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3页)

“我很确定。”

“我不相信。”

“不相信就算了,”她恶狠狠地把烟扔到炉子里,眼神充满怒火,“好吧,你要真相的话,我就老实告诉你这王八蛋。我就是故意的,再来一遍我还是会这么做。我跟你说过,会不择手段阻止她跟拉里结婚。你和格雷什么都不愿意做,只会耸耸肩说结婚太荒唐。你们他妈的不在乎,我在乎啊。”

“你如果不插手的话,她现在会活得好好的。”

“她跟拉里结婚,拉里绝对会生不如死。他以为能让她改过自新,男人真是笨蛋!我早就晓得她迟早会把持不住,想也知道,我们在里兹吃午餐的时候,你也看到她坐立难安。她喝咖啡的时候,你明明也看到她的手抖得厉害,单手拿不稳,只好双手把杯子扶到嘴边。侍者帮我们倒酒的时候,她那双眼睛紧盯着酒瓶,就像蛇盯着刚长羽毛、拍打翅膀的小鸡。我知道她就算死都要喝酒。”

伊莎贝尔面对着我,目光激动,声音凶狠,迫不及待地说着。

“那时候,艾略特舅舅简直把波兰甜酒给捧上天了,我其实觉得难喝死了,但是偏要说没尝过这么美味的酒。我心想,苏菲只要有机会,绝对抗拒不了诱惑,所以我就带她去看时装展,所以我才会送她结婚礼服。她准备定装的那天,我跟安东说吃完午餐想喝波兰伏特加,然后说我约了位女士,要安东准备好咖啡,顺便把甜酒留下来,心想着说不定她会想喝一杯。我确实带了琼恩去找牙医,但是没有预约无法看诊,我就带琼恩去电影院看新闻短片。我当时打定主意,如果苏菲没碰那瓶酒,我就勉强跟她当朋友。真的,我敢发誓。但是我回家看到酒瓶后,就晓得在自己意料之中了。她走了,绝对不会再回来了。”

伊莎贝尔说完这番话,整个人气喘吁吁的。

“跟我想的差不多,”我说,“看吧,我没说错,这跟亲手拿刀割断她喉咙没什么两样。”

“她本来就坏透了!坏透了!死了最好!”她勐然坐在椅子上,“拿杯鸡尾酒来,浑蛋家伙。”

我走过去,又调了一杯。

“你实在够卑鄙的,”她说道,同时接过鸡尾酒,然后挤出笑容,就像小孩晓得自己闯了祸一样,以为装得天真无邪,就能哄得你一愣一愣的,“你不会告诉拉里吧?”

“我怎么可能会说。”

“你能发誓吗?男人都靠不住。”

“我保证不会告诉他。就算想说也没机会了,这辈子恐怕不会再见到他了。”

她立刻坐直身子。

“你说什么?”

“他正在货轮上当水手或锅炉工,前往纽约了。”

“你是说真的吗?真是个怪人!几个礼拜前,他还到巴黎来,跑去公共图书馆查资料,但完全没说要去美国。太好了,这代表我们又能见面了。”

“这可难说。对你来说,他的美国可能跟戈壁沙漠一样远。”

我告诉伊莎贝尔,拉里是怎么处理掉财产的,以及他今后的打算。她听得瞠目结舌,错愕全写在脸上,有时打断我的话,直喊“他真是疯了、疯了”,我说完后,她低垂着头,两行眼泪流了下来。

“我真的失去他了。”

她转过身去,脸抵着椅背啜泣,美貌因悲伤而扭曲,她也不在乎。我无能为力,也许我带来的消息粉碎了她内心某些虚荣又矛盾的妄想。我隐约觉得对她而言,偶尔能见到拉里,至少两人的世界仍有交集,维持着某种连接。但拉里却终究切断了这若有似无的牵绊,她等于永远失去了他。我想她内心势必悔恨万分,痛哭一场也算发泄。我拿起拉里的书,看了看目录。离开蔚蓝海岸时,他送我的那本书尚未寄来,因此几天后才会看到。拉里的书内容出乎意料,是本论文集,篇幅相当于利顿·斯特拉奇的《维多利亚名人传》,评述了若干名人。不过他的选择颇耐人寻味:一篇论罗马独裁者苏拉,他独揽大权之后退位归隐;另一篇则论蒙古帝国君王阿克巴;一篇论鲁本斯;一篇论歌德;一篇论查斯特菲尔德爵士写给儿子的《一生的忠告》。每篇文章都需大量阅读,无怪乎拉里这么久才写成。我感到困惑的是,他为何认为值得为此投注心力,又为何挑这些人研究。但我后来发觉,这些人都以独特的方式,获得了卓越的人生成就,拉里想必因此深感兴趣,想要了解这类成就背后的意义。

我快速读了一页,想看看拉里的文笔。他的行文富有学术气息却流畅浅白,毫无业余人士常见的卖弄或迂腐。由此可见,他涉猎经典名著的程度,堪比艾略特亲近达官贵人那般积极。伊莎贝尔叹息一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她坐起身子,哭丧着脸,一口喝光变得微温的鸡尾酒。

“我再哭下去,眼睛就要肿得不像样了,今晚还得出去吃晚餐呢。”她从包包取出一面镜子,不放心地照着自己,“对了,眼睛用冰袋敷半小时就好了。”她朝脸上补粉、涂口红,然后看着我,若有所思地说,“你听了我的所作所为,会瞧不起我吗?”

“你在意吗?”

“也许你会觉得奇怪,但是我真的在意,希望你别瞧不起我。”

我笑了。

“亲爱的,我的道德感非常薄弱,”我说道,“我要是真正欣赏一个人,就算他做了我反对的坏事,我还是照样欣赏他。你的本性并不坏,又优雅迷人。我晓得你的美貌背后,反映着完美的品味与无情的固执,但是不会因此就产生反感。只不过,你如果要让人完全着迷,还缺少一样特质。”

她面带微笑,等我说出口。

“温柔。”

她的笑容消失了,毫不客气地瞪了我一眼,但没来得及冷静下来搭腔,格雷就蹒跚地走了进来。他在巴黎的这三年发福了许多,脸色更加红润,发线快速后退,但身体好得没话说,老是兴致勃勃的模样。他很高兴见到我,不带半点矫情。他说起话来了无新意,但再怎么老掉牙的话,他都说得仿佛是自创的一样,比如他说睡觉便是“跟周公下棋”,而且“一觉到天亮”,外头总是下着“倾盆大雨”,巴黎必定是“灯红酒绿”。但他为人善良无私、正直可靠,又完全没有架子,因此想讨厌他都难,我也打心底里喜欢他。由于即将动身回国,他现在兴奋不已。

“天哪,又要回到工作岗位了,太棒了,”他说,“我完全是跃跃欲试呢。”

“是不是都谈妥了?”

“我还没一口答应,但是十拿九稳啦。合伙对象是我的大学室友,他是个好好先生,想必不会摆我一道。但是一到纽约,我就得飞去德州,把那家公司彻头彻尾看一遍,任何可疑的蛛丝马迹都逃不过我的法眼,绝对不能让伊莎贝尔的钱付诸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