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第4/5页)

头发灰白的父亲坐在灯下,面容憔悴,态度严肃。他一直在倾听,但带着沉思的神态,闷声闷气,愤懑不已。“伯顿家又出了个黑杂种,”他说,“乡亲们会以为我养的儿子成了该死的奴隶贩子,而现在他自己又养了个祸害。”儿子静静地听着,甚至无意告诉父亲那女人不是南方的叛匪而是个西班牙人。“该死的,那些低贱的黑鬼,他们之所以低贱是由于承受不了上帝愤怒的重量,他们浑身黝黑是因为人性固有的罪恶沾染了他们的血和肉。”他凝重的目光呆滞模糊,充满狂热和自信。“可是我们现在给了他们自由,白人黑人都一样了。他们将会脱去黑色。一百年之后他们又会成为白人。那时我们也许会让他们重新进入美国。”他在沉思,闷闷不乐,一动不动。“上帝作证,”他突然说道,“尽管他一身黑黑的,却有一副男人的体魄。我敢说,他长大成人后会同他的爷爷一样魁梧,不会像他老子那样矮小。他会的,尽管他娘是个黑鬼,他也一副黑模样。”

她把这些往事告诉了克里斯默斯,他俩坐在小木屋里的帆布床上,室内越来越昏暗。整整一个多小时,他俩坐着没动。这时他已全然看不清她的面容,仿佛觉得有些轻微晃动,像是坐在一只漂浮的小船里,浮在她的话音之上,又像置身于浩瀚无边、令人昏昏欲睡的宁静之中,话音不带有任何意义,他也似听非听。“他的名字同爷爷的一样也叫加尔文,身材也一样魁梧高大,虽然皮肤黑黑的像他母亲,像他外祖母家的人。她不是我的母亲,他只是我的同父异母兄弟。老爷子在十个弟兄中排行最末,我父亲是两兄弟中的老幺,而加尔文是独子。”他刚满二十岁就在两英里外的这个镇上被杀害了,被一个从前的奴隶主、在南北战争中当过兵的人,名叫沙多里斯。为了黑人的选举权问题。

她告诉克里斯默斯关于坟地的事——她哥哥的,祖父的,父亲的;父亲的两个妻子的,就在离楼房半英里的牧场上,一片长着雪松的小丘。克里斯默斯静静地听着,心想:“噢,她要领我去看坟地。我只好去一趟。”但她没有这样做。她没有再向他提起这事,除了那天晚上告诉他坟地的位置,并说如果他愿意,自己可以去看看。“你多半找不着它们,”她说,“因为他们把祖父和加尔文运回家的那天晚上,父亲等到天黑之后才把他们埋了,并把坟地给掩盖起来,刨平土丘,在上面放上柴草什么的。”

“把它们掩盖起来?”克里斯默斯说。

她的声音里没有女性的温柔气质,没有悲伤和追思回想的意味。“这样一来,人们就不会找到他们,否则会把他们挖掘出来,也许会戮尸。”她继续往下讲,带着略微不安的解释口吻。“这儿的人憎恨我们。我们是北方佬,外地人。比外地人更糟:是他们的仇敌,内战后到南方来投机牟利的北方佬。而战争——南北之间的内战——结束后的时间还不长,战争中受过折磨的人还不可能很理智。他们声称我们煽动黑人起来奸淫烧杀,威胁白人的主宰地位。因此我猜想,沙多里斯上校成了镇上的英雄,因为他用同一支手枪的两粒子弹杀死了一位独臂老人和一个还未投第一张选票的孩子。也许他们是对的。我闹不清楚。”

“噢,”克里斯默斯说道,“人们会那么干吗?把他们挖出来,在他们被杀以后,人死了之后?什么时候身上流着不同血液的人才会停止相互憎恨?”

“什么时候?”她的话音停了一下又继续说,“这我可不知道。也不敢肯定他们真会把他们挖掘出来。那时我还没有活在世上,我还未出生。加尔文被害后十四年我才出世。我不知道那时人们可能会做什么。但我父亲认为他们干得出来,所以他掩盖好那些坟地。后来,加尔文的母亲死了,他也把她埋在那儿,同祖父和加尔文埋在一起。因此可以说,不知不觉那地方成了我家的墓地。也许父亲并没有计划要把她埋在那儿。我记得我的母亲(她是在加尔文的妈死后不久父亲从新罕布什尔州招来的,那儿还有我们老家的人居住。你想想,他当时独自一人留在这儿。我想要不是由于祖父和加尔文埋葬在这附近,他就准备离开了)对我说过,加尔文的妈一死,父亲曾打算搬家。但她死在夏天,天气太热了,不可能把她运回墨西哥,运回她亲人所在的地方。因此他把她埋在这儿了。也许这就是他决定留在这儿的缘故,或者是由于那时他已上了些年纪,所有参加过内战的人都上年纪了,而黑人也没有奸淫或谋害过谁以致会引起指责。总之,她就埋在这儿了。他把她的坟也掩盖起来,因为他想要是碰巧有人看见它,就会记起祖父和加尔文来。他不敢冒这个险,就算是一切都过去了,烟消云散。第二年他写信给我们在新罕布什尔的堂兄弟说:‘我已经五十岁了,拥有她需要的一切。给我送一个能做妻子的好女人来吧。不管她是谁,只要是个善于操持家务的人,年龄起码在三十五岁。’他在信里夹了乘火车的票钱。两个月之后,我的母亲到这儿来了,当天他们就结了婚。对他来说,可是快速结婚。前一次婚姻他可花了十二年才完婚,那时还在堪萨斯州,他和加尔文,还有加尔文的妈,好容易才找到祖父。他们在那个星期的中间抵家,但等到星期日才举行婚礼。婚礼在户外举办,在那条小溪旁边,烧烤了一头小公牛,喝了一桶威士忌,每个收到信或者听到消息的人都来了。星期六上午人们就到了,可是当天夜晚牧师才来。那一整天,父亲的姐妹们都在忙,替加尔文的妈赶做结婚礼服和面纱。她们用面粉口袋做成礼服,以一块酒店老板曾用图钉按在柜台后面的一幅画上的蚊帐布做成面纱,这还是向酒店老板借来的。她们还给加尔文做了一套所谓的礼服。他那时十二岁了,人们要他充当捧结婚戒指的人,但他不愿意。头天晚上他才发现人们要他干这份差事,第二天(大家打算在上午六点或七点钟举行婚礼)人们都早早起床吃了早饭,由于找不着加尔文只好推迟举行仪式。最后人们找到了他,硬叫他穿上那套衣服,他们才举行了结婚仪式,加尔文的妈身穿朴素的礼服,戴上蚊帐布做的面纱;父亲的头发抹了熊油,光亮亮的,脚上穿着从墨西哥带回的西班牙皮靴。新娘本来该由祖父交给新郎,可是大家寻找加尔文的时候,祖父频繁地向威士忌酒桶走去,等到该他把新娘交给新郎的时刻他却以发表一通演说来代替。他扯到林肯和奴隶制的问题,问在场的人谁敢否认林肯与黑人之间和摩西与以色列的子孙127不是一回事,声称红海里尽是血,必须流干以便黑人跨入应许之地。128人们很费了些时间才止住他演讲,然后婚礼得以继续下去。举行结婚仪式之后他们在一起只度过了一个月左右。之后有一天,祖父和父亲往东去了华盛顿一趟,接受了一项政府委派的任务,来到这儿帮助解放了的奴隶。他们来到杰弗生镇,只有父亲的几个姐妹没有同来。她们之中有两个出了嫁,最年轻的一位跟了其中一个姐姐同去过日子。祖父、父亲、加尔文和他妈来到这儿,买下这幢房屋。然后,他们早就料到会发生的事真的发生了。于是,在我的母亲从新罕布什尔来到这儿之前,家里只剩我父亲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