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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询问这目标是什么,但觉得他势必会一笑置之,耸耸肩说不值得一谈。

“不过,你为什么要去船上打杂呢?你又不是没钱。”我问。

“我想体验体验。我只要觉得精神上的吸收达到了饱和,能学的都学了,此时做做这类杂役就显得特别有用。那年冬天,我跟伊莎贝尔解除婚约后,就在朗斯附近的矿坑打了六个月工。”

就在此时,他向我吐露了前文我已经叙述过的那些遭遇。

“伊莎贝尔甩了你的时候,你很难过吗?”

他开口前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奇异深邃的双眼似乎不是在看我,而是自己的内心。

“对呀,当时我还年轻,打定主意要结婚,也计划好了婚后的生活。我觉得一定会很美满。”他淡淡一笑,“但是,结婚是两个人的事,一个巴掌拍不响。我没想到,自己向往的生活让伊莎贝尔大失所望。我当时真不懂事,否则绝不会这么建议。她当时也太年轻,容易冲动。我并不怪她,但是也没法让步。”

各位读者可能有印象,拉里和农场主人的守寡媳妇发生了那档荒唐事,便连夜逃出农场,前往波恩。我急着想叫他继续说,但晓得必须避免问得太直接。

“我没去过波恩,”我说,“小时候,我有段时间在海德堡上学,大概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了。”

“我很喜欢波恩,在那里待了一年。我跟波恩大学已故教授的遗孀租了个房间,她和两个已届中年的女儿负责煮饭和家务。还有名房客是法国人,我本来有点失望,因为我只想练习德语。他来自阿尔萨斯而且会说德语,搞不好比法语更流利,而且腔调更加准确。他一身神父的装扮,几天后我才意外发现他是本笃会修士,获得修道院准假到大学图书馆做研究。他学识渊博,外表和印象中的修士一样。他身材高大,有着浅棕色的头发、湛蓝的双眼和红润的圆脸。他很怕生又内敛,似乎不太想跟我来往,不过礼貌倒很周到,同桌吃饭闲聊时始终客客气气。我只有那个时间才会见到他,吃完午餐,他就回图书馆忙去了。晚餐后,房东女儿有一个会去洗碗,我便跟另一个聊天,顺便练习德语,而那房客却窝回自己的房间。

“我在波恩待了一个月后,某天下午,他问我要不要去散个步,这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他说可以带我去看看附近一些地方,单靠我自己应该不会发现。我自认为很能走路,但是他比我更厉害。那回散步,我们绝对走了至少十五英里远。他问我来波恩的目的,我说来学德文,顺便熟悉德国文学。他说话很有内涵,表示会尽量帮我的忙。从此以后,我们每个礼拜都会出去散步两三次。我发现他教了好多年的哲学。我在巴黎读了点哲学,斯宾诺莎、柏拉图、笛卡儿之类,但是没接触过德国哲学家,所以听他谈论这些哲人,我是求之不得。有一天,我们到莱茵河另一头远足,坐在露天座位喝酒,他问我是不是新教徒。我告诉他:‘应该算是吧。’

“他迅速瞧了我一眼,眼神好像带有笑意。他开始谈论埃斯库罗斯48。我那时也在学希腊文,他对这些伟大悲剧作家熟悉的程度,我实在难以望其项背。听他一席话,我收获不少。不晓得他为什么会问起我的信仰,尼尔森叔叔相信的是不可知论,但他经常去做礼拜,还送我去主日学校,都是为了顺着病人的意思。我们有个帮佣玛莎,她是不知变通的浸信会教徒。我还小的时候,她常说故事吓我,说罪人要永远受地狱之火折磨。她举例的对象都是村子里跟她有过节的人,而且详细地描述那些人在地狱会遭受哪些酷刑,往往越说越开心。

“到了冬天,我跟恩西姆神父很熟了。我觉得他相当了不起,从来没见过他发脾气。他生性善良敦厚,开明到超乎我的想象,凡事宽以待人。他博学多闻,想必早就看穿我的无知,但是他每次跟我说话,却好像把我当成跟他一样有学问,而且耐心十足,似乎全心只想帮我。有天不知道什么缘故,我腰痛得受不了,房东葛拉保太太坚持要我躺在床上,还拿热水袋让我热敷。恩西姆神父听说此事,晚餐后就来探望。我除了腰痛得厉害,大致上没其他症状。你也晓得那些爱书成痴的人,对任何书都很好奇。我看到他进房,就放下手里的书,他还拿起来瞧了瞧书名。那本书的主题是爱克哈特49,是在城里一家书店买到的。他问我怎么会读这本书,我说自己曾经涉猎神秘主义的文献,还提到柯斯迪引起了我对神秘主义的兴趣。神父用那双碧蓝的眼睛打量着我,露出某种关爱的眼神。他似乎觉得我很好笑,但是无损对我的温和态度。反正,我从不在意别人把我当傻瓜。

“‘你想从书里获得什么?’他问我。

“‘我要是知道的话,现在至少就会去找了。’

“‘记得我问过你是不是新教徒吗?你说应该算是,意思是什么?’

“‘我从小到大接触的都是新教信仰。’我说。

“‘你相信上帝吗?’他问。

“我很不喜欢这类私人问题,当时差点脱口而出,说这不关他的事。但他的表情非常和善,实在没办法顶撞他。我不晓得该回答什么,既不想说相信,也不想说不相信。可能是腰痛的缘故,或者他带来的影响,我说起了自己的事情。”

拉里犹豫了半晌,再度开口时,我知道他已忘了我的存在,说话对象是那位本笃会修士。不晓得是否出于某种时空的力量,让他一反平日的寡言,也无需我的追问,便娓娓道来埋藏心底的往事。

“鲍伯·尼尔森叔叔的作风民主,送我去念玛文中学。不过,露易莎·布雷德利阿姨唠叨个没完,到我十四岁,叔叔才让我就读圣保罗中学。我的学业和体育都不太好,不过倒还能融入环境。我当时算是很正常的男生,对于航空特别着迷。那时候还是航空技术发展初期,鲍伯叔叔跟我一样热爱飞行。他有几个飞行员朋友,而听到我想学开飞机,就说愿意帮我想办法。当时我年纪虽小,个子却长得高,十六岁看起来就像十八岁。鲍伯叔叔叮嘱我务必保密,不然大家知道这件事,绝对会把他骂得抬不起头。不过,他后来把我送到加拿大,写了封介绍信要我带给一位朋友。结果我到了十七岁,就在法国当起飞行员了。

“那时我们开的飞机简直是破铜烂铁,每次飞行都等于赌上性命,而且飞行的高度按照今天的标准,根本就高得很离谱,但是我们什么都不懂,反而以为很了不起。我那个时候特别爱飞行,很难形容内心的感受,只觉得又得意又开心。在空中越飞越高,我觉得好像跟某种辽阔又美丽的空间合为一体。我也不晓得怎么回事,只晓得飞到两千英尺后,自己不再是孤独一人,好像找到了归属。这听起来可能很不可思议,但是我真的无法形容。我飞到云层上面,仿佛俯瞰着一大群绵羊,无边无际,让人觉得自由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