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章 旗帜(第2/2页)

第三买卖一刀切,不能将这个,作为事后各地方的隐户流民问题,拿过来打我们的板子,只能作为我们的功劳,还要发奖励。

第四账务明确,支持苏湖开发,对地方其他州府来说,除了减轻人口负担,其实没什么实在好处。因此再购买开发所需的竹木等基建材料上,就要向周边州府倾斜,必须及时拨款不加克扣,让大家雨露均沾。

苏油看了各方意见之后,第一句话就是:“老子这就是把你们惯坏了是吧……”

经过几轮艰苦的谈判,最终才形成了苏湖开发决议。

苏油原则上同意了所有诉求,只不过将土地划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官田,就是两浙路转运司自筹资金开发的那些,朝廷关心的下户和无地户的土地分配问题,将用这部分土地来解决。

第二种,就是有实力的蜀中新移民,或者移民家族。

这部分人,按丁男四十亩为上限划拨可购土地,由四通商号组织,进行圩田开发,他们的管理和生产方式,在安顿下来之前,归四通商号统筹。

第三种,才是两浙路本地豪强,同样对土地有限制,一丁一百亩是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