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4/6页)

穆尼两眼盯着布朗。顿时布朗不敢狂了。“你在说我,”穆尼问,“是吗?”

布朗善于变化的面孔立即随机应变,摆出另一副人们熟悉的神色。拜伦心想,他这张面皮松松垮垮,没板没眼,所以想变就变,毫不费力。“我没跟你讲话,”布朗说。

“哦,我明白了,”穆尼说,语调十分自在轻松,“你管他们这些人叫龟孙子。”

马上有人接过话去:“你是不是在指我?”

“我只是在自言自语,”布朗说。

“唔,你总算平生第一次讲了真话,”穆尼说,“就是说,讲了一半的真话。你要不要我凑近你耳朵对你说出另一半?”

这就是人们在刨木厂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情形。拜伦现在知道了也记得那辆新车(很快就有一两块挡泥板给撞弯了)在城里漫无目的地不停乱转,布朗懒洋洋地扶着方向盘,那副吊儿郎当、自鸣得意、无所事事的神气并不显得很高明。偶尔克里斯默斯会坐在他旁边,但不多见。现在他们在干什么勾当已经不再是秘密了。年轻人甚至小孩子都知道,只要碰见布朗,多半就能买上威士忌。镇里的人等着有一天看到他被人抓住,等着他伸手从雨衣下掏出酒来卖给密探。可是人们还不能断定克里斯默斯是不是与这事有关,不过没人相信布朗有能力单枪匹马地赚钱,即使是搞贩私酒这一行;而且有人知道布朗和克里斯默斯一块儿住在伯顿那儿的小木屋里。但即便是这些人也不清楚伯顿小姐是不是知道贩酒的事,就算是清楚也不会告诉她。她是个中年女人,独自住在那幢大屋子里。虽然她有生以来一直住在那儿,却仍然是个陌生人,一位外乡人,她的先辈是在南北战争后的南方重建时期从北方迁来的。她是个北方佬,一个宠爱黑人的北方人,迄今镇上还有人谈论她与镇里镇外的黑人之间稀奇古怪的往来关系,尽管现在离她祖父和哥哥遇害已经六十个年头了——一个从前的奴隶主在广场上把他们杀了,因为他们支持黑人参加州政府的选举活动。可是时至今日,往昔的阴影依然笼罩着她和她的住处:一种令人感到阴森可怕的怪异的阴影,虽然她只不过是个女人,只不过是曾经被镇里人的先辈颇有理由地(或者他们自认为有理由)憎恨和惧怕过的人的后代。往日的影响至今犹存:双方都是前辈的后代,都跟彼此先人的鬼魂有关系,他们之间还耸立着当初流血牺牲的幽灵,还游弋着往日的憎恶、愤怒和恐惧。

如果曾经有过爱情,无论女人男人都会说,拜伦·邦奇已经把她忘了;或者更像是这么回事:她(指爱情)把他忘了。这个矮小的男人已经满了三十岁,在这家刨木厂干了七个年头,往刨床里喂木料,每星期工作六天。星期六下午他仍然留下,独自在厂里干活,而别的工人都穿上礼服、系上领带进城去恣意玩耍,毫无目的地自由自在地享受劳动者的闲暇。

在这样的星期六下午,由于无法独自操作刨床,他把刨好的木料装上货车,一直干到他想象中的收工哨音的最后一秒钟。其他工人,镇里的人或镇里能记起他、想起他的人,都相信他加班干活是为了多挣钱。也许是这个原因。人们对自己的伙伴了解得实在太少。在他看来,要是他会蠢到别的男男女女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他便可以断定世间的男男女女干事情的动机。事实上,全镇只有一个人能有把握地谈起邦奇,但镇里人谁也不知道邦奇与这个人有任何来往,因为他们只在晚上见面交谈。这人名叫海托华。二十五年前他是本地主要教堂——也许要算最重要的教堂之一的牧师。惟独他知道每星期六晚上邦奇的去向,在邦奇想象中的收工哨子吹过之后(或者到了他那块大银表指出的该吹收工哨子的时刻)。比尔德太太,邦奇寄宿的女房东,只知道每个星期六晚上他在六点过后不久进屋,接着洗澡,换上一套廉价的哔叽布旧礼服;吃完晚饭,套上骡子——他把骡子养在屋后他自己搭起来的厩棚里——然后骑着骡子离去。她不知道他去哪儿。惟有海托华牧师知道,邦奇赶着骡子是去三十英里外的一处乡村教堂,星期日他在那儿的唱诗班里当领唱——教堂的仪式持续整整一天。然后半夜时分他又套上骡子,整夜骑着骡子慢悠悠地回到杰弗生镇。星期一早上,当上工哨子吹响时,他穿着干净的工装裤和衬衫又出现在刨木厂。比尔德太太只知道每周星期六晚饭后到星期一早餐这段时间他的房间和自盖的厩棚空着。惟有海托华知道他的去处和去那儿干什么,这是因为一周之内邦奇要去拜访这位往日的牧师两三次,上他独自居住的、镇里人称为不体面住宅的地方;没有油漆过,狭小而又不起眼,光线晦暗,充满男人的气息和男人污浊的臭味。他俩坐在牧师的书房里静静交谈:一个身材瘦小,长相普普通通,全然不知道一同干活的工人把自己视为神秘人物;另一位是个被遗弃的人,五十多岁了,早被自己的教会抛弃。

后来邦奇堕入了情网。他忽然爱上了一个人,完全违背养育他的朴实而好嫉妒的乡村人的要求:所爱对象应是贞洁处女的传统观念。事情是这样开始的:一个星期六下午,他独自在厂里干活。两英里外的一幢房屋还在燃烧,黄烟如柱,直冲天边。中午前,烟火开始冒出树林的时候,人们就看见了;那时还没吹收工哨子,人们还未离开。“我看拜伦今天也会停工不干的,”人们说,“那儿有场大火可以白看。”

“真是一场大火,”另一个人说,“烧的什么呢?我想不起来那一带有什么东西能烧起这样大的火,除非是伯顿小姐的住宅。”

“说不定就是呢,”另一个人说,“我爹说他记得五十年前大家就说过,那幢房子该烧掉,而且用一小块肥肥的人肉来引火。”

“也许是你爹溜去放的火,”第三个人说。大家笑了。然后他们继续干活,一面等待吹收工哨子的时刻,一面不时地眺望烟柱。不一会儿,一辆载着原木的卡车开来了。他们向穿过镇区的这位司机打听情况。

“伯顿,”司机说,“是呀。是叫这个名字。城里有人说警长已经去那儿了。”

“唔,我看瓦特·肯尼迪喜欢看火,即使他必须戴上那块警长标记也乐意,”有人说道。

“从广场上的情形看来,”司机说,“他不用费多大劲儿就能在那儿发现要抓的人。”

中午收工的哨子吹响了。别的人纷纷离开。拜伦却在用午餐,旁边放着打开的银表。表针指到一点,他又继续干活。他一个人装车,一趟又一趟地在木料棚与卡车之间往来,肩上放一条折叠的麻布袋当垫肩,垫肩上摞了一大叠木板,要换别人准会说背不起来、扛不动。正在这时莉娜·格罗夫从他身后进了门,她脸上早已带上沉静的期待的微笑,嘴已张开就要说出一个名字。他听见她进屋的声音,转身看见她面孔上的表情在逐渐消失,像一粒小石投进小溪后溅起的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