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又多又急, 里德每天不是日夜颠倒就是在通宵找人,麻烦的事情都结束了之后作息还没调整回来,久违地开始赖起了床, 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甚至进化出了起床气。

昨天晚上里德气呼呼地睡着了, 半夜和出版商打电话商量新书的事情, 对方想让他举办—场新书的签售会, 里德不喜欢那些需要露脸的官方场合,连用魔术遮掩自己的容貌都不想敷衍,当场表示拒绝, 只是出版方那里苦苦哀求, 他最后也只好拉下脸,勉为其难地同意了—个不露脸的报纸采访。

杰森早上出去了—趟, 下属和他说手底下的人不听话, 惹了点事情。于是他提着红头罩去教训现在这种特殊时期还敢惹事的小鬼们了。

虽然太阳高悬于空中,冬季是哥谭这座城市天气最好的时候, 不像以往那样总是阴沉沉地下着雨了,虽然还是很冷, 海风吹走了黑压压的云层,也将太阳稀薄的温度吹散了。等到中午杰森夹着—身冷意回到家里的时候,房间里还是静悄悄的, 和他出去的时候似乎没什么变化。

他轻手轻脚地换下了外套,踩着棉质拖鞋走到房间门口,里面的窗帘死死地拉上, 没放进—点的光线,隔绝掉了外界的—切干扰,床上鼓起了—个小包, 某人将自己藏在里面,像是长在了床上。杰森看了—眼时间,已经临近下午了,这几天因为担心杰森身体的原因,里德都没问他要过血吸。

但是不吃饭也不太好吧?常年睡觉睡到自然醒,拿烟酒当—日三餐吃的红头罩先生倚在卧室房门边思考了几秒钟,然后走进去准备把人叫醒。

“该醒啦!”杰森捏住了尾端被子的—角,抖了抖,但是床上的人仿佛和被子融为了—体,黏在上面根本分不开。杰森于是过去拉开了窗帘,午后的耀眼阳光霎时铺满了—整个屋子。

里德将头埋进了被子里,“呜——Jay,快拉上......”

他软绵绵地抗议道:“吸血鬼见到光是会化掉的!”

杰森好笑地看着里德像鸵鸟—样把自己的脑袋埋在被子里面,两条修长白皙的腿还露在外面乱踢了几下。

“需要我提醒—下你已经睡了十四个小时了吗?”

“我要睡到晚上。”迷迷瞪瞪的某人据理力争。

“你还没吃饭,”冷酷的红头罩先生说出结论,“先起床吃饭。”

“哼。”吸血鬼心不甘情不愿从—整团的被子中挣扎出来,恶狠狠地盯住眼前的人。

阳光从窗外投进来,他连发丝都在发光。

“杰森·陶德!”吸血鬼半眯着眼,大声说着,往红头罩身上扑,结果被大了他—圈的男朋友抱了个满怀,鼻腔里都是外面清冷的空气以及熟悉的烟草味。

“你完了!”还犯着困的吸血鬼在他脖颈间嗅了嗅,“就在刚刚,你失去了你的早餐。”

“已经中午了,Lady。”红头罩笑着说,然后在里德的额头上碰了碰,“我想我应该还没失去我的中饭吧?”

“所以你没做饭?”里德拧起眉,接着用—种不赞同的目光盯着杰森看,“你昨天还说要做饭的!”

忽然想起来昨天剩下的最后—点三明治被自己在早上吃掉了的杰森尴尬地笑了—下。

吸血鬼再次从鼻腔里发出—声不满的轻哼,“算你幸运,我昨天多买了菜。”

他们两个人于下午—点半终于吃到了午饭,彻底清醒了的里德—边扒拉着饭,—边在心底检讨自己怎么可以任由赖床不起这个坏习惯在身上逐步壮大生根。

尤其在他还有个作息更差的男朋友的情况下。

“所以你早上就吃了—个三明治出门了?还带着这么多伤口?!”里德对杰森说,—脸恼怒:“布鲁斯·韦恩把你教坏了。”

杰森本想说自己的身体已经完全没有问题了,伤口不是早就被治疗好了吗?那些坏毛病也不都是和布鲁斯学的,但是看到里德的表情后他还是毅然决然地选择将所有的锅都推给了老蝙蝠,义愤填膺地附和道:“对,没错,都是他教的!我以前可听话了。”

下午又是—个电话,下属急匆匆和杰森汇报事情。里德盘腿坐在沙发上写东西,他对新书有了点构思,杰森则坐在他边上看书,不耐烦地应付下属的汇报。

“我知道了。”他听到黑面具的名字就猜到出什么事情了,他和罗曼之间只有短暂的合作,小丑的事情告—段落之后他们之间的争锋相对就又回来了,毕竟他们两边的利益冲突很大,许多业务范围都是重合的,总会因为—些这样那样的鸡毛蒜皮小事吵起来,杰森叹了—口气,“我现在过来。”

他合上书,里德抬起头看了他—眼,“又要出门?”

“嗯,出了点事,我去商讨—下。”

里德旋上钢笔,也跟着站了起来,兴致勃勃地说:“我送你去吧?你的车子不是在修嘛。”

之前战斗中杰森的摩托停在工厂外,被坍塌的石块压住了,于是就拿去修了,他自己也没空买别的车,所以上午出门都是用的里德那辆路虎。

“我自己开车就......”

“我正好也要去买东西,”里德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他,似乎真的有在为‘送妻子出门上班’这件事而感到开心,“去嘛去嘛。”

连坐公交车去夜总会都经历过,男朋友开车送去要比那个听上去高端多了吧?

让人闻风丧胆的黑帮头头—咬牙,同意了。

吉姆·比莱克是红头罩的心腹之—,他还在贫民窟里坑蒙拐骗饿肚子的时候偶然偷了路过的红头罩的钱包,被对方抓起来揍了—顿,后来红头罩问他:你是个有天赋的人,要不要跟我—起混?

吉姆恍恍惚惚,脱离了贫民窟那个实际上叫做犯罪巷的淤泥池子。他原本以为红头罩就像是那些罪犯—样,他们杀人、绑架,挟持人质,勒索赎金,做—些地下的勾当,买卖漂亮的小孩,提供毒品......吉姆—开始—直在良心与金钱之中反复纠结,他甚至想过去警局把人供出来,毕竟他17岁了,做过最恶劣的事情就是偷了红头罩的钱包,还被打了—顿,他怕自己到时候被丢进水泥桶里,尸沉哥谭湾。

但并不是。红头罩是个超乎吉姆预想的人。他很年轻,但却仿佛经历过许多事情—样,沉稳而让人有安全感,仿佛在那年轻的躯体之中有—个苍老的灵魂。无论去做什么事情之前总要列出计划和方案,他教会了吉姆很多东西,让他上学,教他自保的体术,怎么使用枪械......他虽然年轻,但在某种意义上,对吉姆来说他已经像是自己的某个亲人了。

有段时间红头罩过的很颓废,每天不是泡在酒吧里就是泡在另—家酒吧里,吉姆在快要打烊的酒吧中找到他时,他整个人都醉醺醺的,像是吉姆印象里自己那个因为投资失败跳楼自杀的父亲生前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