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3/5页)

“有道理,丁厂长可是个勤劳全心全意为厂子的实在人。”有老一辈的师傅感概道。

丁舜还想谦虚两句,抬头就看到余思雅跟楚玉涛站在门口,笑眯眯地看着他。

他觉得有点囧,下意识地抬起手挠了挠脸,然后摸到了油腻腻的东西,偏偏他还没发现,不好意思地冲余思雅他们打招呼:“余总,楚总监,你们来了。”

余思雅看着他脸上那团黑乎乎的污迹,憋住笑,指了指他的手。

丁舜低头一看,才想起自己竟然用这么脏的手摸过脸,他的形象!

“余总,你们先歇息一会儿,我去洗个脸。”丁舜红着脸说道。

余思雅点头:“去吧,辛苦了,我们在办公室等你。”

等回到办公室,林红旗赶紧去给余思雅他们泡茶。

楚玉涛坐在余思雅对面,感叹道:“我算是明白你为什么要在这么多人中选出丁舜同志做厂长了,他这个人将来肯定是干大事的。”

“可不是,有冲劲有干劲,还放得下身段,并没有因为自己职务更高就摆架子,相反还不断虚心学习。这一点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说这话时,林红旗正好端茶过来了,余思雅笑了笑,问她,“你觉得丁厂长怎么样?”

林红旗吃惊地看着她,顿了一下,小心翼翼地说:“他挺能干的。”

余思雅点头:“说能干也没错,你跟他同时进门市部的,门市部、养殖场都还有许多资历比他深的老同志。为什么他一个到咱们单位不过半年的新同志一下子成了厂长?他身上有不少值得你们学习的地方。”

林红旗似懂非懂,默默地记下了这番话,打起精神准备将今天见到的一切都深刻地记在自己的脑海中。

丁舜同志能做到,她为什么不行?

说话间,丁舜已经洗干净了手和脸,头上还沾着水就跑进来了。

进门后,他就一个劲儿地说对不起:“不好意思,余总,让你们久等了。”

余思雅放下茶杯:“丁厂长不用客气,你也是忙工作,咱们等等算什么。不过我很好奇,你家真有姨妈在服装厂上班吗?”

丁舜挠了挠后脑勺,尴尬地说了实话:“没有,我临时学的,上个月的时候我托人帮忙从服装厂买了两台报废的机器回去拆开研究了一下里面的构造和工作原理,想着自己要给干这个了,总不能一点都不懂,而且要我什么都不会,这些老师傅凭什么相信我,服我?没想到今天还真派上了用场。”

看看,这就是有准备和没准备的人之间的区别。这种人,这辈子想不成功都难。

余思雅赞许地说:“丁厂长有心了。我们今天过来是想看看成品的。”

丁舜马上站了起来:“好,余总,你们跟我来。我简单地说一下这个情况,咱们厂子里,从这个月4号起正式开工,目前已经生产了一百多件羽绒服,都在仓库里。”

到了仓库,他让保管员拿出钥匙打开仓库,然后开灯,指着整齐放置在纸袋中的衣服说道:“都在这里了,余总,要看看吗?”

余思雅点头:“我们都还没见过正品,拿一件打开看看吧。”

丁舜拿起最上面的那个纸袋,从里面取出衣服,打开,展示给余思雅看。

余思雅不会做衣服,但她见过不少的衣服,什么款式、花色的几乎都能从购物网站、电视、商场和杂志上看到。

依后世的欣赏眼光来看,目前这羽绒服还是不够合格,太宽太大了,而且款式非常单一,几乎谈不上设计,跟乡下人老太太们做的衣服没什么区别,以扎实、耐穿这类实用性为主,不怎么考虑美学。

“这件是女装吗?多大码的?”余思雅接过衣服问道。

羽绒服厂目前最重要的就是生产,丁舜这段时间一直扎根在生产车间,几乎是看着每件衣服成形的,因而对这些衣服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他一口就回答出来:“对,女装,M码的。”

余思雅侧头问林红旗:“你穿M码的吧?”

林红旗点头。

余思雅伸手接过她的包,然后将衣服递给她:“穿上试试,就这样穿上,套在你的衬衣外面就行了。”

林红旗将羽绒服穿上,这衣服像个直桶,很大,穿在她身上跟小孩子套了大人的衣服一样,臃肿又滑稽。

余思雅扭头看着丁舜若有所思的样子,又问:“有男装的吗?找一件出来,让楚玉涛同志试试。衣服好不好看,受不受人喜欢,保不保暖穿上才知道。”

丁舜若有所思,飞快地翻出一件男装,递给了楚玉涛。

楚玉涛穿上还是大了一些。不过现在天气还不算冷,大家穿得比较单薄,等下个月,毛衣穿上后,再套上羽绒服,就不会显得这么空了。这效果比林红旗身上的那件要好不少,但还是看不出这是给年轻人穿的还是给四五十岁的中年人穿的。

余思雅又问他们俩:“你们穿上这衣服什么感觉?”

林红旗捏了捏衣服,跟棉袄结实的质感完全不一样:“好热,站着不动我都开始出汗了,感觉比穿棉袄还暖和。”

楚玉涛的鼻尖上也冒汗了,他也表示穿这衣服太热了。

余思雅笑了笑:“那脱下来吧,你们现在觉得热,是因为现在气温还比较高。这个衣服的保暖效果到底怎么样,还得等过阵子天气冷下来才能知道。”

“是这个道理。”丁舜接过折叠好羽绒服,放回了袋子里,苦笑着说,“余总,这衣服做得不好看吧,感觉跟我妈弄的大棉袄没什么区别。”

余思雅不答反问:“如果你在商场中看到这样一件标价三四十的衣服,你会买吗?”

丁舜认真思考了一下,摸了摸鼻子,不好昧着良心说自己会买,只能如实道:“我更喜欢羊毛大衣。”

“是啊,这个价格,可以买更时髦的羊毛大衣了。丁厂长,你自己都不愿意买,又怎么指望别人愿意买咱们的羽绒服呢?”余思雅淡淡地说。

这话说得丁舜一个激灵,脸色煞白,抬头怔怔地看着余思雅。

余思雅倒是没受什么打击,要开创新事业嘛,哪有不走弯路的,咱们这么大的国家,在建设上不也走过很多的弯路,吃过很多亏吗?

这些都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没意识到这点。

余思雅趁着这个机会,给几人讲了一下营销的经验:“我们做生产的,首先要想到一个问题。我们生产出来的产品准备卖给谁?什么样的人群?他们有哪些需求?就比如咱们清河鸭大礼包,咱们为什么要进城,而不是在农村销售?因为城里人手里更有钱,更能消费得起,而且人口密集。”

“同样,羽绒服的消费群体是哪一类人?这种衣服,一件三四十元,抵得上普通人一个月或大半个月的工资,普通职工要买一件,肯定得下很大的决心,缩衣节食两个月。如果不是很喜欢,穿出去很有面子,别人会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