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大事件(第2/2页)

陈一元拿一顿“汉堡包”就能当作奖励,奖励即将拼命的兄弟们……

可见他们对美好生活之向往。

而陈一元连五个汉堡都舍不得买,只买四个,剩下一个?他刚刚已经吃过泡面了。

而且陈一元是个很聪明人,并没有畏惧演习中展现出的实力,或者是贫穷与追求,令他们没有害怕或止步的资本。

光是偷渡来港岛的钱,就已经耗费他们全部身家,他们又怎么可能临阵退缩?就因为一场演习?

不管演习多强多威,看看就好了。根本不能影响他们。

何况,陈一元的想法根本没错,正常情况一场抢劫只会由辖区重案组处理,顶多对上一个有名气的重案督察,并不会引来警方的精锐力量,更不可能有庄爷亲自出马,或者被警队抽调力量围剿。

除非这场抢劫行动一开始就被赋予政治色彩,背后有一只黑手对它推波助澜,想要借他们达成其他目的。

这样一来案件性质就会上升,抓捕罪犯的民意也会起来,届时事关警队形象……

那么港岛警务处就一定会抽调精锐力量!

陈一元还想着赚钱回家做生意,当老板。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已经落入棋盘,正在被一只可怕而邪恶、邪恶而帅气的幕后黑手肆意揉捏,成为一颗任人操控的棋子。

八十年代。

二代省港旗兵。

首发阵容出动!

……

“哒哒哒!”

“大哥!”

“警察到了!”

时间回到一周后。

金铺门口。

总署的冲锋队警笛响起,冲锋队督察“张志恒”拉开车门,穿戴着头盔,背心,率队冲向金铺门口。

冲锋队为总署设立的巡逻队,每辆车一组,每组配备五人,专门在固定区域巡逻。

另外,三辆车为一支小队,每支小队采取三班倒制度,二十小时执勤。也就是说每队只会有“一辆车”在街上开,而每辆车里,则有一名组长、一名车长、一名便衣、一名巡逻警员、以及一名通讯警员。

张志恒作为督察警官,既是一支小队的小队长,也是“白班车”,编号“NST71”的车辆组长。

“NST71”车便负责九龙区域的巡逻。

张志恒在收到总台传来旺角发生的金铺劫案后,恰好巡逻至附近,旋即开着警车,鸣警笛,三分钟内赶到案发现场。

“上!上!上!”只见张志恒戴着钢盔,手持冲锋枪,穿戴着整齐的防弹背心,表情悍勇,快步冲向金铺。

冲锋车的车长既“司机”,则是按照条例留在车上待命,其余的便衣、军装、通讯警员全部戴着钢盔、背心、手持枪械跟随长官冲锋。

“哒哒哒!”两名靠近金铺门口的劫匪,当即察觉到动静,迅速回头举起AK步枪,哒哒哒,抖动着枪口,朝着门口射出一梭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