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新员工

“我没事!我没事!”韩导忽然抬高手臂,阻止其他人给他拍背。

他摆摆手:“没事了,都坐回去吃饭吧。”

说完他就站起来,用大汤勺又给自己捞了一个狮子头。

估计是觉得自己捞太多不好,这才放弃了一网打尽的想法。

狮子头的肉很嫩,韩导从没有吃过这么嫩的肉,他原本以为狮子肉吃起来就跟普通的肉圆子差不多,肉嫩但有嚼劲,可要说有多美味,在韩导看来还不如肥瘦相间的红烧肉香。

但这一次的狮子头颠覆了他对这类菜色的看法。

内部的肉被紧锁在里面,只有戳破时肉汁才会流出来,带着一点不多的脂肪,和嫩滑的肉一起入口,韩导一口接着一口,吃的时候还会眯起眼睛。

其他人还在吃凉菜的时候,他已经独自一人干掉了两个狮子头,又把筷子伸向了醋溜鱼。

醋溜鱼不是糖醋鱼,酱汁里除了醋和酱油外什么都不加,一点羹石水和醋还有酱油,再微微勾芡,酱汁看上去十分清淡,微微透明。

醋溜鱼选的是新鲜草鱼,刺多却肉嫩,出锅后的醋溜鱼上也不撒葱丝,而是姜末。

韩导原本以为这是糖醋鱼,刚夹了一块鱼肉蘸了蘸酱汁放进嘴里,就被这鲜美的味道惊住了。

有甜味,但不是糖的甜,而是鱼肉本身的鲜甜,微微的醋酸将这股甜味激发的更加明显。

鲜字,左鱼右羊,可在韩导看来,鱼肉腥,羊肉骚,跟鲜这个字的意思根本不搭调。

他把嘴里的鱼肉咽下去,再把小刺吐出来。

这样的美味估计有很多不会吐刺的人无福消受了。

“小明,你这鱼是怎么做的?”韩导实在憋不住问题,端着酒杯走到明谦面前问道。

明谦刚给幽君盛了一个狮子头,转头就看见了韩导那双充满了求知欲的眼睛。

“你说鱼?”明谦,“这个主要是依依买的鱼好,醋溜鱼吃的就是鱼本身的鲜味。”

“鱼好不好吃,也要看它们吃的是什么,被养在哪儿。”

韩导赞叹道:“说实话,要不是你开着店,我肯定请你回去当我的私人厨师了,倾家荡产都得请!”

“你的手艺比那些大厨好得多。”

明谦笑了笑,端起杯子敬了韩导一杯:“夸我就夸我,别拉踩大厨们了,我是开了外挂的,跟他们不一样。”

韩导拍拍明谦的肩膀:“你啊,就是谦虚,太谦虚了。”

明谦还是笑,然后把杯里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早就料到中午肯定要喝酒的明谦一早就让晚晚去超市买桶装葡萄酒。

并且点明了要买最便宜的那种。

果然,廉价葡萄酒永远是最好喝的,香香甜甜没有酒味,比葡萄味的饮料更好喝。

回到自己那一桌的韩导发现刚刚还没人盛的狮子头现在一个都不剩了,就连醋溜鱼也仅剩一个可怜兮兮的鱼头,正翻着白眼死不瞑目的看着他。

可是一整桌菜,韩导也分不清哪些菜是明谦做的,于是他只能一道道的尝试。

依依炒的菜当然也好吃,如果没有吃过明谦做的,韩导可以发誓依依但凡对他有点意思,他绝对追求依依,哪怕是他入赘都行,以后家产都归依依,他打工挣钱,只要回家有口饭吃就满足了。

可吃过明谦做的菜之后,韩导才知道什么叫人间绝味。

只可惜明谦竟然只做了几道。

“韩导,这鱼真好吃。”何琴吃得连连点头,她刚刚厚着脸皮把鱼肚子上那一大块肉都夹了,吃过一口之后马上开始细嚼慢咽,比大家闺秀还要大家闺秀,实在舍不得咽下去。

她本来就爱吃鱼,出去吃饭可以只吃鱼不吃别的。

韩导:“……好吃你就多吃点。”

这群人都不知道要给导演留点吗?!他这个导演还有没有点特殊地位了!

刚刚就应该趁他们还没发现,迅速把那盘鱼和狮子头占为己有。

饭桌如战场,决不能给敌人抢先下手的机会。

“你们怎么都不喝酒啊?”韩导面带微笑地说,“我记得郑旭好像说过自己喝酒挺厉害的。”

“还有董涵。”

被点到名的两个男嘉宾互看一眼。

是为了讨好韩导硬着头皮喝,还是找个借口埋头吃饭?

如果换做平时,哪怕要喝得躺倒,为了不得罪导演,他们闭着眼睛也得灌。

在娱乐圈混,宁愿得罪同行也不要得罪导演,哪怕你人缘再差,只要有导演欣赏你,愿意跟你合作,提携你一把,哪怕凉了也未必没有翻红的机会。

尤其是演员,观众可能会因为你曝出的某个丑闻厌恶你,但只要这个丑闻没到行业封杀的程度,观众就有可能因为一个角色重新爱上你。

而且演员是有黄金年龄的,可导演没有。

相反,导演三四十岁了都还可以被赞一声青年才俊。

五六十岁还能因为成熟稳重,见惯了大风大浪而更受青睐。

可是今天……

董涵把嘴里的狮子头咽下去,含糊地说:“韩导,我今天有点感冒,下午还要赶飞机,明天还有通告,实在不能喝。”

郑旭也偏过头,小心翼翼地说:“我的营养师也说最近这段时间我最好不要喝酒。”

韩导:“……那就算了。”

哎,他也不是想逼着他们喝酒,就是希望他们转移一下注意力,不要总是埋头苦吃。

搞的就像他们的经纪公司在虐待他们一样。

工作人员坐的那一桌就完全没有这种情况,他们才是真正的埋头苦吃。

“卧槽,谁把最后一块东坡肉抢了?!”

“你们刚刚不还说看起来又肥又腻,根本不可能吃吗?!”

“骗子,一群骗子!”

明谦给幽君夹了一块东坡肉,以前他自己也在外面吃过,原本以为会跟书里写的一样,肥而不腻,入口满是肉香,结果去吃了之后只有一个感想——腻!

肥得要人命,跟小块的红烧肉完全是两码事。

虽然可能是明谦去吃的那家餐厅不对,但从那以后明谦就再也没在任何店点过东坡肉了,那肥肉的油腻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心理阴影。

所以厨神指导他做这道菜的时候,他心里还有一点点抗拒。

结果做完试吃,他就真香了。

这道菜很耗费时间和功夫,小火慢慢熬,熬到汤汁收完,肉皮晶莹剔透,用勺子轻轻一碰就像果冻一样晃起来的程度就算好了。

无论是肥肉还是瘦肉,都已经被炖煮到了入口即化的程度,肥肉只有糯,瘦肉略带一些嚼劲,绝不会用筷子一夹,皮和肥肉瘦肉立马分家。

明谦看向幽君:“你试试。”

幽君拿起筷子,夹起了一小块肉。

明谦喜欢看幽君用餐,幽君无论做什么都不急不缓,举手投足间优雅又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