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文论(第5/5页)

卡明斯和《我:六次非演讲》

“卡明斯应当出现在伍迪·艾伦的《午夜巴黎》里面。”赵毅衡在为《我:六次非演讲》中译本撰写的前言里如此遥想道。而事实上,卡明斯真的曾出现在伍迪·艾伦的电影里,但不是2011年的《午夜巴黎》,是1986年的《汉娜姐妹》;不是他本人,是他的诗集,还有一首写给爱人的诗。在陌生小书店密密仄仄的书架边,努力制造出一场邂逅的中年男人埃利奥特抽出卡明斯的诗集送给莉,他说读到其中一首诗就想到她:“没有人,即便是雨也不能,有这样小小的手。”(Nobody, not even the rain, has such small hands.)

某种程度上,卡明斯属于那种能够被普通人暗自热爱却不免被文学史长久挑剔的诗人。我前几年第一次听说卡明斯这个名字的时候,碰巧遇见一位来华旅游的七十多岁美国老妇人,无意中和她聊到卡明斯,她立刻问我要来纸笔,默写出卡明斯的一首十四行诗,令我颇为震动。而在据称是至今为止撰述最为全面的八卷本《剑桥美国文学史》中,分享二十世纪上半叶美国诗歌版图的,是我们熟知的格特鲁德·斯泰因、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玛丽安娜·穆尔、哈特·克莱因、兰斯顿·休斯,是罗伯特·弗罗斯特、华莱士·史蒂文斯、埃兹拉·庞德和T.S.艾略特,而e.e.卡明斯,只在概述部分占了几百个字的位置。文学史家们虽然公认卡明斯是二十世纪美国在诗歌技巧上最富创新的诗人,但对他的乐观天真和浪漫抒情总是心怀不满,觉得与所谓“现代”的深刻特质相去甚远。

论在诗歌语言技艺上对传统的娴熟和对创新的渴求,论在优裕生活中培育出的对自由、至善以及个人主义的不可救药的顽固热爱,倘若要在中国现代诗人中为卡明斯找一个精神同类,我总是会有点不搭调地想到新月派。诗人马雁写过一篇文章,称赞林徽因《莲灯》一诗在语言技艺上的优美:“没有深厚的近体诗功底以及十四行诗技术,大概是很难写出前四行的。‘浮沉它依附着人海的浪涛/明暗自成它内心的秘奥。’两行对汉语的句式转换显得非常灵活。”一些老旧的主题以某种惊人的方式被转译成别样的词,看似的庸常随即蜕变成持久的新鲜,这是莱昂内尔·特里林对卡明斯诗歌在语言运用上的称赞,其实同样可以适用于新月派里最好的那些诗。无论卡明斯还是新月派,他们在各自国度的现代诗歌发展史上,似乎都是早早被掀过的一页,但至少还有很多普通的诗歌读者依旧记得他们。

卡明斯1952年入驻哈佛诺顿讲座的时候,已经五十八岁,几乎已达致在世荣誉的顶峰,但他一如赤子,并不想为人师表,他把这六场演讲称作“非演讲”,以此表示他无意在这里传道授业,谈诗论艺,他要做的是谈论自己,进而去面对那个古老的问题:“我是谁?”或者进一步而言,作为写作者存在的那个被称作卡明斯的“我”,究竟是谁?因此,卡明斯的诺顿演讲和我们之前所看到的诸如卡尔维诺、博尔赫斯、埃科、帕慕克等作家的诺顿演讲截然不同,或许会令很多热衷诗学的读者失望。在第一次演讲中,他援引里尔克的话为自己的我行我素辩护:“艺术作品都是源自无尽的孤寂,没有什么比批评更难望其边际。唯有爱能够理解它、把握它,并不带偏见地认识它。”

他相信爱既是诸种神秘中最神秘的,也是打开所有奥秘的钥匙,但他并不要写爱的论文,他只想尽可能诚实地回顾和原封不动地呈现爱所给予他的,以及他所深爱的,人和诗。从他的父母亲人到良师益友,从自己的诗到他人的诗,从华兹华斯、莎士比亚、但丁、中世纪民谣,直至他心目中的两个伟人,济慈和雪莱。

他的讲述其实并没有涉及全部生活,只是从童年开始,至青春期结束,或者可以说,那个作为写作者存在的被称作卡明斯的“我”,在其青春期结束时已经确立,定型,无论他日后的生命多么漫长,他已然恍若置身于萨福诗中那个“不死的阿弗洛狄忒”身边,成就一个“明了爱之神圣与幻想之真”的永恒少年。

在这系列演讲的末尾,他说:“我是这样一个人,他骄傲又谦卑地坚称爱是众秘之秘,他不仅在时刻吸收生长,同时也在不断奉献和给予,一个不朽的复杂生命——他既非没有心肝和灵魂、禽兽不如的极端掠食者,也非那种没有悟性,只懂得认知、信仰和思考的机器人,而是一个自然地、奇迹般完整的人——一个无边无际的个体;他唯一的幸福是超越自我,他每一丝的创痛只为了生长。”

这样的一种人生,这样的一条诗歌之路,乃至我们面对的这样一次阅读,看起来都更像是一场冒险,然而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我们当中很多人是具有些微英雄感的,几乎没人会拒绝一场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