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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打扫卫生。”汉伯里咧嘴笑着说,“我们会从剑桥给你带礼物回来的。”

在清晨的阳光里,汉伯里看起来光芒四射,杜戈尔想。他穿了一件插肩大衣和细条纹的西装,就是他勒死甘波时穿的那身衣服。自信和清洁以同样的比例在他的脸上闪光,看上去简直是一个打扮好了去城里的家族公司上班的中年美男子。阿曼达呢,她穿了一件黑色的外套、一件奶油色的衬衫、一双黑色的高跟皮靴,完全达到了都市丽人的标准。

我们再瞧瞧杜戈尔,牛仔裤、双排扣厚毛夹克、威灵顿长筒靴。他感觉自己破衣烂衫,和眼前这二位站在一起完全格格不入,就像一只丑小鸭,说得更有希望一点儿,就是一个灰姑娘。

汉伯里钻进那辆深绿色的路虎,发动了车子。阿曼达在杜戈尔脸上轻轻亲了一下,然后转身走向那辆护卫者,哈维沙尔庄园的外观坑坑洼洼,车就停在那前面,旁边还停着另一辆车。

他替她关上车门,随着她摇下车窗,他也弯下了腰。

“保重。”他们异口同声地说。“我会的。”阿曼达继续说,“我大概四点钟回来。希望能找个地方吃午饭。别担心,危机已经过去了。”

杜戈尔露出微笑。“是啊,我知道。回头见。”快点回来,我爱你。当车窗滑回上边框的橡皮条里时,他本想补充这么两句的。可是,这些话没说出口。

汽车沿着车道并入车流,因为路上满是车辙且路面坑洼不平,车速很慢。杜戈尔扭动着塞在靴子里的脚趾,为的是提醒自己它们还在。他目送那辆车转出视线,直到发动机的声音融入清晨的静谧中。

清理现场所需的时间比他预期的短,主要原因是李和泰纳减少了自身在允许范围内可泼洒的血量,这一点是值得表扬的。

干完活儿他才发现,打扫卫生是一件会上瘾的事。他又用了一个小时在船上晃悠、洗涮、卷绳子、抽舱底的水。

到了十一点钟,他的精神开始有些动摇。他早就把水壶放在炉子上了,打算擦洗甲板。现在看来,明智的做法是用这些开水冲一壶咖啡。

哈罗德包还在右舷的铺位上。杜戈尔检查了里面的东西。昨天晚上汉伯里粗略地看过一遍,可他什么也没带走。

他先是看了一眼枪。李用的是沃尔特PPK手枪。泰纳用的则是一把大家伙——短杆的史密斯-威尔逊马格纳姆,这把枪的重量几乎是沃尔特的两倍。这种枪不便于携带。或许它能给泰纳带来安全感,或许他只是去偏僻的乡下探险时才会带上它。在那种地方,这种枪的尺寸与其说是一种累赘,倒不如说是一份财产。杜戈尔不愿意承认,但他的确喜欢枪——不是作为武器,而是一种小到可以理解的机器。

他打开枪管,把子弹全部倒在桌子上。那六颗子弹是软鼻的,尖头处有一个狭长的小口:这是自制的达姆弹[1]。泰纳没有机会用到它真是太幸运了。

还有什么?两套钥匙。李还有一本支票簿——西敏寺银行威尔斯登格林支行的。他从泰纳的口袋里掏出一团面巾纸。至少他的感冒已经痊愈了。

两个人都戴了粗重的18K金手链,这种手链通常是用于表明身份的,可链坠上都没刻主人的名字。这么说,只是一条手链而已。汉伯里也应该给自己弄这么一条,然后把自己的别名刻上去。

就剩下钱包没检查了。泰纳的钱包里装着一个一脸倦容的女人的照片和一张卡片,卡片折得比照片还厉害,上面写着:索妮亚,私人模特,以及一个伦敦的电话号码。杜戈尔掏出现金,把钱包扔到一边。

李的钱包没有透露任何信息——过多的现金、无数信用卡,但没有任何与主人有关的私人物品。

杜戈尔把两个空钱包和那团面巾纸扔进炉子里,然后把其余东西塞回哈罗德包。唯一的例外是现金——大概有六百英镑。他把这些钱和汉伯里寄给他的钱放在一起。他内心隐约有一种愧疚感,仿佛是在读别人的日记。

此刻,无聊的感觉向他发出威胁:在它到来之前,杜戈尔就能感觉它在靠近,就像一朵看起来无害的云彩,并不是真的要从天空飘过,而是故意拐弯抹角地想去挡住太阳直射向地球的光线。他的眼睛跟随着那团从烟头里冒出来、漫无目的、迂回上升的蓝色烟雾。扶梯旁边的海图桌上放着一只破烂的公文包,一缕烟在公文包上盘旋。

杜戈尔一时冲动,将公文包拉到他坐的铺位上,取出引发整个事件的那张复印件。那份印刷品因年久而变脏起皱,但文雅流畅的字体依然清晰可见;时间和多次复制扭曲了它,但它仿佛仍旧闪着光。非常漂亮,他承认,可是不值得再为此付出任何努力了。在过去五天里的某一个不经意的时刻,大学和他的论文都退到了过去。回到大学写论文的念头就像重回十七岁一样,已经不可能了。

竟然是卡洛琳字体把他从一个时代拉出来,又投进了另一个时代,这一点的确具有讽刺意义。未来似乎充满了潜在的新奇,然而它的轮廓依旧具有诱惑力,而且模糊不清。也许他会和阿曼达结婚,并到国外生活一段日子。

哪里的春天最惬意呢?杜戈尔想了一下突尼斯的别墅,可是他很快就放弃了这个念头。阿拉伯人看到西方女人的反应会让阿曼达大为光火。也许希腊好一点,尽管食物单调,还有语言障碍。在夏季旅行团把乡下挤满之前去看一看应该是件令人愉快的事。

考虑一下未来是明智的……也许他们可以用一部分钱投资,没准能变成优雅的大都会资本家。这件事得咨询一下汉伯里。

当他把公文包放回桌子上时,目光从腕表上一闪而过。中午了。那两个人得过四个多小时才能回来。和无聊一起到来的是它的解药:疲惫。他决定小睡一下。连咖啡都能让他产生睡意。杜戈尔踢掉他的威灵顿长筒靴,和衣躺在睡袋里。

睡袋里有阿曼达的味道。

* * *

即便有梦流过他的脑海,杜戈尔也没注意到。他是三点半醒来的,接着毫不费力就恢复了意识。午休令他精神焕发,丝毫没有平时白天睡觉所产生的混乱迷糊的感觉。

有那么一刻他很害怕——也许自己是被河边的叫声惊醒的?他用一只胳膊支起身子,眼睛透过舷窗沾满污垢的玻璃向外看去。河岸上一个人都没有。这是自然的,还要至少半个小时,阿曼达和汉伯里才会回来。

他挣扎着钻出深情缠绕着他的四肢的睡袋,非常不愿意离开。威灵顿长筒靴懒洋洋地趴在桌子下面,仿佛一只搁浅的两栖动物。穿鞋的时候他发现,连橡胶都是冰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