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4章 首次引用“最高优先权”!(第2/2页)

这是八十年代庄爷替警队挣下的一大资产,ICAC、海关、惩戒署等部门心里都清楚,有什么案子?让给警队先吧!

因此,这条警例几乎是八大部队公开的条款,亨利就算是接任者,一样熟知警例中有这一项。不过自“修例风波”得胜,警队还是首次引用这项条款办案!而且是行动副处长亲自引用!

立即就取得一锤定音的效果!

而规矩,要看怎么用,是谁用。

用得好不只能杀人,也能救人。这条天生用来杀人的条款,最后却变成保护人的盾牌,只能说条例用的好,花活玩的嗨。

“如果亨利Sir不想让的话……那不好意思,警队只能以抗拒执法的名义将各位拘捕了。”

“另外,警队会对逃跑的罪犯开枪。”庄世楷眼睛一眯,杀气腾腾地说道:“到时流弹伤到谁可就不好说了!”

“你要知道,我的枪法可不是很准。”庄世楷眨眨眼睛,拍拍枪袋:“一定打在你想中的地方。”

“我兄弟的枪法也不好。”他再再抬起手环顾背后,指向身后的几十把警枪。

“亨利Sir。”财政司长上前低声劝阻道。

海关那边。

庄Sir刚刚排兵布阵,点好人马出去救火。

蔡元琪便派出一个小组的人手,前去联系海关方面,希望能把走私烟贩“拜伦”带回来细细审查。

“蔡Sir,海关负责走私烟案件的高级监督拒绝令警队提审。”袁浩云穿着夹克,刚刚赶回警署,神色有些匆忙。

蔡元琪沉着脸道:“拜伦绝对有问题!”

现在海关华人和警队华人也走得很近。

他是从一个海关华人手上收到有关“拜伦”的风,却没想到海关鬼佬不放人!海关的高级监督相等于是警队警司级了。

蔡元琪狞起嘴道:“庄Sir带人去找ICAC抢人是《警例》一百四十条零一点二,那我找海关抢人,是不是也可以用零一点二的条例?”

“我现在怀疑拜伦和警队一起贪污案有关!马上派人去海关把拜伦给抢回来!听见没!”

“Yes,Sir!”袁浩云呼吸沉重,语气坚定的大声喊道。

随后,他又张张嘴,问道:“警队边个贪污啊?”

蔡元琪指了指自己,想想觉得不合适,又指了指袁浩云:“你!行了吧?”

“不合适啊!蔡Sir!名声不好听啊……”袁浩云当即叫道:“我负责一线行动,那就让李沧东背锅吧!”

“Goodbye,Sir。”袁浩云马上转身离开,脚步非常匆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