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杀劫/明妮(第2/2页)

警务处长随后又提出警队应具有“最高优先权”的意见。

这马上让双方矛盾加剧!

加上“明妮”的死、警关冲突更加强烈!

而“最高优先权”并不是指警队要沾染其他部门的权利,只是申明警队要在八大纪律部队当中,具有最优先的执法权。

警队不可能插手其他部门的职责,因为这是政体问题,港督不可能答应。

但最优先的执法权又不一样。

这只是说明警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需要其余纪律部队配合时,海关、廉署、消防署、惩戒署等纪律部队都该优先配合警队而已。

仅这一条就是降纬打击。

不仅打击海关的野心。

也能对其他纪律部队产生影响。

你想想看警队都有优先执法权了,到时海关还怎么和警队抢案子?警队说要办谁!你就要办谁!

你想自己单干?不好意思,警队不允许!你只能当小弟!

当然,警队忙不过来漏点小案子给你,那也不是不行,不过你就得感恩戴德,多谢大佬了。

而这条法例对其他纪律部队的影响较小。

因为警队本就无法廉署的案子。

惩戒署、消防署、入境署等本身便要配合警队。

因此,其他部队反应都不是很强烈。

惩戒署、消防署等还和警队站在一边。

搞的港督都头痛。

海关则是强烈抨击!

廉署也有些犹豫。

毕竟,按照庄世楷的想法“最高优先权”成立后,影响最大的是海关,其次廉署也有些小影响。

比如警队遭遇廉署调查的高级警官,假如正在办理案子,廉署不得进行传唤。

这条又给警队争取到一点生存空间……

也不会有过份的政治影响。

……

一个月后的某天。

周一,早上。

总署。

警队安全例会结束。

庄世楷一身白色制服,拿着一个文件夹走出会议室。

葛白站在旁边,扭头朝庄世楷讲道:“庄Sir,到我办公室聊聊。”

“是,长官。”庄世楷笑着应道。

五分钟后,警队高层散去,两人坐在处长办公室的沙发上。

一名年轻的洋妞端来两杯咖啡,轻轻放在两人面前,随后合拢玻璃门退出办公室。

葛白处长拾起咖啡杯,轻轻抿下一口咖啡,笑着说道:“总督府讨论的结果出来了。”

“出来了?”庄世楷眼前一亮。

全港最高层的一次长期激辩,终于在一个月后得出答案。

而且看葛白的表情,好像警队占到便宜了。

也对,警队作为最大纪律部队,有惩戒署、消防署等部门支持,面对海关署肯定会占到便宜。

毕竟,海关论武力只能算纪律部队第三。

警队好兄弟惩戒署排第二。

“对!海关那里有线报……”葛白处长缓缓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