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第2/6页)

“噢——嗯,我想会的。”

“他们有阵子相信他帮了忙。所以要给他那一千块钱来表明善意。然后他们就可以结婚了。那倒还像话,对不对?”

“噢——嗯。”他感到她在注视他,却没有任何恶意。

“所以,我猜你就要离开我们了,你有点儿觉得像是在杰弗生镇呆腻了,是不是?”

“有点儿像。我想得换换地方。”

“哟,杰弗生可是个好镇子哩。当然不会好到哪里去,但像你这样到处流动的人,到别的镇子照样会有怪事和麻烦事叫你搅不清的……你的旅行包可以先放在这儿,等你要走以前来取,要是你愿意的话。”

他一直等候到中午过后,直等到他相信警长已用过正餐。然后他朝警长家走去。他没进屋,等在门口,直到警长出门——一个胖子,两只聪明的小眼睛像云母片嵌在肥实沉静的脸上。他俩朝路旁走,走进庭院的一片树荫下。那儿没有凳子,他们也不蹲在脚后跟上,要在平时他们准会那样做的(他俩都是在乡间长大的)。警长静静地听小个子讲话,七年来这个不声不响的年轻人在镇上是个小小的神秘人物,而在过去七天里却几乎成了众矢之的,遭人攻击唾骂。

“我明白了,”警长说,“你认为现在该是他们结婚的时候了。”

“我不知道。那是他和她的事。不过,我认为他顶好去那儿看看她。我想该是那样做的时候了。您可以派个人跟他一块儿去。我对她讲了他今晚会去那儿。那以后他俩咋办是他和她的事,与我无关。”

“当然,”警长说,“那不是你的事。”警长瞧着对方的侧面。“现在你有啥打算,拜伦?”

“不知道。”他的脚在泥地上缓慢地移动,并且看着自己这样做。“我早就想上孟菲斯去。这样想已经有一两年了。我也许会去的。这些小城镇没啥意思。”

“还用说。孟菲斯不坏,在那儿生活会有城市的味道。自然,你没有家室拖累妨碍你。要是退转去十年,我还是单身汉那阵子,我多半也会去,说不定在那儿还会多挣几个钱呢。我猜你打算马上离开。”

“很快吧,我想。”他抬头望了一下,然后又埋下头。他说:“今天上午我辞去了刨木厂的活儿。”

“嗬,”警长说,“我猜你不是十二点后赶了不少路来这儿的,也不打算在一点钟前赶回去。哎,看起来——”他住口了。他知道天黑前大陪审团就会对克里斯默斯的罪行起诉,布朗——或者说伯奇——会成为一个自由人,除了在下个月还得作为目击者出庭作证。克里斯默斯既然毫不抵赖,他的出庭也无绝对必要,警长相信克里斯默斯为免受绞刑会乖乖服罪的。他想:“这没什么坏处,让那可恶的家伙去面对上帝的威严,哪怕一辈子就一次也好。”他说:“我看你说的那事就算定了。当然,像你说的,我得派一个人跟他一块儿去,就算他不会逃跑,还抱有希望得到那笔奖赏的一部分。不过,他到那儿之前,不得让他知道是去见谁。他还不知道这个吧。”

“是的,”拜伦说,“他不知道。还不知道她到了杰弗生镇呢。”

“所以我想派一个人押送他去。别告诉他理由:就送他去那儿。除非你愿意亲自带他去。”

“不,”拜伦说,“不,不。”但他却站着不动。

“我就这么办。我猜那时你已经离开了。我派人跟他去,四点钟行不行?”

“行,谢谢您,您的一片好意。”

“嗯。她到杰弗生镇后,除了我之外,不少乡亲都待她挺好。好啦,我不对你说再见的话。我想,说不定哪天你会再到杰弗生来。从没听说过有谁在这儿住过一阵便一去不回的。也许得除开关在那边牢狱里的家伙。可是我想他会服罪,免遭绞刑。对杰弗生镇来说,这个案子也可以了结了。那个自认为是他外祖母的老妇人可真够呛。我回家时那老头儿在市区又叫又闹,大骂乡亲们是胆小鬼,不敢把囚犯抓出监狱当场处以私刑。”说着他开始放声大笑。“他顶好小心点儿,不然珀西·格雷姆会派他手下那伙人把他抓起来的。”他收住笑声,平静下来。“真太难为她了。当女人可不容易呀。”他瞧着拜伦的侧面。“这桩事使我们许多人都受了不少苦。好啦,你不会过多久,说不定哪一天你会回来的。说不定下次回来杰弗生镇待你会好一些。”

当天下午四点钟,拜伦藏在一旁,看见一辆汽车开到后停下,押送人和那个他知道名叫布朗的人从车里钻出来朝小木屋走去。现在布朗没戴手铐了,拜伦看着他们走进小木屋,押送人把布朗往前一推,推进了门。然后门在布朗背后关上了,押送人在台阶上坐下,从衣兜里掏出旱烟袋。拜伦站起身。“我现在可以离开了,”他想,“我可以走了,就是现在。”他隐藏的地方是先前那幢大屋子耸立的草坪旁边的一处灌木丛。树丛对面拴着一头骡子,从小木屋和大路上都看不见。旧马鞍后边绑着一口破旧发黄的仿皮革的箱子。拜伦跨上骡背,转身上路,头也没回。

在斜阳照耀的宁静下午,略带红色的大路向一座小山爬去。“唔,我可以翻山越岭,”他想,“我可以翻山越岭,男子汉能够办到的。”周围安宁沉静,他在这地方生活了七年,一切都很熟悉。“一个男人似乎什么事都可以承受。甚至他没干过的事也能承担下来。他还能忍受这种想法:有些事他简直就无能为力。甚至干不了躺下哭泣不愿再干的念头他也能忍受。他能忍着不回头看一眼,尽管他知道回不回头对他无足轻重。”

山势往上升,直升到山顶。他还从未见过大海般的景象,因此他想:“这像是一片虚无飘渺的边沿所在。我要是跨越它,便会掉进无底的深渊。在那儿树木看上去像是别的东西,也被叫作别的名目,不叫作树木;人也一样,不称作乡亲们,而被叫作别的名字。而拜伦·邦奇不一定还是拜伦·邦奇,也许不再有拜伦·邦奇了。拜伦·邦奇和他的骡子摔下去会粉身碎骨,如同海托华牧师讲的那样,会像往下滚的石头,愈往下速度愈快,快得着火爆炸,末了连一星半点渣儿都溅不到地面。”

可是到了山顶后他开始看见山边呈现出熟悉的景象:树木仍是树木,前面还有望不尽走不完的路,他这血肉之躯,还将永远永远走下去,走在不可改变的大地上,走在逃避不了的两条地平线之间。这一切慢慢呈现在眼前,既不怪诞也不可畏。就是这样。他算什么,在它们面前他渺小得等于零。“它们不知道我,也不把我当回事,”他想,“它们仿佛在说好吧,你说你受了苦。就算是吧。可是首先,我们听到的全是你自己说的没有证据的话。其次,你只是说你是拜伦·邦奇。第三,你只是今天,现在,这一分钟,把自己叫作拜伦·邦奇的人……唉,”他想,“如果这便是一切,我何必掉回头去看,不看心里更坦然。”他带住骡马,在马鞍上转动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