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知青返城生活(01)(第2/3页)

用了别人的身体,就要担这份因果。

去到邮电局,沈清和给帝都的大哥发了一封加急电报。告诉大哥,他回家的时间,请他帮忙打扫,搞搞卫生。大哥大嫂两个侄子都住在单位宿舍,家里的房子也是租出去了,他的两间房在三个月前就收了回来。

三个月没有人住,是该好好打扫打扫。

他们家住在胡同内的一座四合院的倒座房,和东厢拐角的哥嫂家相连,两家就是一个九十度。好在他们是在第一进,靠着胡同口,进出很方便。

匆忙离开邮电局,沈清和去到供销社看了看,也就是看看供销社卖的商品都是啥样的,自己空间有没有。

自己带点东西回去,也不能吓着他们,他在每一个现代世界的任务中,到了后期都有储存物品的习惯,每一次都是特别定制的,日期(只有月和日),没有文字,古代的,民国的,五六七十年代的,现代的,都有。

各地情况不一样,商品也有不一样,他都备了一些。还有一些用旧的物件,也保存放在空间。

要知道有时候旧物件,更不会暴露。他就是个貔貅属性的人类。喜欢什么东西都藏起来,以后再用。

紧赶慢赶的赶上四点的班车,到公社最多四点半,可是从公社到家里,怎么着也得到五点半。

青山屯离市里不远,可是路也不好走,还有一座高耸的大青山挡着,脚步麻利的都得走一个小时时间。

上班车前,沈清和也不知道从空间的什么犄角疙瘩找出来一个旧布袋,里面给家里的孩子们带了一些普通的水果糖,还有几包红糖,三个哥哥与一个姐夫家里都送一包,原主结婚这几年,说是闷人一个,他打心眼里瞧不起农村,但他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杨凤兰长得好看,又喜欢他这种文质彬彬的文弱书生,对他是千好万好,比那些比他还娇气的女知青更适合他。

熬了几年后,他也就答应了杨凤兰的追求,与她结婚了。

与本地姑娘结婚,很快好处就来了,家里的几位九哥就是免费的劳力,对妹妹好的很,家里有什么累活重活,都是他们轮流来做。

他有眼力见,知道不能得罪他们,可是与杨家人打成一片,他又做不到,只能闷着不说话,孩子们喊他这个小姑父(小姨父),他也就是笑笑。

用这样的方式,与杨家人相处了四年,倒也风平浪静。

嫌弃也是埋在心底,没有说出来做出来,在青山屯的口碑也算不错。

布袋内,还用油纸包了三斤肉,肯定没法送给几位舅哥姐夫,但是到自家请客,请老杨家全体吃一顿还是可以的。

如今是放开了一些,肉好买了一些,但只是比以前放开了一些,依然还需要各种票类,他也只能说是黑市买的,其实也不用他说,杨家人也能猜的到。

就让他们去脑补吧,他也不想解释太多。

布袋内有五小包水果糖,不多,一包大概有二十来颗。四包红糖,还有十斤大白面,还有一包挂面,三斤肉,最上面还小心翼翼的放着还有二十多个鸡蛋。

这些鸡蛋,大部分是打算路上吃的。

五点左右,杨凤兰一直站在村口张望,清和也不知道还回不回来。

她就怕丈夫说是订票,其实一去不回,她还真没有猜错 原剧情(也可以说是前世)沈清和就是带着各种证明,还有穿的那身衣服,以及手中的钱还有父母留给他的存单,帝都的房屋证件(房产证),用买票的证明,一去不回。

买了当天去省城的班车,然后从省城回的帝都。

神色焦急的杨凤兰在原地不停的转悠,她没有手表,只能凭天色判断时间。

一位从公社回来的队员看到原地转悠的杨凤兰,笑问一句,“凤兰,怎么站在这里,是担心你家那位吧?”

“嗯,张哥看到他没有?”

“没有,我下午才去公社,你也别担心了,天都黑了,快回去吧。”张姓男人其实心中想的是,小沈不会再回来的,他家的那个弟媳也是一去不回,现在老弟的日子难过的很。

不过,他明面上不会说出来,自己的笑话屯子里的人看了一年多,他也看看其余几家的笑话,大家都是差不多。

见杨凤兰不为所动,还要坚持等那大半不会回来的人,他好笑的摇摇头回家。

半个小时后,杨凤兰隐隐约约看到前方有人影朝自己这边走来,她也瞧不见,身影模糊,她大声的喊道,“前面是沈清和不?”

熟悉的声音传来,沈清和赶紧的在布袋中放了二十来个大冷肉包,听着妻子的声音,不会是专门在村口等他的吧。

“是,凤兰我回来了。”

沈清和的声音,在杨凤兰的耳中宛如天籁,回来就好,丈夫没有抛弃她们母子三,至少今天还没有抛弃,没有像别人一样一去不回。

吊在嗓子眼的心,一下子放了下去,总算没有那么担心了。

等到沈清和走近,看到一直等他的杨凤兰,心里暖乎乎的,埋怨的说,“你傻不傻,天越来越冷,你在家里等着就行,干嘛在风口上吹,走,咱回家。”

伸手拉住杨凤兰的手,揣进衣服袋中。

被丈夫突如其来的关心体贴弄的有些不知所措的杨凤兰满面羞红,脸蛋此时热热的,就像是多年前刚喜欢上眼前人的时候,害羞,不好意思,难为情。

夫妻俩亲亲热热的回家,家里黑漆漆的没有人,但是进到他们自己住的屋子,很暖和,看来炕是烧了起来。

“凤兰,孩子们呢?”坐在炕上以后,沈清和才想起一双儿女。也看清了眼前的女人,穿的比他还寒酸,虽然他的衣服已经洗的发白,但是没有补丁,衣服还是好好的。

可是眼前的女人,一身薄棉袄上都是补丁,穿的明显是件男士薄棉袄,在脑海中搜索了一下记忆,是原主穿旧的薄棉袄。素色的薄棉袄,如今已经是千疮百孔,到处都是补丁。

剧情记忆中明媚的姑娘,已经又黑又瘦,瘦成了麻杆。光滑细腻的皮肤,已经变得粗糙黝黑,眼角的细纹,不用仔细瞧,一眼就能瞧见,还有额头中间的川子纹尤其明显,显然是长期皱眉行成的。

再也不是记忆明媚活泼,梳着长辫子的大姑娘。这些都是生活还有原身带给她的。

她才二十四岁,应该是花蕾绽放到最好的季节。却被生活折磨的早早凋谢。

“在隔壁大哥家。”杨家早就分家,三兄弟还住在一起,一家两家房,只有他们家的房是结婚时新盖的,一共三间屋,挨着娘家。

“走,咱去接孩子,我还给大哥二哥三哥姐姐他们四家买了一包红糖,一小包水果糖,咱一家四口要离开了,以后咱家的房子还得拜托爸妈哥哥姐姐们帮忙照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