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爱恨情仇(第4/5页)

秦天长叹一声,说道:“剑兄可有良策以应之?”

古剑但微笑不语。

秦天又道:“既能应之,何不救众人?”

古剑回答:“生死不过等闲事尔。众人亦沾他人血腥,救之何用?兄不必多言,况我亦只能勉力一试,成败难料。”

秦天心情郁闷,反复难眠。而古剑已沉睡矣。独出破庙,天色阴沉,风中似有狼嚎虎啸。明月依然血红血红,秦天看着看着竟然痴了。世事如梦,梦醒何处?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情归何处?今夕何夕?

突然看见一红衣女子枭枭然从林深处行来,对秦天视若未见。双手合什,对着明月,跪下虔诚的朝拜。她的衣裳缓缓褪下,露出淡红色的肌肤,不多久竟已全身赤裸,明艳逼人。秦天本不想看,只是事情太过诡异,似乎与自己梦中暗合,遂细细观之。

明月渐渐由红变白,奇的是那女子肌肤也渐渐地随着明月发生奇异的变化。一道白光从头环绕而下,将肌肤的颜色由红转白。不多时竟已成白耦般清丽。

女子面露喜色。对着明月不停地磕头。

尔后面对秦天,轻声道:“你终于来了。”

秦天不解,暗想女子必为妖怪,有心不答却好奇,竟说:“姑娘难道认识我?”

女子悠悠地叹了一声,说道:“也怪不得你,五百年的轮回应将所有的事都洗却的了。”

五百年的轮回?难道是我五百年前就认识她?秦天想起旧梦,梦中是她在叫我?

女子轻轻地说:“我是修行千年的红狐。修行之妖,每五百年受一次天劫。五百年前我受雷击,你舍命救之。余心感激,化为美女相伴,曾相厮守。奈人妖有别,我俩约定待五百年再会。今我已舍弃天狐之道,拜月功成,褪尽妖气,亦不入仙道,化身成人再续前缘。”

秦天踌躇难决,问道:“这许多死人可是你所为?”

女子又叹了一口气,不再回答,只是幽幽地看着秦天。

忽然阴风陈陈,黑雾四起。电闪却无雷鸣。女子色变,突入黑雾中。秦天急进庙,想去唤古剑,却见古剑已然身起。古剑目若寒星,全身衣裳劲飘,冷冷杀气逼人。

两人同出庙门。听到雾中金戈之声乱响,女子清喝与一沙哑尖叫之声相杂。山摇地动,似有千军万马相战。

黑雾越来越浓了。女子忽从雾中飞回,唇边尤自有血,脸色惨白。雾中传来那沙哑之声:“红狐,你若保持天狐之道,我自奈何不了你。没想到你竟会想要做人,自毁千年修行,如今又能将我怎样?不如献出内丹,我饶尔等一死。”

古剑瞳孔大张,大喝:“出剑!”身上所负之剑弹出。古剑亦化成一道白光,附在剑上。

“大胆,尔是何人,竟敢与我鬼王做对!三界五行,俱要听命与我。”

“不在三界中,跳出五行外,我乃上古宝剑,斩妖除鬼!”古剑大喝。

“原来只是一把破剑成精,哼,不知天高地厚。”鬼王道。

宝剑突然剑气冲天,发出炽亮的光芒,满天雾气俱被冲散。秦天这时才看清。鬼王头如小山,身却与常人无异,张着大口,呼呼喷着黑雾。手有一巨大的圆圆铁管,血水便被吸进去。

宝剑幻化成万千剑气,如巨针般刺向鬼王。鬼王全身被刺满,犹在狂笑。“我是鬼王,不生不死,你能杀死我吗?”鬼王的尖叫使天地变色。

红狐口中吐出一颗红珠,如流星般掠进鬼王嘴中。鬼王大惊,拼命想呕出来。宝剑亦乘机刺入鬼王口中,穿透而出。

红狐内丹乃至阳之物,鬼王乃至阴之体,阴阳相遇,则相互融化,剑气又到处穿插,使鬼王灵气俱散,如火山爆发一般一声巨响,灰飞烟灭。

一切渐渐归于平静。古剑竟自顾而去。红狐幽幽地看着秦天,一语不发。我该怎么办呢?秦天看着红狐那张绝美的面容,低声地问自己。

也就两个小时,方媛就一气呵成,将这个《狐恋》故事写完。

她虽然喜欢看书,却很少尝试去写。所以,这个故事,文笔技巧并不出色,处处显得稚嫩,却也有些清新的感觉。

这时,苏雅早已洗漱完了,出去吃完早饭,再回来洗完头,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坐到了方媛的身边。

看到方媛写的小说,她很是不以为然,说:“方大小姐,你现在好歹也有二十岁了,怎么还写这种小说?”

方媛愕然:“这种小说不好看吗?”

苏雅笑了:“方媛,你落伍了。这种酸不拉叽的小说,现在谁看?现在都要来点狠的,如果是男主,穿越到异界大陆,一统天下,纳十几个美女进后宫。如果是女主,穿越到一大群王子贝勒中,全都英俊潇洒,个个为女主献身跳楼。最不济,也是总裁什么的。要不,就来段生死恋,将主角往死里整,整得读者直掉泪。实在不行,就写点师徒恋、父女恋,甚至是恋尸癖什么的。”

方媛气得直翻白眼。

苏雅意犹未尽,说:“干脆,我给你一个题材,写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女主被恋态杀人狂的男主挟持和圈养,最后,女主却爱上变态杀人狂,帮助变态杀人狂逃脱,一起犯罪,见谁灭谁……”

“够了!”方媛实在忍不住了,呻吟了一声,“苏雅,写小说的,是不是都和你一样,这么变态?”

苏雅受了天大的委屈般:“你说什么啊!我是教你写作!别人求我,我还不乐意呢!现在写作,第一要素,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怎么疯狂就怎么写,怎么招惹眼球就怎么写!只是卖文呢,又不是卖肉。你没看到,那些大大小小的明星们,一个个争着脱衣服卖肉?”

方媛气着说:“你怎么尽找不争气的比?”

苏雅故意瞪大了眼睛说:“什么不争气!她们可是明星啊,全民偶像,在荧屏里一个个冰清玉洁、不食人间烟火,多少人的梦中情人、白雪公主。穿的是高贵皮草,吃的是上等佳肴,住的是高楼大厦,开的是宝马奥迪。多少人羡慕那样的生活,随便一个选秀活动,都能招来数十万的人参加。”

方媛苦笑着说:“好了,苏雅,每次争辩,都争不过你。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人人都在演戏,所有的人都在伪装。这有什么奇怪?不是每个人,都有你这样的资本,可以随心所欲,对于不喜欢的人不假以颜色。毕竟,人是群体性生物,需要在社会上挣扎、生存。”

“说到社会,我还真看一本极好的悬疑小说,一个很有才气的女写手写的,书名很恐怖,叫《第二类死亡》,其实却写得很伤感。有空的话,推荐你看看。”

“能让苏雅欣赏的书,肯定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