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三章 李定(第2/2页)

李定知制诰的屁股都还没有坐稳,监察御史陈荐言:“定顷为泾县主簿,闻母仇氏死,匿不为服。”

这个罪名就太大了——不孝!官员不服母丧!大不孝!整个朝堂都得跟着蒙羞!

于是赵顼诏下江东、淮、浙转运使问状。

很快回奏来了:“李定曾经以父年老,求归侍养,回家三年,但是并没有听说他是在为生母服丧。”

这件事情上,其实李定也很冤。

这人政治上一般,但是对亲人相当不错,死后《宋史》中记载:“定于宗族有恩,分财振赡,家无余赀。得任子,先及兄息。”“子皆布衣。”

得到荫官的机会,先给哥哥的儿子们。家中财物,尽数周济宗族,古往今来这样的人都不多。

李定的母亲姓仇,前后嫁过三次人,也是个奇女子,奇在她的后代。

第一次嫁人生了个男孩子,孩子两岁她就跑了,留下的孩子长大后出了家,和苏轼成了好朋友,就是著名的佛印和尚。

第二次嫁人生了个男孩子,不久后就因为品行不端被丈夫逐出,这个孩子就是李定,和苏轼成了一辈子的仇人。

第三次嫁人生了个女孩子,叫做郜六,后来成了汴京开封教坊司中的颠倒众生的当红头牌,艺名唤作蔡奴。

这特么也是没谁了,妥妥的英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