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僭主狄奥尼修斯(第2/2页)

由于戴弗斯受前世罗马的影响,本来准备取消分队,改为百人队,但斐利修斯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认为分队在混战和山岭站中颇占优势,因为其更加机动灵活,而且有了四个分队的支持,连队的独立作战得能力也大大加强。戴弗斯反复斟酌后,最终同意了斐利修斯的意见。自此,分队作为戴弗斯统辖下城邦中的独特军制被确立下来,而分队长作为军官中最低的一级,起着军团中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后被士兵们尊称为“兵头”。到后来,戴弗斯手下的不少将领都曾以担任过分队长而骄傲,以至于戴弗斯曾下军令规定:只有担任过分队长两年,才有资格晋升上一级军团职位,这使得分队长的职位更加耀眼,当然这是后话。

一个分队下辖五个小队,每小队十人,最高职务小队长(后又改称为“军士长”,由老兵担任)。此外,军团中还设有骑兵队,工程营,医护营,辎重营……等,其军团实际人数可能会高达八千,当然现在这些只是设想。

由于阿门多拉腊城邦作战人数只有约3500人,戴弗斯将其编为四个大队。

第一大队的士兵全部来自戴弗斯所率领的雇佣兵,其大队长的人选让戴弗斯和斐利修斯有点头疼,从能力和威望上,安东尼奥斯与卡普斯不相上下,后来考虑到安东尼奥斯正担任城邦监察官,这是城邦公职中的仅次于执政官和城市行政长官的第三号人物,为了平衡起见,戴弗斯在同两人谈过话后,决定由卡普斯担任第一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