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2/6页)

马车年久失修,没有上油的木车轴和铁架子发出尖厉的吱吱嘎嘎的声响,缓慢而又刺耳;这响声像八月天午后的干燥而又拖沓的一连串声响,越过炎热而困慵的寂静,一直传到半英里开外的地方。尽管骡马仿佛受了催眠似的不懈地机械般一步一步走着,车身却似乎停滞不前。马车仿佛永远停滞在半路,老半天进不了一步,缓慢得难以察觉,好像一粒破旧的珠子穿在道路这条微红的细线上。这慢吞吞的劲头让人瞧着瞧着眼睛便不管用了:恍恍惚惚,视觉与感觉融为一体,看不见马车了;像这条路一样,在白昼和黑夜之间平静单调地变化着,像一段量好要用的线重新绕到卷轴上去。最后,马车的声响传过来了,好像来自天边外的某个无足轻重的穷乡僻壤,声音缓慢尖厉却又毫无意义,像是一个幽灵行进在离它自身形体半英里开外的地方。“隔得那么远,我听得见可还看不见,”莉娜想。她这样想着,仿佛已经上路,又一次坐着马车;她想这么看来,在我搭上那辆马车之前,在那辆马车来到我等候的地方之前,我似乎先坐着车走了半英里,而等我下了马车,它还会载着我又走半英里的路呢她等在那儿,不再理会那辆马车,听任心思懒洋洋地、自由自在地疾速驰骋,眼前浮现出陌生人的和善面孔,耳畔响起和善的说话声卢卡斯·伯奇?你说你在波卡洪塔斯找过了?这条路吗?去斯普林韦尔的。你在这儿等等,一会儿就有辆马车过来,把你载到它要去的地方她想:“要是卢卡斯·伯奇一路到了杰弗生镇,那他在见到我之前就能听见我坐的马车。他会听见马车的声音,可他不会知道谁来了。他能听见却看不见有一个人来了。然后他看清了是我,他会喜出望外。这样他还来不及转过念头想清楚,他就会看见两个人了。”111

阿姆斯特德和温特巴登蹲着,靠在后者的马棚的那堵不向阳的墙边,看见她从路上走过去。他们一眼便看出她年轻,怀着身孕,是个异乡人。温特巴登说:“不知道她在哪儿怀的身子。”

“不知道她大着肚子走了多远呢,”阿姆斯特德说。

“我猜是去那边看望什么人吧,”温特巴登说。

“我看不是。要是的话,我早听说了。那一带没有什么人。要有,我早该听说了。”

“我想她知道她要上哪儿去,”温特巴登说,“从她走路的样儿看得出来。”

“不用再走多远,她就会有伴儿的,”阿姆斯特德说。女人缓慢地继续向前走,腆着个大肚子,一望便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累赘。她走过他们身边,他们俩都没发现她瞥了他们一眼。他们见她穿着没有式样的褪色蓝布衫,手里拿着棕叶扇和一个小布包。阿姆斯特德说:“她不像是从附近地方来的。看她那慢吞吞的费劲样子,像是走了好长一段时间,而且还有更远的路要走。”

“她准是来这一带寻亲访友的,”温特巴登说。

“我想要是的话,我早该听说了,”阿姆斯特德说。女人往前走着,没有回头,一直走出了他们的视线;她大着肚子,慢慢吞吞,不慌不忙,从容不迫,不知疲倦地走着,如同这越来越长的下午一样。她走出了他们的视线,走得远远的,从他们交谈的话题中消失了,也许也从他们的思绪里消失了,因为不一会儿阿姆斯特德便说到正题上来。为了说这件事,他已经赶着马车来过两次,每次跑五英里来同温特巴登一起蹲在遮阴的墙边,以他这种人特有的磨磨蹭蹭、不慌不忙的劲头,绕着弯子聊天,边聊边吐口痰,对时间毫不在意,一蹲就是三个小时。原来,温特巴登有台中耕机要卖,他是来向温特巴登开个价钱的。最后,阿姆斯特德望了望太阳,终于把前三天晚上睡在床头就决定要出的价钱讲出了口。他说:“我知道杰弗生镇上也有台这样的机器,我用这个价钱能买上。”

“我看你就买那台吧,”温特巴登说,“听你这么说,是笔好买卖。”

“没错,”阿姆斯特德又啐了一口痰,又望了望太阳,站起身来。“好吧,我看我得动身回家了。”

他坐上马车,把骡子弄醒,也就是说让几头骡子开始走动起来,因为只有黑人才弄得清什么时候骡子是醒着什么时候是在打瞌睡。温特巴登跟了出来,走到栅栏边,两臂支在栅栏杆上。“不错,老兄,”他说,“这样的价钱,我一定会买那台中耕机的。要是你不买的话,我倒挺想买,傻子才不真心想买呢。那么便宜的价钱。那机器的主人该没有骡子要卖吧,五块钱两头,对不对?”

“当然啰,”阿姆斯特德说。他赶车前进,马车开始发出缓慢的能传到一英里外的吱嘎声。他没有回头,显然也没朝前望,因为马车快要到达山顶的时候他才看见那个女人坐在路沟旁边。他在看清那蓝色衣裙的一瞬间并不明白她是不是看见了马车。当然,谁也不知道他看了她一眼;虽然彼此都没有动静,他们却渐渐地接近了。马车艰难地爬着,以催人入眠的节奏在扬着红色尘土的道路上一步一步地缓慢地朝她爬去;骡子稳步走着,梦幻般地移动着,走一步挽具上的铃铛响一声,大野兔似的耳朵灵活地上下抖动一下;他喝住它们时,骡子仍带着先前那副似睡非睡、似醒非醒的神情。

她从褪色的蓝遮阳帽下——风吹日晒而非肥皂洗涤而褪色的蓝遮阳帽——平静而又高高兴兴地抬起头来:一张年轻快活的面孔,诚挚友好而又机灵。她仍然坐着,身上穿着同样褪色的蓝衣裙,看不出身材和体形,纹丝不动地坐着。扇子和行李包放在膝头。她没有穿袜子,一双赤脚并排地踏在浅沟里;两只沾泥带土、笨重的男式鞋子放在身边,懒洋洋地摊在那里。马车停了下来,阿姆斯特德坐在车上,驼着背,目光暗淡。他看见扇子沿边整整齐齐地镶了一圈同帽子和衣裙一样的褪色蓝布。

“你还要走多远?”他问。

“天黑前还想往前赶一段路呢,”她说。她站起身,拿上鞋子,不慌不忙地慢慢爬上大路朝马车走过来。阿姆斯特德没有下车去扶她,只是勒住骡子不让它们乱动;她笨重地爬过车轮登上车,坐上位子,把鞋放在座位下边。于是,马车继续前进。“谢谢您,”她说,“走路真累人。”

阿姆斯特德显然始终没有好好打量过她,但他已经注意到她没有戴结婚戒指。现在他并不瞧她。马车再次弹起缓慢吱嘎的老调。他问:“你从多远的地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