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柳暗花明(第3/4页)

心中轻轻地,有一阵微风吹过。

半晌,妙因坐到我身边,“林汐,你和唐教授,到底怎么样啊?”

我装糊涂地想一带而过:“什么怎么样?”

她打我一下,“别装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一副很八卦的表情,“你们初中高中同学,大学还是校友呢,那么多年下来,再加上唐教授那么厉害,又为了你大老远从美国跑回来,”她一副极其遗憾和怒我不争气的表情,“你怎么老是这样,一副温吞吞的样子呢?”

接着,以神秘兮兮的口吻说:“你可得把他抓牢一点,我听说他身后可有一拖拉库的女老师对他虎视眈眈的,就等着你下台一鞠躬呢。”又一副当我知己交心般的口吻,“可别怪我事先不提醒你!”

我立刻作出一副感激涕零的表情,“我好感动啊,5555555……”

说着,把脸在她身上乱蹭。

她忙跳开,“喂,这件毛衣很贵的,我才穿上,好歹等我穿一阵子,你再糟蹋吧。”

我叹口气,到底感情深浅要靠时间来雕琢。

想我就是把鼻涕擦在沙沙的新衣服上,她眉头都不会皱一下,顶多揍我一顿。小妙因,到底还是隔了一层。

停了半天,我又看看她,“那你呢,你和……”

心头,还是有一丝丝微风掠过。

她一副若有所思,略带忧郁的样子,她不回答我。

片刻之后,她看着我轻轻地问:“林汐,你曾经尝过不知道未来是什么,但仍然漫漫等待的滋味吗?”

我的心蓦然一紧。

我看向她,她也正在看向我。第一次,她的眼神中,出现了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专注,惆怅,忧伤,还有……淡淡的试探。

突然间门开了,秦子默进来了。他一言不发地,径直看向我。我低头,再低头。

妙因笑着站起来,“你怎么进来了?”

他转过眼去,看向妙因,淡淡地说:“菜已经送到了。”

原来他们叫了一桌饭菜。还是那个饭店,观澜阁的饭菜。

大家坐下,我仍然低头。

大家开始吃饭,我终于抬头、举筷。

桌上的菜中,仍然有盐锔虾,有栗子鸡,有蚂蚁上树,有鲜蘑菜心,还有——朝鲜凉菜。

我眼中微湿。

妙因发现了,“林汐,怎么不吃,菜不合胃口吗?”

我勉强一笑,“不是……”

唐少麟神色自若地接口了:“她早上零食吃多了,现在可能还不饿。”说着,微笑地夹了一筷凉菜到我碗中。

他也知道我喜欢吃这个,想当初他一看到我或沙沙紧张兮兮在那儿排队就取笑我们。然后就陪我们站着,聊聊天,消磨时间,只是后来,他就不再出现了。

妙因照例暧昧地冲我笑。

大家吃饭。

今天的秦子默很是沉默,他只是招呼了大家几声之后,就一直没有说话。几乎整个餐桌上,都是妙因笑意盈盈地劝大家多吃点,再多吃点。

詹姆斯还是眼睛一直一直骨碌碌地、入神地盯着我。仿佛我是一个多么值得研究的珍稀动物一般,几乎忘了吃饭。

我狠狠地瞪他一眼,看什么看,再看我回去就把针灸次数从每日三次提高到五次,务必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让你以后看到我不仅绕道走,而且求神拜佛从此不要再看见我。

他可能真的被我吓坏了,连忙缩头,低眉敛目,嘴里不知道在嘟嘟囔囔着什么。

到底是兄弟连心,雷尼尔发现了,他奇怪地看看我们俩,“你们,认识?”

他用筷子指指我跟詹姆斯。

经过快一年的磨炼,他的筷子功明显进步匪浅。

我飞快接口:“不认识。”绝对不认识,认识他就是飞来横祸,说完,又狠狠瞪他一眼。

他有些委屈,又迫于我的淫威似的嘟嘟囔囔地说:“不、认识……”

死洋鬼子,还会玩我们中国人独创的文字游戏了!

好在大家没有在意,这一顿饭吃得有惊无险。

吃完饭,从餐厅又移坐客厅。四个男人在那闲闲喝茶,聊天。妙因忙着收拾,我在一旁帮忙。

其实以我从小到大一向远庖厨的光荣历史,也真的帮不上什么忙。

因为她做事很麻利,像敏捷的羚羊般在餐厅和厨房之间跳来跳去,不一会儿就整理好了。对于这样安宁的生活,她应该觉得很幸福吧。

我的心中,又是微微一叹。

一切忙妥当之后,妙因切好了餐后水果,我们一起端了过去。我们又坐在那个宽大的布艺沙发上,我们坐着,间或聊着天。

我终于打量了一下秦子默,这个房子的男主人。

他今天穿的是休闲的棕色套头毛衣和深灰色休闲裤,很居家的感觉,看上去清爽而温润。而且比起当年,更增添了一份成熟和优雅。

我低下头,喝了一口茶。

唔,可能茶水太烫了,眼前一阵湿气。

很快我就发现,今天的秦子默有点反常,他很少说话,几乎不说话。

他偶尔也会淡淡回应其他人的闲谈,也会和着大家的话声微笑。但是他从头到尾,都有点心不在焉。而且他不再是平日里那个虽然稍显淡漠,但有礼有节的秦律师。

因为他一直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手中的茶杯,对詹姆斯光怪陆离的问话完全置若罔闻。

我想,大概大家都看出来了。

因为,不光詹姆斯的眼睛就像胶在他脸上一样,连相对敦厚的雷尼尔都有些诧异地看了他好几眼,妙因更是一言不发地默默注视着他。

只有唐少麟,仿佛什么都没看到一般,轻松自若地微笑闲聊着。

我仍旧又低下头去。

一时寂静。

突然震天响的手机铃声,这次是那个洋鬼子詹姆斯的。

他对着电话叽里哇啦地说了一通洋文,不一会儿,挂断了,然后对着秦子默说:“Richard,Peter问,上次那个case的丁先生,他的名片你还有没有?他还有一些事情,要找他再谈谈。”

秦子默只是略略思忖,便指着离詹姆斯很近的搭在沙发背上的外套,意兴阑珊地说:“我的钱夹里可能会有,你自己找找看。”

我看到妙因奇奇怪怪地看了他一眼。

詹姆斯兴冲冲地去翻他的口袋,找到那个钱夹。

我猛然间一阵昏眩。那个黑色钱夹,我太太太熟悉了。他过二十二岁生日那天,我送他的礼物。

算不得贵重,甚至以现在的标准来看,也完全没有什么款型可言。

那是当年的我,下课后刨遍G大附近的特色小店,东挑西选之后,买下来送给他的。钱夹右下方还印着一个浅棕色的小狼头。没想到,他一直留着。

但几乎是同时,我直觉不妙,非常不妙。但凡沾上这个叫詹姆斯的洋鬼子一丁点边,都会出事。他实在是比大富翁里的大衰神,还要衰得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