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只会爱你(第2/3页)

盛怀扬用力握住她的手,千言万语都载在那深沉的眸色里。

许是错觉,夏时初竟在他眼里看见了盈盈浮动的水光。

静默半晌后,谭丫丫率先发声,“受不了啦,咱们走吧,让他俩在这儿含情脉脉。”

沈梦蝶也霍地站起来,“走走,我也回家找老罗对望去。”

夏时初移开视角,并未难为情,而是搡了一下盛怀扬,“去结账。”

“我来。”沈书周起身。

“那轮到你。”沈梦蝶摁住他,“让情场得意的人买,你嘛……”

她故意拖长音,睨了一眼林筱,“等你得意时再买。”

“那估计得我买。”林筱不客气地接过话,朝沈书周眨眨眼,“我更得意。”

毫不掩饰地调-笑,让沈书周耳根微微烫起。

其余三人互看一眼,心照不宣地笑了。

林大小姐,怕是不久就能得意了。

**

谭丫丫和沈书周都找了代驾。

夏时初没喝酒,自然做车夫。

坐到驾驶座后,她调好位置,拉过安全带扣上,正想启动车,一偏头发现盛怀扬正一瞬不瞬地盯着她。

停车场光色黯淡,昏黄地路灯从前挡玻璃透进来。他眉眼深邃,瞳如墨色,五官轮廓很深,平日神色总带着一份矜敛的沉稳,此刻眼眸里却是翻涌欲出的情绪。

他极少有这样的时刻,夏时初心里一颤,“怎么……”

话音未全,混杂着木质香和酒味的气息霍地逼近,盛怀扬扣住她下巴,深深吻了下来。

他吻过她很多次,这一次却全然不同。

熟悉的气息贴附上来,裹挟着的却是陌生的、让她心慌的感觉。

她睁着眼,想看清他的状况,却发现他双眼紧阖,细长浓密的睫毛微微打颤。

这状况太反常。

夏时初抓住他的手臂,想拉开他,却被他一手扣住后颈直接扣得更紧。不仅如此,他这边将她扣近,那边还倾身压上来,仿佛要将她吞吃入腹,嵌入他身体里。

吻到最后,夏时初已然升起缺氧的眩晕感,窒息的恐慌让她用力拍了他的背,被他搅着舌,含糊地呜咽。

好在盛怀扬尚存一丝理智,在她晕过去前,放开了她。

夏时初刚呼吸到新鲜空气,人就被他扶着头捞了回去,重重地撞进他怀里。

缺氧导致的晕眩让她人轻飘飘的,失了力气地任由他禁锢一般抱紧,贴着他的胸口喘-息。

车内静得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还有她耳下,砰砰乱撞的他的心跳。

不知过了多久,夏时初模糊的神思渐渐归位。

她从他怀里挣出来,仰头,对上他敛眼看下来的目光,漆黑,沉默。

“你怎么了?”夏时初抬手摸他微微泛红的脸,紧张地问,“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他拉下她的手,紧紧攥住,薄唇轻启,“去酒店。”

声音暗-哑得几近无声。

夏时初心里一磕,“不回家吗?”

“酒店。”他又重复了一遍。

夏时初盯着他的眼睛几秒,没再多问,转身启动车,朝最近的酒店开。

下车,办入住,进电梯、上楼。

盛怀扬眼神清明,看不出任何异状。但是,她已隐约感知到他的反常,也大抵明白了为什么不回去。

房间里没有通电,屋内黑漆漆的,只有屋外投来的依稀灯火,看不真切东西。

夏时初掠过他的肩膀,望着被纱窗轻掩的霓虹,星星点点,斑驳地印在玻璃上,目眩迷离。

她凝着他的黑眸,倏然想起了《江海共余生》

你贯穿我的山河,似暮色沉溺,似黯然星火

山河远阔,人间烟火。

无一是你,无一不是你。

**

“要洗澡吗?”盛怀扬半搂着她,贴着她耳边问。

夏时初摇头,一头栗色的长发垂下来,“等一下。”

她趁着匀过来一点力气,在他怀里转了个身,借着窗外投来的微光,盯着他漆黑的眼睛,“盛怀扬,你不打算告诉我怎么了吗?”

起初,在酒吧,他情绪不对,她以为是在吃沈书周的干醋;可渐渐发现猜错了,尤其在车上,他近乎凶狠地吻她,还有刚才那场将她逼得发抖的暴风雨,绝对不是因为醋意。

盛怀扬垂下眸来,睫毛很长,鼻梁很高,嘴唇抿成一条线,良久的沉默后,才缓道,“夏时初,我很后怕。”

她愣了一下,慢慢明白了。

“因为丫丫她们说那些话?”她柔声问。

谭丫丫她们那番话带来的杀-伤力,比她想象的还要厉害。

难得地,他没有丝毫迟疑和遮掩地点头。

“初宝。”他抚上她白皙的脸庞,手指微微打颤,嘴巴嗫喏了两下,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夏时初心口一紧,替他说了,“你是不是觉得,如果不是因为奶奶,你就不会回来,我们会彼此错过。我会谈恋爱了,爱上别的男人,结婚,生……”

“不许说。”他猛地攥住她的下巴,狠狠地亲上去,带着颤音,“不要说。”

他不敢想,从前就不敢想,如今拥着她,抱着她,亲着她,再次感受她的美好更不敢想。

她为别人笑,为别人哭,有人牵她的手,抱她……那些念头,光是想就会逼疯他。

那种蚀骨的痛曾将他吞噬得在无数夜里只能靠药物让自己安睡。

夏时初安抚地拍摸他的背,单手捧着他的脸,毫不避讳地展露自己的内心,“其实,我跟你一样后怕,怕你会喜欢上别人,会牵别的女孩儿,会爱……”

“不会。”他贴上她的唇,颤声说,“不会有任何人。我爱你,只爱过你,只会爱你。”

他带着她的手摸到身上一块不同于他处的皮肤,有微微的凸起,像是一条浅浅的疤痕。

但好像又不是。

夏时初愣住,挣开他,问:“什么?”

“First。”他呢喃。

她给他的字,纹进他的皮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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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的深冬,整个纽约被暴雪笼罩。

唐人街窄小的刺青店内,暗红的灯光为这如灾难片一般的天气染出丝丝靡靡。

“老弟,这里的皮肤很薄,血管多,纹在这里会很痛,你要不要改个地方,要不还是弄腰上?”

“就这里。”眉目俊逸的男人微垂着头,漆黑的眸子清冷凉沉。

“行吧,那我给你多敷点麻药。”

“不用,直接纹。”

一头黄发的刺青师傅咂舌,“不是,这个地方真的会很痛。”

“开始吧。”

“好吧,那你等下熬不住告诉我,我就停下。”师傅戴上薄薄的手套,视线落在男子带来的图案上。

那是一张照片,拍的是一张写着英文的便签条,手写体,字迹颇为娟秀,像是女孩子的笔记,纸上还画了一只简笔小兔子,兔子画得很大,笑眯眯地,机灵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