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零三章 异界(九十七)(第2/4页)

老板的眼中闪过一丝诧异的神色,他早就看出庞小南的武功修为不弱,但是能够一眼看穿自己的武道水平,那不是一般的功力,很快,老板恢复了平静的神色,缓缓的吐了一口烟,“看来我看的不错,你确实不是一般人。没错,我是武道初阶的修为。”

老板举起啤酒瓶,咕噜咕噜的灌了一口啤酒,然后把酒瓶放在了桌上,说:“不说了,那都是以前的事了,我之所以进监狱,也是因为我这一身武功,俗话说技不压身,可是有时候,恃才傲物是会坏事的。”

“嗯,我赞同。”庞小南喝了一口凉茶,直直的看着一脸沧桑的老板,等着他继续往下说。

“年轻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可是这个女孩已经有了未婚夫,她的这个未婚夫,是家里给她安排的,是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她不同意,就从家里逃了出来,可是她那个未婚夫对她穷追不舍,有一天直接堵到了她住的地方,而且冲进了她的家里欲行不轨……”老板的脸上很平静,似乎在诉说别人的故事。

“于是你及时赶到……”庞小南帮着老板在回忆。

“她在得知未婚夫来堵她的时候就给我打了电话,我拼命的赶了过去,可是我还是迟到了一步,她已经被未婚夫……”说到这里,老板的脸上终于起了点波澜,是个男人都会起波澜,自己爱的女人被别人夺了贞操。

老板拿起酒瓶有喝了一大口酒,“我看着那个禽兽,心里气到不行,于是我就冲上去三下五除二,打的那个畜生生活不能自理。后来,那个纨绔子弟的家里告倒了我,我就被判了二十年,二十年啊,我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就在监狱里度过了。”

“太不公平了,那个纨绔子弟没被判刑吗?他可是犯罪在先!”庞小南忿忿不平道。

“哼,人家有权有势,况且你说是犯罪,可人家说是婚前正当行为,你拿他有什么办法?”老板的脸上充满了苦涩。

“你是说,女孩和他的家人妥协了?这也太……”庞小南猜想到了结局,在这个社会,这种事情很正常。

“我不怪她,一个弱女子,当然要懂得自保,这就是生活,不能反抗就只能逆来顺受,或者你想开一点,当作是享受。”老板的脸上又恢复了平静,经历的太多,一切都看得很淡了。

“这就是你说的,有时候有一技傍身,还是个祸害咯。”庞小南也平静了下来,毕竟这是别人的故事。

“没错,要是我不会武功,我就不可能把人打残,那么案件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最多是个民事纠纷,也许赔钱就能了事。”老板淡淡的吸着烟,眼睛里没有任何悔恨。

庞小南感同身受,虽然自己运气好,一来这个世界就搭上了权贵,如果没有后台,光凭一身武功,到头来只有被打压的份,被打压还是好的,只怕性命都难保,现在他的敌人还在虎视眈眈的等着要他的命,想到这里,庞小南就头痛。

“出狱之后,我想找个工作,但是没有人要我,因为我有案底,但是我又不想再去做武师和保镖之类的,只要和功夫沾边,我想迟早还是会因此出事,于是我想来想去,要自食其力,只有开个饭馆了,好歹能让自己不饿着。”老板抬手喝了一口啤酒,那啤酒花顺着他的嘴角漫了出来,他也毫不在意。

“那你的手艺,一直是这么好吗?”庞小南不能理解一个武功高手,也能做到这么强的厨艺,因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面面俱到。

“当你为了生存的时候,你是可以激发自己的潜力的。当时我为了饭馆的生意要好,就刻苦的钻研厨艺,你也是练武之人,你应该知道,我们一旦认真起来,没有做不好的事情,况且,我已经把武艺丢到了一遍,我的眼里只有厨艺,你想想,我这么用功,难道不应该把厨艺练好吗?我没有想到的是,我在厨艺方面的天赋,竟然比我在武艺方面更加的优秀……”老板有些自嘲,他无奈的摇了摇头,吸了一口烟。

“其实有很大的可能,是你的武艺,精进了你的厨艺。”庞小南也爱做菜,他知道武功越好,刀功也会有所补益。

“你说的没错,”老板点了点头,“不然你以为我一个人经营一个生意这么好的店铺,没有一点武功没有一点体力,你认为你坚持的下来吗?”

“哎,既然你自己能够坚持,那你为什么非要找人做徒弟呢?”庞小南只想摆脱老板每次他来就提收徒这个事,于是苦口婆心的劝说。

老板白了他一眼,喝了一口闷酒,“一个人还是寂寞啊,我这一身的厨艺,也得找个继承人吧?你到了我这里,你我就是有缘。还有,你所谓的其他事情,是不是跟打打杀杀有关?”

“呃,算是吧。”庞小南受雇于黑曼巴,可不就是打打杀杀的工作吗。

“我劝你啊,及早收手,打打杀杀不是长久之计,你看我的下场就知道,”老板像个长辈一样的看着庞小南,眼中充满了关怀,“但是我知道你心志坚定,所以我只能尽量劝你离开那残酷的世界,至于你愿不愿意,还是得看你自己了。”

“谢谢你的教诲,我会考虑的。”庞小南满足的走出了无名小店,他知道了老板的名字叫嫪毐波。

庞小南慢慢悠悠的走到了停车的地方,正要开门上车,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他蓦然回头,发现一个身着紧身暗红色汗衫,蓝色牛仔裤的,蓝色牛仔外套的30岁左右的男人,正站在离他5米远处朝他摆着一个笑脸。

庞小南之所以注意到这个男人的外套,是因为现在虽然已经是秋天,但是气温还很高,大家都穿着短袖,唯独这个男人,还套着一件牛仔衣,是典型的要风度不要温度。

牛仔衣男人开口了:“你是庞小南吧?”

庞小南点了点头,回答道:“我是,你是谁,找我有事吗?”

牛仔男人走近了几步,笑着说:“我是来拿你命的人,我们换个地方吧,这里人多眼杂,又有摄像头,真要是交起手来,你我都会有麻烦的。”

庞小南这才警醒过来,这肯定是南宫吉姆请来的杀手,难怪大热天穿着一件牛仔外套,原来是为了遮挡里面的枪械,庞小南隐隐约约看到了牛仔外套包裹的有些鼓起的地方,那有点像是一把手枪。

“这是个高手。”庞小南第一时间判断眼前的这个男人实力不弱,因为他既然提出换个地方决斗,就不是那种喜欢搞偷袭的人,不搞偷袭的人一般对自己的实力都有相当的把握,而从他的谈吐来看,也是那种从容不迫,实力高超的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