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七十五章 体罚(第2/2页)

范镇致仕之后,居住在汴京城外之东园,每遇同天节,即乞随散官班上寿,赵顼体恤老臣,下诏:“范镇之班以前是在翰林学士上,今后致仕官远遇诞节及大礼上朝,依旧列于旧班。”

后来范镇入对之时失仪,合门请诏放罪,赵顼再次下诏:“自今致仕官造朝,失仪勿劾,着为令。”

范镇对音乐有研究,因此王存请陛下召见他协定律乐。

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事件,关系到给音乐定音的问题,也是一个让大宋纠结了一百年的事情。

秘书丞、同知礼院杨杰就曾经上书:“十二者,律之本声也;四者,律之应声也。本声重大,应声轻清;本声为君父,应声为臣子,故其四声或曰清声。”

“自景佑中李照议乐以来,钟磬箫始不用四声,是有本而无应,有倡而无和,八音何从而谐也?”

“今巢笙、和笙,其管皆十有九,以十二管发律吕之本声,以七管为聿中之应声,用之已久,而声至和协。伏请参考古制,依巢笙、和笙例,用编钟、编磬、箫,以谐八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