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25)

(25) 他这个结论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咖啡店晚上到歇业的时间, 会有一些卖不完的三明治和蛋糕让员工带回去。我有时候也会带一些回阿笠博士家里面。我这次把卖剩的草莓蛋糕打包给江户川乱步。

因为江户川乱步实在跟得太紧,一改早上对我不冷不热的态度,就像确认路边的野猫不会咬他一样, 他就立刻放开自己的本性,肆无忌惮地粘人。

乱步总是找我说话, 好像楼梯口的对话把他压抑很久的话匣子撬开一样。

若现在来的是太宰治,我可能还要警惕一二。但是,江户川乱步并不是那种会处心积虑谋算人的类型。

简单来说,他懒得做坏事。

事实上, 他来之前, 我有想过,江户川乱步可能会对我不利。以他的能力,想要一眼看出是我在背后做小动作,也许一点难度都没有。在他面前,我基本无所遁形,只看他愿不愿意这么做而已。

为什么我会觉得他可能对我不利?原因很简单。

一来, 异能经营许可证的事情, 遭殃的并不只是港口黑手党,还有武装侦探社。不像是港口黑手党他们就算没有许可证, 也会背地里使用异能, 武装侦探社会相当的循规蹈矩,必然会对他们的经营产生影响。在这其中, 我还特意让异能特务科放慢审批和相关的工作。

二来, 江户川乱步,比起「绫小路清隆」来说, 更在意的是「福泽谕吉」和「武装侦探社」。

第三,武装侦探社里面还有一个棘手的太宰治在。江户川乱步心思单纯, 难免会受到那个人影响和操纵。

不过,这次有「织田作之助」在,太宰治无论是在我的阵营,还是在我的对立面,他都没有得选,必须按照我的安排走下去。

我抬起头看向继续摸我洗过的杯子的江户川乱步,淡淡地说道:“如果你继续玩的话,这里的杯子都交给你洗了。”

江户川乱步才收回手说道:“这里太无聊嘛。”

“不再好好想想横滨河堤抛尸案的凶手吗?”我一边说,一边留意正在偷听我们聊天的安室透。

江户川乱步用手指来回擦着桌子,百无聊赖地说道:“凶手早就出来了,也抓住了。”

他这话一落,附近的安室透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凶手被抓住了?可是警方说还没有抓住凶手,是怎么回事?”

“太宰……”

从江户川乱步口里面听到这个名字,我下意识停下自己的动作。

江户川乱步没有注意到我的动作,说道:“我们侦探社另一个人吧,他说既然有人在用这件事做饵,短时间内就结束,兴不起浪花,恐怕会引出更多的麻烦。倒不如静观其变,所以,横滨这件事就交给他负责了。”

“那乱步先生就是躲避横滨媒体才过来的?”安室透不确定地问道。

我之前就在想,江户川乱步可能是嫌横滨媒体麻烦,现在加上太宰治插手,太宰治也担心他毫无所谓地说漏嘴,打草惊蛇,所以才把江户川赶出横滨市。

“那凶手是谁?”

榎本梓早上过来的时候也听过这个案子了,就是听说江户川乱步抓错犯人。现在论坛上就「横滨河堤抛尸案」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各种政府阴谋论,逼得横滨高层都开始要给警局施压查案了。

其实她对案子也不是特别感兴趣,但是靠着网友脑补的剧情,包括「其实高层官员和巡警是一对,巡警和死者为他发生争执的脑洞」,她吃了一天的瓜,也吃得很开心。

“凶手就是我一开始说的杉本巡警,没有人暗中继续下手。”

“诶——?”榎本梓脑袋里面出现了新的剧本,“那为什么有人要污蔑你?就这么想要吸引乱步先生的注意吗?就不怕乱步先生一眼就盯准他吗?以后都逃不了吗?”

也不知道江户川乱步听到榎本的话后,想到了什么,他很快就扭头看向我的方向。

我后面没人,避无可避,只能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谁知道呢?”江户川乱步耸了耸肩,“我就觉得那个罪魁祸首还是很乖的啊。”

我:“……”

安室透并没有在意我和乱步之间的小插曲,说道:“那上面的指纹是怎么回事?”

新闻报纸上不可能直接描述案件的全过程,但透出来的细节也不少。现在已经被网友讨论得天花乱坠。但从江户川乱步没有第一时间证明「新闻是错的」的情况来说,大家都以「他的推理是错误」为前提,模拟犯罪过程。

而论坛上是「库洛姆」的案件描述传播最广。

案发之前,凶手先是盗取了杉本警官的枪支,换上与警署备用的枪支差不多规格的,就能混淆视听。在嫌疑人和死者发生争执的时候,凶手觑准机会下手。后来,在嫌疑人回警局的时候,再把凶器调换了,理所应当地推嫌疑人为凶手。

说「指纹有问题」,传出来的消息说「枪支上有凶手指纹」。

库洛姆说,这其实是不对的。现在基本大部分的犯罪者都知道,如果有时间,必须要处理现场,清理指纹,这跟「吃完饭要擦嘴」一样已经是基本的常识。更别说,按照新闻的说法,对方有时间清理。

以往没有清理指纹的案例,要么是用来诬陷别人,要么确实是时间太急了。

「库洛姆」指出的指纹问题,其实是指纹缺失,扣动扳机的位置部分没有指纹,但其他地方有。这因为没有嫌疑人的指纹,又有可疑的第二嫌疑人,就让案子立刻陷入了扑朔迷离,迟迟没有断案。

以上是网友版本。

江户川乱步带来官方说辞。

现在网友一直在讨论有「两把枪」,一把是当天巡警手上的枪A,一把是传出来的真正的凶器B。假设凶器B和枪A案发后置换过,那么凶器B上面应该要有「巡警的指纹」和「少了三枚子弹」,才能证明这是巡警自己的佩枪和作案凶器。而枪A则应该需要擦干净上面所有的指纹,消除了一切作案痕迹。

也即是说,正常情况下,凶器B有「巡警指纹」,枪A应该没有任何指纹。

关注点要集中在凶器B上。

但是如果出现凶器上会指向另一个人的情况,凶器上应该要有「凶手的指纹」;又或者是巡警指纹被擦除了部分。

现在凶器B上面确实是有另一个人的指纹,也确实交织在巡警的指纹上。貌似看起来坐实了「有人使用凶器的情况」,可事实上,开枪的时候,食指说是会放在扳机上,但其实是「指尖和第二关节的手指部分」放在扳机上。

有开枪常识的人都知道,在凶器上,不应该会留下食指指尖的指纹。这只能说明,有人故意造出这种「置换枪支」,混淆视听的假象。