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与社会(第2/2页)

值得注意的是,三个主要人物及与他们关系密切的另外三个人物——卢卡斯·伯奇、乔安娜·伯顿和拜伦·邦奇,对于杰弗生镇来说,都是外来者。虽然他们在杰弗生镇的经历有长有短,遭遇有好有坏,但都与杰弗生镇这个社会有关。

杰弗生镇是《八月之光》的社会背景,克里斯默斯的谋杀轰动了全镇,“发现大火之后五分钟,人们便开始聚集。……不出半个钟头便汇集了一群又一群的人,有的独个儿来,有的一家子出动。还有的从城里开着汽车,一路哇哩哇喇地飞驶赶来”(第十三章)。在其他几个场合:克里斯默斯被捕后的监狱外面,大陪审团开会时户外走廊里,追击克里斯默斯时的广场上,总是挤满了“人们”、“镇上居民”、“乡下人”。这些人不单看热闹,而且三五成群地议论。在公众场合是这样,在家里也一样,“在星期一的晚餐桌上,城里人议论纷纷”(第十九章)。对克里斯默斯事件如此,对早年的海托华事件也没什么两样。而且,整个小说相当大一部分情节都是从第三者的眼光或民众反应的角度传达出来的。因此,小说从头到尾给人一个深刻的印象:杰弗生镇是一个公众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强大、相当封闭落后的美国南方社会。很明显,这个社会的精神支柱是传统的道德观念和宗教教义的清规戒律。它要求生活于其中的每个人都按它的规范行事,任何偏离其准则的言论举止都会遭到公众的议论或谴责。这样的社会必然保守封闭、对外排斥,成为产生社会偏见和种族歧视的温床。有时人们会不顾事实,想当然地对事物做出结论:在伯顿被杀的现场,“他们个个都相信这是桩黑人干的匿名凶杀案,凶手不是某个黑人,而是所有的黑种人;而且他们知道,深信不疑,还希望她被强奸过,至少两次——割断喉咙之前一次,之后又一次”(第十三章)。任何超越他们准则的举动,出乎他们意料的事实,都会被认为“岂有此理”。克里斯默斯自动地出现在摩兹镇而被捕,“他这样做可激怒了乡亲们。一个杀人犯,竟然穿得周周正正,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活像没人敢碰他似的……他像是压根儿不知道自己是个杀人犯,更不明白自己是个黑鬼”(第十五章)。这样一个社会,个人如果不赞同它,就会受到它的压力,变成双重性格的人;公众舆论可能会被引导利用,兴起迫害风浪,以致成为滋生三K党、珀西·格雷姆一类的法西斯分子的土壤。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杰弗生镇是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南方社会。19世纪中叶的南北战争和其后的重建时期造成了难以愈合的精神创伤,留下的浓重阴影迟至20世纪20年代仍然笼罩着杰弗生镇。种族问题,对北方佬的歧视,黑人的权利与地位,仍然困扰着后代。“为了黑人的选举权问题”,伯顿小姐的祖父和哥哥——废奴主义者、北方佬,被“从前的奴隶主、在南北战争中当过兵的”沙多里斯上校在杰弗生镇上杀害。埋葬他们的坟墓还不得不掩蔽起来,“这儿的人憎恨我们。我们是北方佬,外地人。……是他们的仇敌”。伯顿还被父亲带到坟前,要她“记住这个。你爷爷和哥哥躺在这儿,杀害他们的不是白人,而是上帝加在一个种族头上的诅咒……记住我受的诅咒,你母亲受的,还有你自己将会受的……这是每个已经出生的和将要出生的白人孩子会受的诅咒。谁也逃脱不了”(第十一章)。历史的创伤,南北的分歧,时代的怨恨,尤其是种族歧视和迫害,似乎已经根深蒂固,成了永远无法摆脱的命运。因此,海托华和伯顿的遭遇,克里斯默斯的悲剧,还可能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程度上重新上演。

当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总是两方面的。人的因素常常是更主要的方面,人对社会采取不同的态度和立场往往会引出不同的结果。克里斯默斯的悲剧有社会对他的不公,种族歧视的压力,但命运的作对却是注定不变的。“那条延伸了三十年的街道……已经绕了个圆圈,但他仍套在里面。”在他为社会中的“自我”而苦恼而求索的一生中,他对社会和他人采取了不妥协的顽强态度,可是他自己也忽视了对社会和对自己的了解,甚至“他在这片土地上长大成人……对这片土地的真正形态和感受还一无所知。……对大地也必须遵循的不可更改的法则,他仍然一窍不通”。直到他感到周身虚脱无力,才意识到“生存原来是这么回事”(第十四章)。在海托华和伯顿的情形中,可以说伯顿更多地是历史创伤的受害者,一个被社会扭曲了的人物,而海托华虽生犹死地虚掷了一生,则主要应由他自己负责。对莉娜来说,她是自然的幸运儿,她总是得到各地乡亲的帮助,杰弗生镇的乡亲对她也是友善的。正像福克纳在他的其他小说里所表现的那样,他对南方社会的描写是客观真实的,但对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所持的态度,则是相当温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