本瞄准的目标,似乎正是这个中庸的形状,然而实际上,她几乎每次都射偏了,偏离的方式有千百种,就是很少准确地命中目标,不过,所有那些偏离的形状,仍然酷似那个目标。当我们按照某个模型描绘许多张图画时,虽然所有这些图画也许会在某些方面和该模型不相像,不过,它们各自和该模型相似的程度,肯定大于它们彼此相似的程度;该模型的一般特色,肯定会出现在这些图画的每一张中;最奇特怪异的图画,肯定是那些和该模型最不像的;而且虽然很少有哪一张图画丝毫不差地复制该模型,不过,描绘得最为准确的那些图画,和描绘得最为草率的那些图画,它们之间的相似度,仍将大于后者彼此之间的相似度。同样的,每一种生物中最美的个体,具有该种生物的一般外形构造中一些最明显的特征,因此和其他大部分属于同一种生物的个体最为相似。相反,怪物或十分畸形的个体,总是最奇特怪异的,总是和它们所属的那一种生物的大部分个体相似的程度最小。因此,每一种生物中,美丽的个体,虽然就某一意义来说,极其稀罕,因为很少有哪一个个体丝毫不差地长成这个中庸的模样,然而,就另一个意义来说,美丽的个体却是最常见的,因为所有偏离美丽的东西,和美丽的相似度,大于它们彼此之间的相似度。所以,巴菲尔神父认为,就每一种生物来说,最为习见的那种形状,就是最美的形状。也因为如此,所以,在我们能够判断任何一种物体的美丑,或知道其中最为常见的中庸形状是个什么样子之前,我们必须对该种物体有一定程度的实际审视经验。判断人类美丑的能力,无论怎样细腻敏锐,也无助于我们判断花、马或其他任何一种生物的美丑。同样的,就任何一种生物来说,在不同的气候地带,以及不同的风俗与生活方式下,由于它会从那些风土环境获得某种不同的一般形态,所以,关于它的美丑标准也会有所不同。摩尔人判断骏马的标准,和英国人判断骏马的标准,并不尽然相同。关于人类体形与面貌的美丑,不同的民族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在几内亚海岸,肤色洁白是一种令人震惊的畸形,厚唇与扁鼻才是美。在某些民族,一双下垂到肩膀的长耳朵,是普受爱慕的对象。在中国,一位淑女的脚如果大到适宜用来行走的话,那她就会被看成是奇丑无比的怪物。某些北美洲的野蛮民族,绑四块木板在他们的幼儿头颅的四周,如此在那些头颅还很柔软时,把它们挤压成几乎是正四方形。欧洲人对此一社会习惯的荒谬野蛮大感惊奇,某些传教士认为,那些民族特别愚蠢,所以才盛行这种社会习惯。但是,当他们在谴责那些野蛮民族时,却没有反省,欧洲的淑女们,在过去将近一世纪的期间内,不断地努力把她们那自然圆滚滚的美丽身躯挤压成同一种四方形,直到最近这几年才停止。尽管大家都知道此一做法会导致许多扭曲变形与疾病,然而,由于社会习惯使然,此一做法,在某些也许是这世界曾经见过的最文明的民族中,却受到人们欣然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