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钢铁直男

生产队还有活要干,兄嫂几个没久坐,余静静吃住在二嫂家,自然要跟着下地挣工分。

前世余静静老家虽然在农村,却从没下过地,可是现在,一天天的就没闲过。

就这样了,二嫂一家还嫌她干活慢。

“小余啊,不是我说你,你们这些插队知青,可真没用,就是来给咱们生产队拖后腿的,你自己看看,我都插秧插一个来回了,你才挪了几步。”

稻田里,二嫂不满看她,心里有火,“队里安排你吃住在我家,我平常也没克扣你口粮,你倒是好好干活呀!”

余静静看了眼跟她并排插秧的二嫂,将厌恶的情绪隐藏住。

如果不是为了接近男主,她宁可吃住在知青点,也不会选择插队在二嫂家,每天干完农活,还要帮着做家务,甚至带孩子。

天知道,她讨厌死小孩了,尤其是又脏又没教养的小孩。

二嫂因为林砚秋的事,昨晚被高桂香训了一顿,她有气没处撒,少不得要埋怨余静静两句,“还有你这张嘴,我要被你害死了,以后没影儿的事,你少乱说!”

余静静心里一阵烦躁,忍不住说,“是你自己管不住嘴往外说,也怪我?”

在男主那里吃了瘪,烦着呢,懒得再巴结这女人。

余静静拔腿去另外一块稻田,那里有她认识的男知青宋煜,小说里,这人是自己的爱慕者,可自己从没拿正眼瞧过他,而现在,余静静不介意利用他帮自己干点活。

冬天好不容易养白的皮肤,现在已经被晒得不能看,本来她对自己的长相很有自信,在这批下乡插队的知青里,她是最好看的,至于那些农村的土妞们,跟她更没什么可比性。

可今早近距离跟林砚秋作了次对比之后,余静静被打击到了。

晨间泛青灰色的霞光照在林砚秋身上,照得她luo露在外的皮肤白如膏脂,细雪腻滑,脸上更是连一个毛孔都不见,眼睛黑亮有神,唇瓣鲜红娇艳。

而自己,因为长期下地干活被太阳暴晒,皮肤又黑又黄,纵然有副好五官,也被衬得黯淡无光。

余静静越想越不是滋味,快走几步到宋煜跟前,见他红着脸朝自己看来,咬了下唇,放低声音道,“宋同志,我、我那个来了...肚子有点难受,想去歇一下,你能不能帮我顶一会儿?”

叫宋煜的插队知青,平时肠肚挺直的一人,眼下竟秒懂了余静静意思,本就黑红的脸更红了,忙道,“可以可以,你去休息吧,你的活我帮你干了!”

余静静轻嗯了声,“谢谢你了。”

宋煜呵呵笑,“谢啥,照顾女同志是应该的!”

余静静想了想,又夸道,“宋同志,你真是个好人。”说完,冲男人抿嘴笑了下。

宋煜被夸得直挠头,目送自己暗恋的女同志离开,满脑子都是余静静刚才那抹笑。

她夸我是好人了,是不是就是想跟我处对象的意思?

......

林砚秋吃饭习惯了细嚼慢咽,别人都吃完了,她手里的野菜饼才吃一半,刚才听程家述的大哥喊下地干活,还以为她也要去呢,满心的不情愿,坐在小马扎上绞尽脑汁想“逃活”借口。

哪知不仅她不用去下地,连高桂香也不去。

高桂香不用下地,是因为她有三个儿子轮流养,在县城工作的大闺女也三五不时往家送东西,可以说是附近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享福人。

至于林砚秋,则是占了程家述的光,作为军人家属,还是连长级别的,家里从不缺吃喝,钱就更不缺了,不仅如此,还定期能收到程家述寄回来的军用布票,全国上下通用的那种,不像地方印刷的布票,仅限本地使用。

有钱,有闲,又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

这也是为什么林砚秋在身穿了女配之后,没人怀疑过,估计女配本人的皮肤也跟她差不多,至少不会像其他妇女那样又黑又糙。

等她吃完饭,刚才坐在廊檐下没事干,一直看着她吃东西的程家述,开口说了句,“跟我去趟县城。”

林砚秋嗯了一声,等反应过来,不由得心虚,“去县城干什么?”

程家述起了身,“看老师。”

林砚秋顿时松口气,想起来了,早年男主念高中住学校宿舍,教数学的陆老师对他很照顾,男主一直没忘这份恩情,每次回乡都要带点东西去探望下。

陆老师的儿子陆建军能进部队,也是程家述帮了大忙。

可是为什么也要她去?

小说里每次都是男主自己去的,理由是拖家带口太麻烦。

没错,男主就是这么炫酷狂霸拽,有了家室跟没家室一样,不论去哪儿都懒得携带家属。

就好像娶老婆生孩子只是政治任务,完成之后就跟他无关了。

不止他一个,这时期的很多男人都这样,大男子主义特别严重。

现在是怎么回事?怎么跟原设定不太一样?

林砚秋疑惑间,就听男人皱眉问,“你不是很喜欢去县城吗?”每次回来都嚷嚷让他带着去县城,小嘴叭叭说个不停,要买这个,要买那个。

“去,我去。”

自己还没见识过这时期的县城,好奇是肯定的。

“等我一下,我把碗筷刷了,大宝他们...”

她没说完,程家述就开口道,“大宝他们让妈看着,你去换身衣裳,碗给我。”

正好不想洗碗呢,林砚秋忙给他,进屋换衣裳。

林砚秋是个爱美的,前世穿衣打扮都有自己固定风格,翻遍女配的衣橱,找了件浅黄色连衣裙,样式还算简单大方,就是腰有些肥,不怎么有型,想了下,从空间里放出一条浅棕色细腰带,系在腰间,立刻显得本就纤细的腰肢不盈一握。

再搭双米白色坡跟凉鞋,换上出去。

程家述刷好碗筷,归置到灶台上,收好矮方桌,回身就见他的小媳妇换了条长裙出来,露出一截雪白的胳膊和小腿,头发被用一条发带松松的拢在脑后,黑亮光泽,衬得小脸格外白嫩,身上也不知道抹了什么,人还没走近,倒先闻及一阵若有似无的馨香。

“好不好看?”

林砚秋扯扯裙摆,习惯性的求赞。

这时期早就结束了动乱,人们禁锢的思想也被外来文化冲击的逐渐开放,虽然还不像后世,可从大多数人穿红戴绿的大胆配色上来看,大伙儿已经开始渴望美了。

像林砚秋这样的穿着,在城里早已普遍,也是农村姑娘们的争相羡慕模仿的对象。

本以为程家述会夸上两句,哪知这人又不知哪根筋搭错了,脸一板,像训小弱鸡那样,“不好看,再去换一身!”

林砚秋嘴角笑容逐渐僵硬,“......”

“换身长裤长袖。”

林砚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