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神仙关情(第2/3页)

直到凌晨3点,酒保歉意地走上来:“小姐,我们要打烊了。”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车是不能开了,于是托酒保招了辆夜班计程车。

坐在座位上,才想起将手机电池复位。刚接上电源,里面“哔哔”的声音已经迫不及待地冲出来,信息很快就塞满了信箱,我只好一条一条边删除边看。

安期:当心自己的身体,记得吃晚饭。

安期:工作不要太辛苦,适当的时候休息一下眼睛。

安期:要不要我去接你?

安期:桌子上给你留了夜宵,如果太晚回来,记得吃一点。

安期:……

满满的都是安期的关怀。

我紧紧握着手机,并把它贴近心脏,仿佛这样才能好过一点。

这个回家真是太晚,是一天里最黑暗的时刻。

我轻手轻脚脱掉大衣,怕吵醒了他。地板上铺着和田的羊毛毯,光脚踩上去,柔软得像刚刚采下的棉花。

安期果然已经熟睡,他俊美的脸,在睡梦中有孩童般的真挚。我不由低头吻他,——他的睫毛浓密,他的眉眼精致,他的呼吸均匀,他的唇边浮起一个微笑——我以为我惊醒了他,急忙退至窗前,不想他只是翻个身,继续沉沉入睡。

窗外的苍穹浩瀚,挂着一弯凛冽的新月,心中竟浮起异样的感觉:回想白天的一切,仿佛是场梦。

我低下头,颓然坐在地上——有些事情若被遗忘,就不应该让它有复苏的机会,不是么?

周末的空气,湿润清凉,安期提议去北海划船,我连忙做出一副踊跃的神情——也许潜意识,我想弥补和证明什么。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秋天里划船,自有它的乐趣:天高云淡,风清树静,白塔与流离阁倒映在长河中,如行舟蓬莱。

安期惯常握住我的手,我伏在他的肩头,听塔顶上的风铃梵音。突然想起一首词,念给安期听:“宿昔不梳头,丝发被两肩。”见安期正在望我,又婉转接下去,“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两年多来,与安期朝夕相对,他给我现实安稳,田园静好,使我觉得踏实,于是想做一个妻子。

可是今天,看着鳞波闪闪的北海,我突然犹豫了。我又想起了那个小小玻璃球,以及我握着它独自看海的情形——留在我记忆中的海,是地球的缺口,从远处一波又一波地席卷而来,仿佛是血液的声响——我自身的血液,不安分的血液,渴望毁灭与重生。

我不由挣脱了安期的手,感觉到往日的诅咒正在复苏。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明白,如果可能,自己还是希望有来生,因为在这个世上,到底有一个人是牵挂不舍的,无论是生还是死,都不希望忘记他。

尽管他是我的诅咒,遇到他之后,我将来万劫不复。

我这样的突然举动,倒让安期一怔,他张口欲言,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只帮我轻轻整理了发丝。一瞬间,我心疼得欲落泪。

“安期,我们结婚吧!”我努力微笑,并且尽量从容,仿佛一切难堪都有了出口。

“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湘裙,你是不是有什么难解的心事?”他问我,却不需要我的回答。

我无话可答。

时间凝固后的颓丧和阴郁,刹那弥漫了我们。

船继续前行,堤岸到处栽种着杨柳和落叶桐,它们浓密地挤在一起,枝条交缠。我们行驶在时间的河流上,看天渐渐变得紫灰与暗红。成群的鸽子飞来,在观音阁的屋顶上咕咕啼叫。晚风过处,波斯菊妖媚而招摇,轻轻跌宕起伏。

安期突然开口,倒吓了我一跳,“湘裙,如果你有心事,不如就告诉这满天白云——白云终归变成雨,并流入河流,布满全天下,无论你挂记的是谁,当他喝下那口水,便能感知到你的心意……”

“安期,我——”我觉得心虚,所以更加要解释。

他宠溺地拍拍我的肩膀,将目光投向那些白云——他的目光里,有我所不了解的一些东西。

我突然很难过,眼睁睁地看着他。

可是他平静的微笑阻止了我的发问。

《圣经》上说:“爱是恒久忍耐,爱是恩慈,爱是永无止息。”我一早已应该知道:爱是心灵而非肉体,爱是平淡而非激烈,爱是逾越流年,而非对抗时间。

我与蓝剑之间,是刀锋上的绽开的花,即使艳丽无匹,也绝不可盛放下去——我是不是该辞职或者回避?

可是面临选择,我依旧觉得难过。

明明已经写了离职申请,可是准备传真的时候手指还是发颤——我站起身,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轻声说:湘裙,在你微贱时,肯定连做梦想不到会有这么一天:你是中国区首席代表、你一年的薪水比父母一辈子的积蓄还要多、你一个人可以有这么大的办公室……湘裙,一个女人,到底是感情重要还是事业重要?

湘裙,你要知足!如果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你的人生将再没有任何辛苦——你的面前只剩下老死。

我这样努力说服自己,仿佛也说的通——我似是可以做到不爱蓝剑。

可是公司这么狭窄,又时常一起开会,不想见也能见到。人们说蓝总是个情种,自太太去世后绝不再娶;人们说蓝总十分义气,即使现在已经接管了叶家的所有产业,公司的名字依旧叫作“叶氏”。

偶尔我们两家公司有意见相悖的地方,在探讨的时候,他抬起头注视我,等我给他一个答案。他虽面色平静,但眼里却流露出熊熊烈火;我却冷静地近似冷酷。

我忽然明白这痛楚的麻木:无所谓喜悦或是悲伤,只慢慢地走下去,就算是向着牛角的最深处钻,也仍然得继续。

就像记忆里那片海,虽然日渐遥远,却好像始终存在。小小的玻璃球,冰凉地落在掌心,寂寞、漫长又略微哀伤。

我想起自己的17岁,几十年后,我仍然清楚地记得在课室黄昏微雨的天气里,于碌碌众生中的那一个不同寻常的小男孩,他的灵动的双眸,在目光呆滞的人群中,便如一对灿灿生辉的明星。

在我当时所经历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看见这样与众不同的男孩。我想年少的我们并不是真正爱上了谁,不过是爱上了爱情本身。

但是不待我真正想明白,就已经和它玉石俱焚。

在南中国,永远充斥着雨、台风、炎热和潮湿,而这些,正是我出生和长大的印记。

所以干燥的城市,反而让我时时不惯:这分明的四季,即使清朗、即使磊落,即使对身体有益,我也觉得失落。

我期待雨季,期待被淋湿,期待与雨水浑然一体。翩翩,你说,我们为什么不珍惜唾手可得的幸福,却非要追求没有影的幻象?哪怕粉身碎骨,仍然万死不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