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4/12页)

“一份手稿!”尼古拉斯爵士惊呼道,并戴上金边夹鼻眼镜,“有意思,真有意思!让我看看这份手稿。”在隔了三百年后,尼古拉斯·格林再次拿起奥兰多的诗稿,在咖啡杯和酒盅之间读了起来。不过这一次,他的评价与当年大相径庭。他一边翻读,一边说,这诗让他想到了艾迪生的《卡托》,又说,它可以和汤姆森的《四季》[63]相媲美。他很欣慰地发现,这首诗丝毫没有沾染现代精神的坏习气,纯粹地探索真理、自然与人性;在这个充满无耻的怪癖的时代里,这一点显得尤为可贵。当然,这诗稿应该立即出版。

奥兰多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她总是把诗稿揣在怀里四处走动,这做法让尼古拉斯爵士忍俊不禁。

“但,你对版税怎么看?”他问。

听闻此言,奥兰多立即联想到白金汉宫,以及碰巧住在里面的几位忧郁的君主。

尼古拉斯爵士笑得更开怀了。他解释说,他的意思是,如果他给某某先生(这里他提到了几个知名出版社的名字)写一个便条,他们就会很乐意把这份诗稿列入出版名单。他或许能为她商定前两千册百分之十,两千册以后百分之十五的版税。至于评论么,他可以亲自联络一位先生,他是当今最有影响力的评论家;再写封信恭维一下——位编辑的妻子——比如略微称赞她的诗几句——总没什么坏处。他还可以给某某打个电话……就这样,他絮絮叨叨地说啊说啊。但奥兰多一句也没听懂,而且依照以往的经验,她也不大相信他有什么好心。然而,她却不得不屈服,因为这不仅是他的希望,更是诗稿本身的炽烈愿望。于是尼古拉斯爵士整理好这一束染了血迹的诗稿,小心翼翼地按平放到上衣口袋里,唯恐它弄皱了自己的衣服。又是一番客套后,两人告别了。

奥兰多又走在了大街上。胸口之前放诗稿的地方一下子空了,这让她觉得有点不适应。既然诗稿已经送了出去,她唯一可做的事也只有随意思考些什么——比方说,人类命运中难得的机缘巧合。她手戴结婚戒指,独自走在圣詹姆斯大街上。曾经是咖啡馆的地方,现在变成了一家酒店。现在正是下午三点半,阳光明媚,这里落着三只鸽子,那里有一只杂种小猎犬、两辆轻便马车和一辆带轿厢的马车。那么,“生活”是什么呢?这个问题猝不及防地闯进了她的脑海,没有一点预兆(除非是因为遇见了老格林)。而每当遇到这种突如其来的问题,她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拐进最近的邮局,给她的丈夫发个电报(他在合恩角)。至于这一行为究竟说明她与丈夫的关系如何,是好是坏,读者可以自行判断。旁边就有一个邮局。“我的天谢尔”,她写道,“生活文学格林谄媚——”她接下来的话全用他们两个发明的暗语写成,可以在寥寥数语中传达最复杂微妙的精神状态,但却让电报员看得一头雾水。电报以“拉提根,格鲁姆夫卜”结尾,给全部内容做了个漂亮的总结。因为这个上午发生的事情不但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而且读者也一定注意到,奥兰多经历了一次成长——但不一定长成了更好的人——而“拉提根,格鲁姆夫卜”就概括了这样一种极其复杂的精神状况,读者如果非常非常用心的话,或许可以发现这种状况究竟为何。

电报发出去了,但最快也要几个小时才能有回复。而现在,她看着天上骤然飞旋的流云想道,合恩角很可能正刮着大风,所以,她的丈夫很可能正爬到桅杆顶上,或是砍掉船上朽烂了的圆木,甚至独自在一条小船上,身边只剩一块饼干。于是,她走出邮局,转进了另一家店铺,这种店铺如今遍地都是,自然无需特别描述,但在奥兰多眼里,它却神奇到了极点:这是一家书店。迄今为止,奥兰多见过的都是作品手稿;她曾手捧棕色的粗糙纸页,上面有斯宾塞潦草的字迹;也曾见过莎士比亚和弥尔顿的亲笔。实际上,她收藏了数目颇巨的四开本和对开本手稿,里面经常附着一首献给她的十四行诗,有时还夹了一绺头发。但这家店里数不胜数的书卷让她大感惊诧。它们鲜亮,整齐划一,而又注定不能长久,因为它们似乎都印在薄纸片上,用纸板装订。莎士比亚的全集只要半个克朗,而且可以装在口袋里带走。纸上的字小得难以辨认,但无论如何,这仍是一个奇迹。“著作”——她认识的、听说过的、没听说过的许许多多作者的著作摆满了一个个书架。更多的“著作”乱糟糟地堆在桌子上,椅子上,她拿起来翻了几下,大多是尼古拉斯爵士或其他人评论他人著作的“著作”,这些书的作者,有很多奥兰多都没听说过,但她无知地认为,既然他们的作品得以印出来并装订成册,那他们一定也是些大作家了。于是她下了个惊人的命令,让书商把店里所有值得一看的书全部送到她家里。说罢,她走出了店门。

她来到了海德公园。她过去很熟悉这个公园(就在那棵被劈成两半的树下,汉密尔顿公爵曾被莫汉勋爵一剑刺穿)。她的嘴唇开始下意识地把刚才的电报内容编成毫无意义的旋律,唱出声来:生活格林谄媚,拉提根,格鲁姆夫卜。弄得几个公园管理人很疑虑地上下打量她,直到他们发现她脖子上戴着珍珠项链,才断定她精神正常,没什么毛病。在一棵大树下,她摊开从书店带出来的一打报纸和评论期刊,趴在地上,双肘支起身子,聚精会神地探索这些文字大师们如何操练散文写作这门技艺。因为她还被一种古老的轻信主宰着,即认为铅字是神圣的,在她眼里,即使是一张周报上模糊的字迹也有几分不可亵渎的光彩。于是她侧躺在手肘上,开始读尼古拉斯爵士的一篇诗歌评论文章,被评论的诗集主人是她的老相识——约翰·邓恩[64]。但她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位置离蟒湖很近。无数条狗的吠声在她耳边响起。马车轮子不断从她身边经过。头上的树叶沙沙作响,像在叹气一般。不时有镶了边的裙子和猩红色的紧身裤在她眼前几步远的地方穿过草坪。一个巨大的皮球砸在她的报纸上弹了起来。紫罗兰色、橙黄色、鲜红色、蓝色的光透过树叶的缝隙,一闪一闪地照在她的翡翠戒指上。她读完一句话,仰头看看天空;她仰头看看天空,又低头看看报纸。生活?文学?要把两者融为一体?可是那该有多么难啊!因为——又过来了一条猩红色的紧腿裤——艾迪生会怎么办呢?那边有两只狗立在后腿上跳舞,如果兰姆见到了会怎么形容?因为读尼古拉斯爵士和他的朋友们的评论文章(她一边四下张望,一边阅读),让她产生了这样一种印象——这时她站起来,走了几步——即人永远、永远也不应该说出自己真正所想的东西。(她站在蟒湖边。湖水是青铜色的,湖面穿梭着轻舟。)读这些文章让她有种极其不适的感觉,它们让人觉得,你必须一直模仿其他人的风格写作(泪水涌上了她的眼眶)。她用脚尖推开一只小船,想道,我没法这样(如同所有文章一样,尼古拉斯爵士的文章在隔了十分钟后,连同他房间的陈设、他的头颅、他的猫、他的书桌、他写作当天的具体时刻等等,一起浮现在她的脑海里),我想我做不到像他那样去看、去思考:坐在书房里,不,不是书房,是发了霉的起居室里,一坐就是一整天,和漂亮的年轻人交谈,给他们讲些“绝对不要外传”的名人轶事——图珀尔如此这般评论斯迈尔斯[65],诸如此类,然后——她伤心地啜泣了起来。他们都那么有男子气概,可是我真的很讨厌谈论公爵夫人,也不喜欢蛋糕,而且虽然我已经够恶毒了,但我永远都学不会像他们那样恶毒,那我又怎么成为一个批评家,写出我们时代最好的英语散文来呢?该死!她大叫着猛地发动了小汽船,差点让它倾覆在青铜色的湖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