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败家儿子(05)

“啊,你早知道啊!怎么没听你说起过?”陆瑶以为闺蜜不知道。

“你又不在两家公司上班,我没想到你会有兴趣。”

富豪离她们的生活都很远,秦怡有幸福的家庭,不会多想。

“有兴趣啊,我还单身呢?”陆瑶和秦怡说话一点也不藏着掖着。

“你单身有什么用,人家沈先生说过不再娶,一心照顾好两个孩子。就他宠孩子的劲,指定不会给孩子找后妈。”

“那可不一定,也许他是没有遇到适合他的那个人。”

对于陆瑶的异想天开,秦怡不看好,人家沈总以前什么美女没有见过,只要他愿意,多的是美女愿意扑过来。

哪怕是那些女明星,也愿意扑过来,人家现在是净资产,就是给两个孩子分了,也还能给后面的妻子分二三十亿。

说不定以后沈总想再做事,还能赚更多。

闺蜜俩各怀心思,秦怡也不好多劝,免得陆瑶以为自己看不得她好。

在家敲代码的人,浑然不觉。

敲会儿代码,看会儿书。偶尔还站起来走动走动,望望屋外的葡萄藤。缓解缓解眼睛的疲劳。

连续锻炼三四个月,小肚腩已经消失,恢复到以前的帅气潇洒。

十点,准时出门,前几天就有人约他出去见面吃个饭聚聚。

走之前,他再去两个孩子学习的房间,“小磊,小悦,爸爸出门了,你们跟魏婶在家好好的。学习累了,就休息休息,出去玩玩,但是别玩电脑和手机游戏。”

“知道了,老爸拜拜。”

“拜拜。”

走另外的门,坐电梯下去地下车库开车。

周末,他也经常出去转转,不常待在家里。有时候是带孩子们出去看电影,有时候带他们出去吃饭进商场买衣服。或者一家三口去到图书馆看书。

各自挑一本自己喜欢的感兴趣的书看看,看不完带回家再看。

他是闲着,没事出去透透气,朋友找自己无非劝说自己重出江湖。

黑色的越野车穿梭在车流中,不紧不慢,周末的上午,车并没有比平时上班时间少,还多了。平日上班的人,此时开着车出门会友,准备郊游,上街逛街吃饭的,好些都跑了出来。

在长龙车阵中缓慢的行驶,一个半小时以后,到了此行的目的地,靠近郊区的一家会所。他们这伙人最喜欢来乐活会所聚会。

地方宽敞,还不用与人挤,重要的是这里的老板在郊区有个有机种植园。

会所吃的菜还有水果大部分都是来自种植园。有钱人都讲究环保吃的健康,他们一伙人刚好有人和会所的老板关系好,自己人私下聚会,都是来这里偏多。

会所的大厨也是手艺非常好的大厨,每次他们来都是由大厨亲自掌勺,待遇比在别的酒店要好很多。

他是最后一个到,先来的那几位已经点好菜,正在说他。

推开门,里面说的热火朝天,说的主角就是他。

“清和,不够意思哈,闭关一闭就是小半年。也不让我们去找你。”老罗是沈清和的大学师兄,他第一份工作就是去的师兄所在的国际大公司,当时老罗是他的顶头上司。

他们两人不但同校还同专业,到了一个公司,老罗对他诸多照顾,后来他干了几年就自己出来创业,师兄继续在公司工作,如今已经是亚太区的总裁。

亚太区的总部就在明珠市,他们俩的友谊从沈清和进那家公司到现在一直没有变过。

他刚创业的那两年,落魄时师兄都从没有露出过嫌弃或者什么,这也是他唯一的挚友,超越了他的同班同学们。

还有一些是后来在行业内认识的,他一直在一个行业奋斗。从没有离开过,他与师兄的关系在圈内,基本都知道。

慢慢的常来常往,有了如今的朋友圈,还有一些,就要比现在包厢内的关系好次一些。当然其中关系最好的肯定是他与师兄。

“师兄,前段时间确实有事很忙。加上刚结束忙碌的工作,我适应太良好,真是浪的飞起,一时忘记了大伙儿。谅解谅解,今天我做东,给个机会。”

“好啊,狠狠宰你一顿。”罗斯答应下来,没再说别的。只是敲敲他身边的空椅子,沈清和明白很快就坐了过来。

望着依然年轻的师兄,沈清和有些感慨,记忆中这位意气风发的师兄在一年后死于车祸。

紧接着他老婆带着孩子们离开明珠市,听说是移民去了国外。索性他还记得那个日子,记在本子上,放在空间里。

今生,有他干预应该不会让他死于车祸,即使没有拦住,也不要紧,因为师兄不是死于车祸现场,是被送到医院以后半天才死。

坐下,对面的老范先开口,“老沈,你啥意思,一直不出来,要不是你事先叮嘱哥几个,早就上门找你去了。”

“就是想休息一段时间,安静的休息。”沈清和可不会说别的,前世原身晕倒躺在病床上以后,包厢内的每个人(除了死了的师兄),每个人都去医院看过他。

开始时常去,后来慢慢的就淡忘了他。他不怪这些人,久病床前无孝子,他们还不是孝子,前三年一直有去也没有嫌弃沈家破产,已经很不容易了。

后面各有各的事,都是公司的决策人,有时候忙起来饭都忘记吃,哪里还会记得病床上躺的他。

“你呀真是的,生病归生病,怎么还把股份全给卖了,真打算现在就退休,一直闲着。”

“那倒没有,我身体要休养三年左右,我刚好利用这个机会学习学习。三年后再打算,可能机会就捣鼓点事做。

没机会就闲着呗,又不差钱死命奋斗为哪般。”

“你生场病,倒是想开了。铁人沈清和变懒鬼喽。”

“懒点好,身体是大事,钱挣那么花的完吗?”罗斯不是没有机会创业,也不是没有能力创业,可他不愿意。

他挣的钱也不少,挣那么多他也花不完,孩子有出息的,不需要他多挣。没出息挣多少也能败完。

留很多钱给孩子们,未必是好事。他现在儿子在京城,明珠市都买了几套房子,以后哪怕孩子是个普通人,日子也不会过得很差。

他每年还用儿子的名字在银行开了户,一年存上一大笔钱,就是他意外去世,生病去世,都有一大笔的保险金赔,加在一起也是很大一笔钱。

有房有存款,普通人不挥霍按照正常的用度儿子一辈子不需要愁,他儿子现在大二,学校不错,专业不错,人品不错,以后不会很差,最次也是个普通人。至少不会变成混混变成一个混蛋。

他喜欢像现在这样,给人打工,也不需要像创业的老板那样考虑更多的问题。

“老罗你也太护短了吧?哥几个也就是抗议下,过过嘴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