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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把衣服借他了吗?”

“借给他?他先下地狱再说。我要拿来当寿衣。”艾略特坐起身子,摇摇晃晃,宛如失心疯的女人。“唉,真是狠心。”他说,“我恨他们,我恨透所有人了。我宴请他们的时候,所有人都很捧我的场,现在我老了病了,就派不上用场了。自从我病倒以后,探望我的人不到十个,这礼拜更只有寒酸的一束花。我尽心尽力张罗一切,吃饭喝酒是我埋单,跑腿差事由我负责,大小宴会我来安排。我牺牲这么多,好帮他们图个方便。我有什么好处?连个屁都没有。他们没有人关心我的死活。唉,太狠心了。”他哭了起来。豆大的泪珠从瘦削面颊滚落。“老天哪,我好后悔离开美国。”

这位一只脚已经踏进棺材的老头,因没获邀参加宴会,竟哭得像小孩一样,让人看了实在不胜唏嘘,此情此景不仅让我震撼,也让我感到凄凉,觉得不忍卒睹。

“没关系,艾略特。”我说,“那天难保不会下雨,那宴会就泡汤了。”

他宛如快溺毙的人捞到稻草,紧抓着我这句话,泪还没干就笑了起来。

“这我还真没想到。那我要比平时更虔诚祷告,祈求上帝降雨。你说得对,这样宴会就泡汤了。”

我总算转移了艾略特的注意力,不再心心念念于琐事。我离开时,他虽然不算特别高兴,至少已平静许多。但我不愿就此罢休,回家后立即致电爱德娜·诺维玛利,说第二天得去一趟戛纳,问她可否共进午餐。她请用人捎话说十分欢迎,只是当天没有筵席。话虽如此,我第二天一到,就看到除了她以外,还有十位客人。她的为人其实不坏,慷慨好客,最大的毛病是她的毒舌。即使再熟稔的好友,也免不了被她说长道短,但这全因她太过愚昧,除了讲人坏话,再没别的法子引人注意了。她的恶言恶语广为流传,遭她中伤的人通常不理她,但她举办的宴会热闹非凡,多数人过一阵子也就不计前嫌。我若直接要她邀请艾略特出席宴会,势必会丢艾略特的脸,因此决定先探探口风。她很期待这场盛事,午餐期间说个不停。

“艾略特有机会穿菲利普二世的礼服,想必会很高兴。”我说得若无其事。

“我没有邀请他。”她说。

“为什么呢?”我问道,佯装诧异。

“为什么要请他?他在社交圈早就无足轻重了,既讨人厌又势利得很,老爱说别人的丑事。”

这些批评也可用在她身上,听在耳里实在讽刺,这女人果然愚昧。

“况且,我已经叫保罗借艾略特的礼服,他穿起来一定很英俊。”

我没再说话,但心意已决,即使不择手段也要替艾略特弄到他念念不忘的邀请函。午餐后,爱德娜带着宾客逛花园,让我有机可乘。我曾在此做过几天客,因此晓得家里的格局,猜想邀请函应该有多余的,可能放在秘书房里。我匆匆前去,想把邀请函偷偷塞入口袋,再写上艾略特的名字寄出。我很清楚他病得厉害,势必无法赴宴,但若收到邀请函一定会开心不已。可是我打开门便愣住了,因为爱德娜的秘书就坐在书桌前,本来以为她仍在吃午餐呢。秘书是位苏格兰中年妇女,人称吉斯小姐,头发呈浅棕色,脸上长满雀斑,戴着夹鼻眼镜,貌似仍坚守处子之身。我强装镇定。

“王妃带大伙去逛花园了,所以我想过来找你抽根烟。”

“欢迎。”

吉斯小姐的话里有苏格兰的卷舌音,而她在熟人面前更是十足的冷面笑匠,卷舌音会更加夸张,字字句句听起来百般逗趣。但对方捧腹大笑时,她却露出不悦的神色,似乎不敢相信有人蠢到觉得她的话好笑。

“这宴会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吧,吉斯小姐。”我说。

“我还真是忙得昏天暗地。”

我信得过她,因此就单刀直入。

“女主人为什么不邀谭伯顿先生呢?”

吉斯小姐阴沉的脸上露出微笑。

“你也晓得她的脾气,两人梁子结大了,她亲自把他的名字划掉了。”

“他快死了,剩下的日子都得躺在床上,如今又没受邀,心里可难受了。”

“他要是真想拉拢王妃,当初就不该到处嚷嚷说她睡过司机,况且对方有老婆,还有三个孩子。”

“那她究竟睡了没?”

吉斯小姐的目光越过眼镜盯着我。

“先生,我已经当了二十一年秘书,原则上,我向来相信每一位主人的贞洁。我承认,以前这些主人中的某一位发现自己有了三个月身孕,但是老爷明明在非洲猎狮子,已经六个月没回了。当时我的信心真的动摇了,但是她去了巴黎一趟,花了一大笔钱,事情也就解决了。夫人阁下和我都松了口气。”

“吉斯小姐,我其实不是来找你抽烟的,而是想偷张邀请函寄给谭伯顿先生。”

“这样未免太过分了。”

“的确如此。吉斯小姐,请你行行好吧,给我一张邀请函。他不会出席的,但心情会好很多。你跟他没有过节吧?”

“没有。说句公道话,他一直对我客客气气,很有绅士风范,而且相较于来这里骗吃骗喝、吃得饱饱的那些家伙,他实在正派得多了。”

凡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身边都会有得宠的部属。这些人趋炎附势,因而怠慢不得,只要自认未获应有的尊重,即会对那人产生敌意,开始在主子面前放冷箭、挑拨离间。艾略特深知自己得打点好关系,因此对于大人物的部属、年长的女佣或备受倚重的秘书,总会亲切地攀谈几句,或投以礼貌的微笑。我相信他一定常与吉斯小姐有说有笑,每逢圣诞节也不忘送她一盒巧克力,或是梳妆盒、手提包。

“拜托了,吉斯小姐,发发善心嘛。”

吉斯小姐把夹鼻眼镜固定得更牢。

“毛姆先生,我相信你无意要我背叛女主人。况且,一旦被她发现,我势必会丢掉饭碗。邀请函全在桌上,也都装在信封里了。我现在想看看窗外,一来因为坐太久了,两腿有点僵硬,想活动活动,二来是想欣赏一下风景,至于身后会发生什么事,我可一概不负责。”

吉斯小姐再度坐下来时,邀请函已到了我的口袋。

“吉斯小姐,今天真开心见到你,”我边说边伸出手,“你打算穿什么出席化装舞会呢?”

“先生,我是牧师的女儿,”她回答说,“这种无聊的活动留给上流人士就好。只要等《先驱报》和《邮报》的记者们吃了晚餐,喝了我们准备的二等香槟,我的任务便结束了,到时就可回到房间,关起门来,读我的侦探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