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梅素素的创作之路还是比较顺畅的, 虽然前期投稿的时候也碰壁了三家,她写的内容之前从未有人写过,这里毕竟是古代, 印刷一本书昂贵,哪怕是请学子抄写便宜点, 但也需要钱。所以前三家书店看过之后就犹豫拒绝了,还说梅素素遣词造句太过通俗。

其实梅素素已经尽量用古代文雅字词了,但没办法,她毕竟是土生土长的现代人, 受现代那些文学作品影响比较深, 很难做到和古人一样的文学水平。

第四家书肆她本来不抱有什么希望了,这是坊市上比较出名的一家大书肆, 她之前选的都是中规中矩的小书肆, 没想到这家却点头了, 不过好像不是因为她的内容, 而是她的字。这个还多亏了狗王爷, 梅素素在现代曾经学过毛笔字, 有些底子在,后来被狗王爷压着练, 狗王爷性子较真, 哪里写的不好会逼着她重复写,还用最好的笔墨纸砚,哪怕梅素素偶尔想胡乱交差,但看着这么好的笔墨还有这么好的纸, 她也舍不得了。

练了大半年, 有时候一练就是练一天,还是名师辅导, 一对一教程,哪怕是烂泥也扶上墙了,更何况梅素素也不是烂泥,除了有时候故意写成鸡爪样气死狗王爷。她现在的字不说多出色,但在外面唬人还是不错的。

古代书籍稀缺珍贵,寻常人很难买得起,更别说什么大家的手稿了,所以普通书生中将字写的很漂亮的并不多,不是他们不刻苦,而是他们没有机会接触那些漂亮的字,最多只是将字写的工整干净。

书肆老板看了两眼梅素素的稿子,觉得挺有意思的便收下了,想着若是卖的不好也可以将她这手稿拿出去卖给那些穷学子,一张一文钱,那些穷学子有时候连饭都不吃也要买书,不怕卖不出去。

于是,梅素素得到了第一笔稿费二十文钱。这些都不够付那些纸钱。

不过梅素素还是挺开心的,回家继续创作,第一个月书肆老板让人抄了十份,卖出去五份,老板觉得还不错,那些初写话本子的书生,差不多也是这成绩,所以第二个月让人抄了二十份,这次卖出去了十四本……可能老板看出了梅素素的潜力,下下个月又开始渐渐增加了一些,但也不敢抄写太多,怕她一个新人后面跟不上。

直到四个月后,梅素素那本武侠小说才真正有了起色,每天都能卖出四五份。古代虽然不像现代这样网络发达,有各种各样的网络文学网站和榜单,但文学素来是共通的,书肆里的书籍分类摆放,四书五经、诗词歌赋、算术、策论……和话本子都是分开放的。话本子在古代地位不高,一般都是放置在角落里,但也有区别,最上面和最底下一般都是不太受欢迎的,因为这两个位置不容易看到,摆放在中间偏上、让人一眼看到的话本是卖的最好的,也就是所谓的畅销书。清澜书肆,也就是梅素素如今合作的那个书肆,名下有不少专门写话本子的书生,竞争相当激烈,而梅素素那本武侠小说愣是从最底下挤到最上面,然后一路杀到中间位置。这时候,梅素素的书才真正有了曝光度,甚至可以说一下子就火爆了。

看多了身份低微的男子偶然救了富家千金,看多了穷书生高中后如何三妻四妾过上神仙眷女的日子,还有那些家长里短、恶婆婆被孝顺媳妇感动的故事……这时候突然出现一本讲述穷书生为了报仇不得不闯荡江湖的书。

无字天书、恶魔岛、明月神功……

一路伴随着刺激惊险,主角萧辰每次都与死亡擦肩而过,他遇到过好人,有给他馒头的船夫,有为他治病的瞎眼神医,有教他武功的鹤发童颜师傅,还有爱慕他的那些传奇女子。同样,他也遇到过坏人,喂他毒药的逍遥派护法,想要将他练成傀儡的天山门老祖宗,更是还有背叛他的徒弟……

宏大的世界观,紧凑激动的情节,故事一个连着一个,让人应接不暇。

不说男子爱看,就连那些闺中女子都喜欢看。

梅素素甚至还收到一些读者的书信,其中一半都是女子送来的,问萧辰到底喜欢谁,是喜欢叶蓁蓁还是月芙蓉?亦或是蓝魅儿?甚至还有给梅素素写情书的,里面大胆程度,一点不比现代女性含蓄多少,光是这么一读,就能感受到那都快溢出来的爱慕之意。

也因此,这本武侠小说购买数量持续上涨,甚至还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后面去交稿时,老板催促她赶紧写,想要直接将书印刷出来卖。

梅素素当初因为怕没人看,所以只写了二十章就去投稿了,换做别人的话本子都已经写完了,就她的才开了个头。后来成绩也不是多好,所以她都是每个月送去二十章,以至于别人都是卖成本成册的话本子,就她卖的是一份一份的章节。

不过,梅素素的书虽然火了,但谩骂也紧跟着而来,有人喜欢,便有人嗤之以鼻,还有人抨击她妖言惑众。

什么轻功?什么飞雪神剑?

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甚至这种谩骂越来越严重,以至于发展到最后,书肆里几个比较出名的话本子先生联合起来抵制她,还给她打上“妖言惑众”的名号。几个话本子先生都有一群固定的忠实读者,他们的影响力是不可小觑的。

这下,书肆也有些犹豫了。梅素素这书写的再好,也不可能跟其他几个人加起来比,要是这些人都走了,对书店来说就是一笔巨大的损失。

而且一个“妖言惑众”的帽子扣下来,谁能承受得起这个代价?上一个被骂“妖言惑众”的,还是前朝那个妖妃,利用巫蛊之术害了整个王朝。

梅素素又不是傻白甜,自然知道自己是招人眼红了。

九月初一,梅素素带着林冬去了书肆。前几次她都是让林冬来送稿的,她并不大想出门,当初买下林冬兄弟俩也就是为了给她跑腿。这次没办法,她亲自过来了。

甚至心里想着,若是实在不成便不写了,省的惹了一身腥,又不是就缺这几个钱。

梅素素带着林冬进了书肆,她做男子装扮,这时候天气渐渐凉了起来,她今天穿了件玉色圆领绸缎长袍,外罩一件桃粉色薄衫,她容貌本来就出色,哪怕出门时故意化了妆遮掩几分,但与常人比起来,还是过分俊秀的。那艳丽的桃粉色罩衫,衬得她皮肤白皙如玉,一头乌黑长发用玉冠束住,眉眼如画。男子装扮让梅素素少了几分妖艳,多了几分说不出的风流。她个子虽然不高,但之前那是和狗王爷相比,在女子中其实算是比较高挑的,身材匀称窈窕,穿着宽大的男子长袍,显得人修长清朗。

梅素素进了书肆后往卖话本子的地方转了一圈,半天没找到自己的书后脸色就有些不大好看了。书架旁边还有两个年龄女子在徘徊,脸上戴着薄纱丝巾遮住面庞,身后跟着丫鬟,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小姐,看到梅素素,两人都一愣,随即脸红移开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